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復厝言以擬之。試論之曰。
復者重前立論故厝致也。擬者未決之詞。蓋謙云聊致其言擬議試。且論之。
△二正立論古科為六今為三段。一通論諸法直顯即真。二別指色心因緣推釋。三推窮名實結責迷情。然夫真理隨緣成諸事法。凡夫不了執事迷真。或生異見故。今先顯即真統論諸法未知因何即理故。次約因緣別指色心推釋色心既總萬法萬法不過因緣因緣故空。空故即實。若謂因緣本空。何以名能召體。體上立名故。後推窮名體。由執故生情。執本無名體。何有故此三科。後則離徧計中。則了依他初則證圓成文。雖從深之淺義。則以後釋。
前良由不達名體因緣焉。了諸法真實。今初。三。初引教標宗。
摩訶衍論。
摩訶云大。衍者云乘。
云諸法。
俗諦事法不一故云諸。
亦非有相。亦非無相。
亦者重又之語非唯至虗之理。非有非無俗諦諸法。亦非有無故。又上云。諸法即有無法也。有而非有故云。亦非有無而非無。故云亦非無也。然真非有無者有二義。一無狀無名故非有體用真常故非無。二不可以常見而取故。非有亦不可以斷見而求故。非無今俗諦諸法。亦不有無者。仗緣而生故。非實有不壞緣相故。非實無若了緣生非實有。即知真本無名狀。故不可以常見求。若達緣相非實無即見真體具妙用。故不可以斷見取。
今此正明俗諦有無不實。次引中論以顯即真。
中論(中觀論也)云。諸法不有不無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