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胡士震记过二次。
一、《文章辨体汇选》内「输肝胆」字(句)。「胆」字讹从俗写作「胆」。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二次。此册系总裁董<诰>阅。
一、《文章辨体汇选》内「雕以翠绿」句,「绿」讹「缘」。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吴垣记过二次。
一、《文章辨体汇选》内「卧在床席」句,「席」讹「席」;又「蛾眉」,「蛾」字讹「娥」。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二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四次。
一、《文章辨体汇选》内「考验前古」句下,原本阙佚,但正本未注「阙」字。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李岩记过二次。此册系总裁董<诰>阅。
一、《文章辨体汇选》内「编」字讹「撰」字,涂抹未曾挖补。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李荃记过二次。
一、《文章辨体汇选》内「谢朓」,「朓」字二处俱讹「眺」;又「萤烛末光」句,「萤」讹「营」。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三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六次。
一、《玉海》内「红」字遗脱未写;又「贾谊鵩鸟」句,「鵩」讹「鹏」;又「名御寇先庄子」句,「御」讹「圄」。总校官朱钤记过三次,分校官吴锡龄记过六次。
一、《玉海》内「金墀玉厢」句「厢」讹「箱」。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玉海》内「太公」、「六韬」、「汉书」、「越绝书」等字,应用朱填,讹从墨写。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秉敬记过二次。
一、《清閟阁全集》内「杨维桢」,「桢」字讹「祯」;又「谢朓」,「朓」字讹「眺」。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钱世锡记过四次。
一、《清閟阁全集》内「泠然涤心尘」句,「泠」讹「冷」。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求古录》内「役不于时」句,「役」讹「投」。总校官杨懋珩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海岱会集》内《富亭遗爱》题下,失写刘澄甫名字。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潘曾起记过二次。
一、《广西通志》内学校门,失写序说,十二行辙注原阙二字,殊属错误。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李荃记过二次。
一、《广西通志》内「浮探玉海门」句,「探」字涂抹偏傍,未经挖补。总校官朱钤记过五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元艺圃集》内「水犀军散弩台空」句,「犀」讹「(尸羊)」。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御选历代诗余》内,「坐赃」,「赃」字讹从俗写作「赃」;又「披鹤氅」句,「鹤」字讹从俗写作「隺」。总校官朱钤记过二次,分校官沈清藻记过四次。
《御选历代诗余》内「陡寒生翠幕」句,「陡」讹「(徙去彳改阝)」。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徐秉敬记过二次。
一、《合订删补大易粹言》内「又无应与」句,「无」作「无」。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于清端政书》内「赃私累累」句,」。赃」讹从俗写作「赃」;又「维某年」句,「维」字,多一画,不成字体。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二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四次。此册系总裁董<诰>阅。
一、《于清端政书》内「在麻属望花山铺」句,「铺」讹从俗写作「铺」。总校官仓圣脉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韩内翰别集》内「风势偃罗帷」句,「帷」讹「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一次,分校官陈文枢记过二次。
一、《建康集》内「驰心汾水之阳」句,「汾」讹「分」。总校官朱钤记过一次,分校官高中记过二次。
一、《毛诗类释》内「大雅绵篇」句,「绵」讹「丝」;又「秬鬯一卣」句,「鬯」讹「一」;又「如半璧」句,「璧」讹「壁」;又「坎坎伐檀」句,「伐」讹弋代」。总校官朱钤记过四次,分校官施培应记过八次。
一、《经典稽疑》内「如孟子受薛七十镒」句,「镒」讹「谥」;又「盐铁论」句,「铁」字讹从俗写作「铁」。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卢遂记过四次。此册系总阅周<煌>阅。
一、《经典稽疑》内「桓谭新论」,「谭」字讹「(言堂)」。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卢遂记过二次。
一、《增注唐策》内「更历诸寺」句,「寺」讹「守」;又「能作祸祟」句,「祟」讹「福」。总校官王燕绪记过二次,分校官励守谦记过四次。
一、《蒙求集注》内「杨子见岐路而哭之」句,「岐」讹「逵」。总校官缪琪记过一次,分校官范鏊记过二次。此册系总阅周<煌>阅。
一、《蒙求集注》内「五斗解酲」句,「酲」讹「醒」;又「博闻强识」句,「识」讹「志」。总校官缪琪记过二次,分校官范鏊记过四次。
一、《卢升之集》内「石楼摧折」句,「摧」讹「催」。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此册系总裁八阿哥阅。
一、《卢升之集》内「相如为入室之雄」句,「如」讹「入」。总校官何思钧记过一次,分校官叶兰记过二次。
一、《富山遗稿》内「主人改事屏车樯」句,「樯」讹「墙」;又「花时饮桃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