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為神之用,真真之妙,靈亦神。故精亦妙,粗亦妙。
  九還之道,杳杳之真,無為無作,真全神卻。
  致一為真,數至九還歸,一十即一也。若百千萬,乃衍十而成耳。自一而九,周極萬物,九還於十,復本之義。卻神全真,無為無作,謂之真人。
  一定之器,真元大樸。真真真,真真真,真真真。
  道有大小,真為道母。眾人自道入真,真而後神。至人以神入真,卻神返本。故曰:一定之器,真元大樸,真真真申言之者,不雜之謂也。
  第二章一百一十一言
  杳杳冥冥,至精至真。神一不雜,定變定化。
  杳冥非無,精真生於杳冥。故杳冥者,精真之本也。抱精守神,一而不散,變化出焉。人嘗求變化於變化,而不知自然之必變必化,蓋杳冥為真精之本,一為變化之本。求精真必不精真,求變化必不變化,若神不雜,則必變必化,有不待言者,此聖人所以貴無為也。
  真元妙有,真一自然,深根固蒂。
  妙有者,無所不有,真元之中,可以位天地,育萬物。人見其如此,不知為真一自然,深根固蒂者,根於妙無也。唯其根於妙無,故妙有開敷,如根有枝,如花有實,皆自然之理。
  一又一,信又信,信信不脫,後天地息。
  一者,無所不一。信者,無所不信。學道者之病,在不能一,不能信。故動則一人也,靜則一人也,語則一人也,默則一人也。如此則不一矣。信有真理而不信,無理之不真。信有清淨而不信,無物之非淨。信有一我而不知,六合之內,無適而非我。信有一心而不知,巨細之物,無物而非心。如此則不信矣。不一則不可強一,不信則不可強信,欲其必信必一,一之又一,信之又信,非有真見者,不能若信信不脫,雖天地有盡,而此見蓋未嘗終窮也。
  真一妙道,自然真道,各真其真,一真曲全。
  知自然之真,則運用之間,無使然者。學道之士,運用皆空,遇事則施應而不膠,無事則虛虛而不寂,故動亦真,靜亦真,直亦真,曲亦真。動不失靜,曲不失直,故曰真以曲全。
  吾元始真,道得一盡矣。
  孔子謂子貢曰:賜,汝以吾為多學而識之者歟。曰:非歟。曰:非也,吾一以貫之。且多學而識,識為學病。識之所為病者,猶不知一也。苟知其一,則仁義不相戾,忠孝不相違,剛柔不相背,曲直不相害,動靜不相亂,語默不相反。如是則道一道也,物一物也。物不異道。道不異物,精亦粗,粗亦精,故曰通於一,萬事畢。
  眾真皆息,吾不知其息,真元妙一。
  動無非真,故息無不真真,動無動真,息不息,故曰:吾不知其息,是謂真元妙一。
  吾元始鎮於元首,一真之道,吾無所不一。吾真元至道,眾真歸吾一,真道真常矣。
  《楞伽》有外道常論,謂凡物本常,本常不變。又謂物本不常,思量計常。若物本不常,思量計常,則常為非實。抵之。老子曰:知常曰明,此曰真道。真常所謂常者,即一即真,即妙即元,即神即道,故曰:吾無所不一,衆真歸吾一,不獨此也。即事即理,即物即我,即有即取,即愛即受,無所不一,無所不空,是謂真常至一。
  第三章五十二言
  妙一,元一,神一,三一同。真妙一不散,無為變化,真元自然。
  妙非妙,元非元,神非神,何以故,同一真。故真同不散,故變化不測,而猶自然也。
  見一,守一,抱一,入吾元一。
  必先見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守一。必能守一於無所不一,然後能抱一。若不能見則不能守,不能守則不能抱,不能抱則不能入矣。故一以見為先,苟於物不見一,則短長相害,物我交違,又安能守而不失乎。
  吾太上,元始、妙定,真一、太一,元始之尊號,得之者真。
  元始、妙定,即釋氏所謂涅槃也。《楞伽》謂涅槃與空無別有誼,此即真一、太一之謂也。
  第四章一百四十二言
  一真返元,萬化歸一,真一守一,入吾神天。無一非一,一不可一,元始之真,道一不變,神一不化,一返妙元,元之一道。
  真返於元,萬歸於一,守真存一,是謂神天。神天之妙,無一非一。楞嚴佛告文殊,如來自住三摩地中,見與見緣,并所想相如虛空華,本無所有,此見及緣,元是菩薩妙淨明體,云付於中有,是非是如,汝文殊更有文殊,是文殊者,既識其真於中,實無是非二相,且見自眼,根緣於塵色,因有塵色內發,識知三摩地中。觀此塵緣,猶如空華,本何所有,不可謂是。雖是空華,而知空華者,元是菩提,不可謂非。今以佛語,參對發明,如眼見色,萬有不同。由是言之,又誰是一原,其本根由吾元,妙若非元,妙塵無所緣。由是而言,又誰非一若,未識文殊言文殊者,有是與非,既識文殊,則是非二相,自然不起,一與非一,義亦如是。由不知一,故有是非,揀擇推尋,既見一真,其間自無。一與非一,故曰無一非一。所謂一不可一者,此言一之不可定也。若以一定為一,則一而不變,故一不可一。若道一則不變,不變則非道,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