一則不化,不化則非神。唯一返妙元,雖萬不同而一不見一,是謂元一之道。
  吾元始至真無極,上真元道,生吾無神之道。
  真之至,道之上,無神無極,是謂元始。
  真真之體,倚仗元黃,無無之數,忽然有一,吾得而見。
  真真無體,倚天地而成體,無無無數,假於一而有數。有體則有物,有數則有滋,於物知真,於滋知一,非有道者不能。
  孰能守吾真一,于妙真見真,一知一,一寡一微,守之尊一,無始至無極。
  惟真見真,惟一知一,方其為見物所不見,方其為知物所不知。其守之也,至寡至微。其用之也,至溥至博。方其守之也,幾於無始。及其用之也,至於無極。
  真定無為,一妙無數,無為無數,元始真一。
  有為涉於境,有數涉於物,真定妙境,無境之境,真一妙數,無數之數,故曰元始真一。
  無神居乎眾始道全,無數真全無為,真得真矣。
  苟不識真,則一塵可以蔽天,一芥可以覆地。儻見其真,則雖在事物間,猶無數也,猶無為也。此由眾人無真,故所見皆不真。聖人自真,故所遇皆無不真也。是謂真得真。
  第五章十五言
  真守真,眾偽不生。信信之誠,真道得矣。
  以真守真,則無偽不真。以偽求真,則無真不偽。《中庸》曰:誠者天之道,思誠者人之道。所謂天者,誠發於中,有若天然無誠之者。儻有意於誠,則是思誠。思則有邪,思則為偽。人道之息,自此始矣。信信之誠,無思有信,有信之極,自然而誠。此為真道之極。
  第六章一百一十五言
  神生真,真生神,神合真變化定無。神入真,致一後得入神至真,吾歸無極。
  真神相合,雖有變有化,而無變無化,皆本自然。神神入真,不見其變化,由是致一得一,雖千變萬化,而皆出於無有,是謂吾歸無極。
  太始真一未生,恍惚之數,在毫末之始。元始得其妙數,守一不變,定無固始,守神不離,一真守神,神不見守。
  《易》曰:原始要終,故知死生之說。原吾未生,吾從何來。及其既終,吾從何去。若知其自來,即可知其自去矣。太一之始,未生之初,恍惚之數,在毫末之端。方是時一全而不分,元始得其妙數。妙數者,一之謂也。元始能守一不變,定無固始,故能獨立於天地之先。人所以流浪生死,由其不能全一在於無中,不能自持太始之一,分為六用,攬塵成根,故有形象無不可定始,不能固根結形,成喜怒易其性,哀樂動其情,去本逐末,遂乖元始。至人則不然,知塵虛妄,塵不能緣,塵既不緣,則六不分一,一全於無,內瑩發光,故無無之用,定始始之道,固自然神不離一,一不離神,以真守神,神不見守,何以故本不離,故本自不離,守亦無用。
  吾不為無無之用,不在有有之形。妙谷含真,妙真含虛,妙元真一之元,吾真自得。
  知神之生於真,即是為無無之用。知真之可生神,即是生有有之形。無無之用而吾為其用,有有非形而吾為其形,皆由知始。故《楞嚴》云:知見立知,即無明本,知見無見,斯即涅槃。無漏真淨,但於無用之用,用而不用,於有有之形,形而不形,知見不生,知見無見,即是妙谷含真,妙真含虛,真真自得,吾不知其得。
  得一無得真得。真元妙,真一無有。
  學道有纖毫所得,即為塵勞,故《清淨經》云:雖名得道,實無所得。《佛書》云:於法實無所得。若云有得,得必可失。可得可失,所見不真。若得一而實無得,一不可離。我即一,一即我。是名真得,真一無有。
  第七章一百五士二言
  皓皓真元,冥冥妙一,洞然元谷,恍生玉室,吾方抱元素,含黃極,定其丹檏,無色無聲,寂然真體,與吾為一。
  真元妙一,皓皓其素,冥冥其深,如谷之虛,如室之溫。抱元素者,天之色也。含黃極者,地之象也。抱元含黃,包括天地,以為丹檏。所謂丹檏,無色無聲,寂然真體。若以有檏為檏,乃元黃之分,非其全也。抱元含黃,則天地未分,自未始有天地,而真體與吾為一矣。此之真體,本與吾一,由吾不一,與一自異,故散失元常。元常之道,一者自得。
  吾元始得一真之道,元黃大象,妙一清諍,虛中化一,真元未變,道不可得。
  元黃大象,未始有象。唯妙一清淨而已。自虛中化一,而大道生若,真元未變,妙妙無形,元元無體,神神無數,真真無變,則道不可得。
  大道隱真,真元無作,神真一定,興逝不去,真名乃久,是謂信。流真遠真,還一返。
  真散為道,道隱至真,道在天下,大而妙元,小而仁義,則道有小大。得道者生,失道者死,則道有得失。人存道興,人亡道廢,道有興廢。若真一妙元,則無作無止,無去無來,湛然常存,興逝不去,故真為常道,真名乃久,真從道降,流不失信,遠不失初,道散為物,去本遠矣。而真未嘗喪一,未嘗離若,能還一返真,復歸元初,則未嘗散,未嘗亡也。
  吾太始神符,妙不可得,與物同名,吾一無名,真名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