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說。一叩而起。其看病物。餘三人量德賞勞。如上酌處已。義唯口和。以衣付彼。一人白云)。
二大德憶念。比丘(某甲)命過。所有(某)物。現前僧應分。我等持是。(某)物與(某甲)看病比丘。
(如是三說。持物與之。彼應禮謝而受。然後酌處餘物輕重。一一分派。輕物。准毗尼母云。若但四人。應作直分羯磨。當如是白)。
大德僧聽。若僧時到。僧忍聽。(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白如是。
大德僧聽。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僧應分。誰諸長老忍。僧今分是衣物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忍。分是衣物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如是白已。分為四分。看病者亦在其內。後來比丘不得分)。
十二三二人分法
(毗尼母云。四人共住。一人死。應作展轉分。捨衣已。若無看病人則已。若三人中有一人看病者。彼亦如上持物至公所。向餘比丘作禮已。如是白云)。
二大德憶念。(某甲)比丘命過。所有衣物。現前眾應分。
(如是三說。餘二比丘應酌量處分。若應賞勞者一人。白第二人云)。
大德憶念。比丘(某甲)命過。所有衣物。現前眾應分。我等持(某)物。與(某甲)看病比丘。
(如是三說。持物與之。待彼受已。其輕物。准本律。應彼此三語受共分。一人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