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4-佛藏 -09_戒律宗

11-中国撰述诸宗著述部戒律宗-在家律要广集-明-智旭*导航地图-第12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疏。各受別請。則施主不請十方僧。使施主失平等心功德。十方僧失常利施。故制。出家五眾同犯。在家二眾無此利。未制。大小乘不同。

  發隱。菩薩僧可受別請。或請我為宏揚戒法。或見此人機宜。必得我。乃能成就所作功德。俱不犯。

  若佛子。一切不得受別請。利養入己。而此利養屬十方僧。而別受請。即是取十方僧物入己。及八福田中諸佛聖人。一一師僧父母病人物。自己用故。犯輕垢罪。

  疏。施主修福。法應廣普。當知利施本通十方。繇汝別受。故十方不得。遠有奪十方之義。是故不應。八福田並有應得僧次義。如佛應迹為僧等。

  發隱。及字承上。此利養不但取十方僧物。亦取八福田物也。言此八人。俱有入僧次之理。如佛亦可應化為僧。餘應例知也。

  合注。小乘遮別眾食。若四人中有一人是僧次者。不犯。不遮別受請 此是遮業。三緣成罪。一。是別請。若有僧次一人同受。不犯。二。別請想。六句。二重。二輕。二無犯。三。受竟結罪 善生經云。若優婆塞受招提僧臥具牀坐。得失意罪。亦應此戒兼制 開遮者。戒本經云。檀越來請。若至自舍。若至寺內。若至餘家。若施衣食。種種眾具。菩薩以瞋慢心。不受不往。是染污犯。不犯者。若病。若無力。若狂。若遠處。若道路恐怖難。

若知不受令彼調伏。若先受請。若修善法。不欲暫廢。為欲得聞未曾有法饒益之義。及決定論。若知請者。為欺惱故。若護多人嫌恨心故。若護僧制。解曰。此乃率眾受供。非別受也。又云。有檀越以金銀真珠摩尼瑠璃種種寶物奉施。菩薩若瞋慢心。違逆不受。是染污犯。捨眾生故。懶惰懈怠。非染污犯。不犯者。若知受已必生貪著。或施主生悔。或施主生惑。或施主生惱。若知是三寶物。是劫盜物。若知受已多得苦惱。所謂殺縛讁罰。奪財訶責。

解曰。此則受以為眾。非自享也 果報者。既遠有奪取十方之義。亦是盜戒等流。

○第二十八別請僧戒

  疏。分別是田非田。如經德王品。當知自心則為狹劣。失平等心。七眾同犯。大小乘不全共。道俗菩薩請僧齋會。一云。都不得別請。悉應僧次。的請一人。便犯。二云。一食處莫問人數多少。止請一僧次。便不犯。都無。則制。若悉請者。益善。

  若佛子。有出家菩薩。在家菩薩。及一切檀越。請僧福田求願之時。應入僧坊。問知事人。今欲請僧求願。知事報言。次第請者。即得十方賢聖僧。而世人別請五百羅漢菩薩僧。不如僧次一凡夫僧。若別請僧者。是外道法。七佛無別請法。不順孝道。若故別請僧者。犯輕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