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說聖人以身智為患故。今引經立真應身智正義。以為能破。各有二句。皆上句明真。下句明應。又上約理。下約事。法者軌持義。身者體義。法性有真軌持義。為萬法所依之體。聖人證此故曰法身。所謂湛然虗寂。本無色象故。金光明曰。佛真法身。猶若虗空。而能隨緣應。現示種種形。經又曰。應物現形。如水中月。般若智體。本自無知。而能對緣不失鑒照既身智。即真而應。應本自真故。即身無身。即智無智。何有患難。而欲滅耶。
△二釋成正理。
萬機頓赴。而不撓其神。
釋上應物而形也。羣機不一故言萬。一時普應故頓。赴既無形而形故無撓動。
千難殊對。而不干其慮。
釋上對緣而照也。雖異問殊對。而無心普應。不干動其思慮故。
動若行雲止猶谷神。
雲無心而出岫。以喻頓赴。而不撓其神。谷無念而答聲。以喻殊對而不干其慮。
豈有心於彼此。情係於動靜者乎。
雙結上也。
既無心於動靜。亦無象於去來。
即應而真故。智本無心。形本無象。何有去來動靜。而有有無決定之名相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