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处说彼(恶道之中。亦)有(似前善因之)等流乐。应知彼依随转理说。或彼通说余受处。(以必)无异熟乐(者。乃)名(为)纯苦(处)故。然诸圣教。意地戚受名忧根者。依多分说。或随转门。无相违过。瑜伽论说。生地狱中诸有情类。异熟无间有异熟生苦忧相续。又说。地狱寻伺忧俱。一分鬼趣傍生亦尔者。亦依随转门。又彼(地狱中)苦根(与)意识俱者。是余(趣意俱)忧(根之同)类。假说为忧。或彼苦根损身心故。虽苦根摄。
而亦名忧。(喻)如(初二禅)近分(之)喜(根)。益身心故。虽是喜根。而亦名乐。显扬论等。具显此义。然未至地。定无乐根。(以论中)说彼唯有(眼。耳。鼻。舌。声。意。命。苦。忧。喜。舍)。十一根故。由此应知意地戚受。(若于)纯受苦处。亦苦根摄。此等圣教。差别多门。恐文增广。故不繁述。
此通会诸论文也。等流乐者。如立世阿毗昙云。人养六畜。饮食温凉者。在热地狱有凉间。在寒地狱有温间。此之温凉。果似前因。亦是异熟。假名等流。又如施设论云。等活地狱中。有时凉风所吹。血肉还生。有时出声唱言等活。彼诸有情。欻然还活。如是血肉生时。暂生喜乐。亦名为异熟乐。此皆约有间地狱言之。非指无间地狱也。余杂受处者。指有间地狱及多分鬼畜也。纯苦者。即无间地狱及一分鬼畜也。依多分说者。
谓人天鬼畜等有分别处。则意戚但名忧根也。余幷可知。初释三受义竟。
(子)二明俱不俱。
有义。六识三受不俱。皆外门转。互相违故。五俱意识。同五所缘。五三受俱。意亦应尔。便违正理。故必不俱。瑜伽等说。藏识一时与转识相应三受俱起者。彼依多念。如说一心。非一生灭。无相违过。
此有二释。今初释不俱也。幷如前文三性中。义可知。
有义。六识三受容俱。顺违中境。容俱受故。意不定与五(识之)受同故。于偏注境。起一受故。无偏注者。便起舍故。由斯六识。三受容俱。
此第二正释也。义幷可知。
得自在位。唯乐喜舍。诸佛已断忧苦事故。
二释心所受俱两门中。初略标心所广释受俱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