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木水火土,留神寶命是龍虎。學者不識五行精,強認他人為父母。木主氣兮骨主金,血象水兮肉象土,不死之道變化也。
  順天時而奉天。
  順者,不悖其時。逆其時而則鐘災害,順其序而則降嘉祥。經云:五氣順序,應時而得。又云:猶御者執街轡,准繩墨,隨軌轍。處中以制外,故在於曆紀。此言欲御火之士,如執銜轡,使車馬馴其軌轍而不差,以合四時八節,二十四氣,七十二侯也。奉天者,《易》日: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夫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此明大丹既成,孳引相生,如後天而奉天時,子孫而養父母,而曆億不絕耳。
  必雌雄而配偶,
  經日:陽不獨立,陰不獨居。玄武龜蛇,盤斜相扶。以明牝牡,竟當相須。故言雌雄者,陰陽也。坎男日雄,離女日雌。夫乾為父,有三男,震、坎、艮也。坤為母,有三女,巽、離、兌也。今配此雄雌,何獨坎、離。但以坎、離得中,而震、艮、巽、兌不得中也。故以坎男離女,匹配而偶夫婦也。故陶公日:男冠女笑,牝牡相得,氣交體合,應變無窮,此道之用也。又經云:觀夫陰陽交會之時,得其節符而不可解,然後明其配偶,以成大丹也。
  終翱翔而上仙。
  終者,三年之功畢也。翱翔者,身歸純陽,萬神全而輕.舉也。上於三清、太虛、太微之境,故日上仙。仙者,立人山也。言服此大丹,神為寶,骨為金,如不動之山。
  爰有物外之人,
  爰有者,言自古有得道之人,羽化之士,長生久視者,皆此之常流,而自凡入聖,故官爰有物外者。几世人因物以生欲而溺於物,溺於物則拘於塵網。若不營不欲,無慮無拘,謂之物外。經云:外天下者有天下,外其身者存其身。夫物之資身,亦能滅身。故修真之士,虛己忘形,而資於生,而避其息。如功成名遂,溺而無數,何為有智哉。則物外人爰有也。
  性稟天真,
  真者,道之紀也。吳真人云:神稟於道,靜而合乎性。人稟於神,動而合乎情。故率性則神凝而察天真,為情則神撓而邪氣自襲。故情動神濁,性靜神清,清則故能參入妙門,得天真之理,而神監於內,故言性稟天真也。
  抱沖和之志氣,
  抱,蘊也。沖和,天地中庸之氣。天之純陽赫赫,地之純陰冥冥。若純陽在上,純陰居下,則天地不通,萬物不生,陰陽不交,豈能分別善惡乎。天地既交,陰陽混蒸,生有萬物,而正在天地之問,謂之沖和之氣。沖和者,均平之義,志公之心。故舉事發機,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如動鈴取中,故言志氣也。
  厭寰海之泥塵。
  厭,棄也。寰海者,四海相通,逆而繞之,謂之寰海。泥塵者,寰海之內地也。言此地上有水則泥,乾燥則塵,泥能污物,塵能蒙之,污已至于歸,故可厭棄也。
  乃尋不死之方,
  方者,象也。聖人指象以立教,則有《古文龍虎金碧上經》三卷,有紫陽《金碧經》三巷,有《金碧潛通訣》三卷,有《周易參同契》三巷,有《太易志》二十四篇,更有得道諸仙諸子,演而著之,莫可勝數。並論修制大丹之門,云服之不死,故言尋。
  求延齡之訣,
  夫求延齡之訣,聖人非不指之而丁寧,自是求人而不悟耳。沖虛子日:仙人路連雲鶴,不踏偏梁與劍閣。世人不知仙路,與世路都不同。但指關山根,迷錯自數言者,謂世人不知求訣之門也。"夫求訣者,當自求也。鈴在推考《參同》,而骯《金碧》。外明天象,內合玄庭,撮微妙於心中,機造化於神契。故沖虛真人日:神仙不在他方界,只在明公心與神。又《神仙可學論》日:道遠乎哉,行斯至矣。夫至虛蘊妙,待感而靈。猶金石含響,待擊而嗚。故豁方寸以導虛,虛則靜以感,感則通,通則宇宙大定,天光發耀。如此言可認虛靜,蘊妙精,感而通,大丹訣也。又煙蘿子日:夫學真之士,莫不挺方外之見,蘊重玄之機,與道通真,內明中正,恬淡虛寂,動合淵微,後觀天地於指掌中,視六合於毫芒之內,細無不入,大無不包,真偽是非,子能分辮,然後可以棲真谷神矣。此數言者,豈可尸居而待訣乎。是以愚鄙求天地,祝神祇,禮日月,尋真經,學陰陽,窮造化,諷念不輟,搜研不休,緇縷妙言,剖拆隱密,扣之於靜,擊之於虛,於今二紀餘矣,猶未象得遇道者,略垂旨訣者歟。然聖則已志,期得感通乎。
  得金丹之奧旨,
  金丹以金為之,故日金丹。《龍虎鏡》日:乾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日者太陽之火精,朱汞為龍是也。月者太陰之水精,鉛銀為虎是也。又日:朱砂者,火之子。水銀,金之孫。金者日之所生,銀者月之所育。日月互用,水火合成,龍虎相隨,陰陽相制,而成大丹。此之二寶,天地至靈,得之修成,謂之金丹。奧旨者,《金碧經》、《參同契太易志》、《日月混元經》。此之真文,並金丹之奧旨,窮微極妙,而可以討尋也。
  洞玄妙之真說。
  洞者,智之照曜無礙,為之通也。玄者,水火也。水色黑日玄冥,火色赤日丹玄。老君歌日:黑金取精赤取髓,解取赤黑藥無比。用赤入黑保長年,用黑入赤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