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何均,遇黄钟之律,则以为宫声,遇太簇之律,则以为商声,遇姑洗之律,则以为角声,遇林钟之律,则以为征声,遇南吕之律,则以为羽声,遇应钟之律,则以为变宫声,遇蕤宾之律,则以为变征声,而旋宫之义遂晦。
于是论燕乐者,以宫声为合字,而有一、凡不当应钟,蕤宾之疑。
论雅乐者,以七声用七律,而有隋废旋宫,止存黄钟一均之疑。
论琴律者,以三弦独下一徽,而有姑洗而用仲吕为角之疑。
而《尚书》、《周礼》、《礼记》、《孟子》诸书,举不可读矣,皆以声配律之说启之也。
不知燕乐字谱,即五声二变也,非六律六同也。
(否!燕乐字谱,正六律六同也,非五声二变也!凌廷堪所论原亦如此,结论却反是!)
宋人以六律六同代字谱者,盖缘饰之以美名,即郑译之意也。
(否!燕乐字谱,正六律六同也!故以字谱代六律六同)
以声配律,始于郑译,成于沈括,皆无他奥义。
(郑译未尝言及工尺谱字,沈括则但以工尺谱字配律吕,未尝配及声名!声不可以配律是不错的,但工尺谱字确可以配律。凌廷堪之误,.在于把工尺谱字与宫商声名视为一物!)
后儒不遑(暇也)深求其故,遂怖其言,若河汉(天河)之无极,苟明律与声不同之故,则千古不解之惑,可片言而决矣!
表
燕乐表
(宋)沈(括)存中《补笔谈》云:
“燕乐二十八调,
黄钟(为)角今(时调名)为林钟角,
黄钟(为)羽今(时调名)为中吕调,
夹钟(为)宫今(时调名)为中吕宫,
林钟(为)宫今(时调名)为南吕宫,
无射(为)宫今(时调名)为黄钟宫,
无射(为)商今(时调名)为林钟商。
其古今律吕不同,从未有能言其故者。”
夫沈存中非上古之人,宋燕乐非神瞽所制,世之言乐者,已不能知其故,则其所言之古乐,果可以深信乎?
(否!沈括采「为调名制」
时调林钟角,属夷则(之)角,黄钟(为)角
时调中吕调,属夹钟(之)羽,黄钟(为)羽
时调中吕宫,属夹钟(之)宫,夹钟(为)宫
时调南吕宫,属林钟(之)宫,林钟(为)宫
时调黄钟宫,属无射(之)宫,无射(为)宫
时调林钟商,属夷则(之)商,无射(为)商
与古今律吕不同,完全无关!
燕乐之宫调理论,更非不可以深信!)
又《补笔谈》所云:
“仲吕(为)商今(时调名)为双调,
南吕(为)羽今(时调名)为般涉调”者,
(宋)王(灼)晦叔《碧鸡漫志》乃云:
“夹钟(之)商俗呼双调,
黄钟(之)羽俗呼般涉调。”
则复与沈说互异,读之弥增其感。
(否!沈括采「为调名制」, 王灼采「之调名制」
时调双 调,属夹钟(之)商,仲吕(为)商
时调般涉调,属黄钟(之)羽,南吕(为)羽
两皆不误!凌廷堪不知有之/为调名制之别,乃自云「心目俱乱」!)
言乐者高谈(律管之)周径,剖析毫芒,更无暇及此也。
廷堪积思有年,考之典籍,证之器数,稍稍窥其原本,始知平易如菽粟,非有神奇不传之秘也(否!其秘,凌廷堪实未之详也!)。
于是不揣(ㄔㄨㄞv忖度愚陋,僭(越份)为之表,俾(使)承(继)学之士,一览而知焉!
七宫、七羽表:
七 宫
七 羽
大
吕
夷
则
夹
钟
无
射
仲
吕
黄
钟
林
钟
太
簇
南
吕
姑
洗
应
钟
蕤
宾
大
吕
夷
则
夹
钟
无
射
仲
吕
黄
钟
林
钟
太
簇
南
吕
姑
洗
应
钟
蕤
宾
应
钟
蕤
宾
大
吕
(之)
夷
则(之)
夹
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