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能無心(若內無執異之心。方為能善也)於為是。(立真是)而是於無是。
以真是對立於非是也。雖知真智無知而知。立此以為真是。待之故有非是矣。真非之見惑在執心。若無執心。方乃善了。下當義同此。
無心於為當。(立至當)而當於無當。
以至當對立於非當。雖達真境無相而相。若至當非當。執心不亡。則不可也。
者。
牒上也。能絕是非之執者。
則終日是不乖於無是。終日當不乖於無當。
既達無知而知。則了終日知而無知。又達無相而相。則知終日相而無相也。此則但除其執。前義自顯矣。
△二奪其所執。文二。初正明。
但恐有是於無是。有當於無當。所以為患耳。
有是者有真是也。無是者無知也。當義准此。但恐劉公於無知立有真是。於無相立有至當。則執心不除。惑患生也。
△二徵釋。
何者(徵也。有何患耶)若真是可是。至當可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