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文者悲昔未聞喜今方悟故云交集。
○次示弘傳方軌二初示聖化多端四初令以權助實。
余曰佛有誠誡自可為規經云若但讚佛乘眾生沒在苦我寧不說法疾入於涅槃尋念方便先小後大此乃以偏助圓方可為說。
○二示令簡人。
又云當來世惡人破法墮惡道志求佛道者廣讚一乘道此則簡人方可為說。
○三令答以大。
然末代施化復未知根亦可如安樂行中但以大答亦可如不輕喜根而強毒之故首楞嚴中聞生謗者後終獲益如人倒地還從地起應運大悲無惱他說。
如喜根菩薩為居士說欲體性即道本性被勝意謗而作擯法喜根知其即現受報強為說於大法毒之為作久遠聞法之種不輕四眾類例亦然故引楞嚴以之為證倒地譬因謗墮苦地起譬於遠益也。
○四結。
子應從容觀時進否將護彼意順佛本懷。
○次正明化法五初示未稟權教之機逗之以大六初示種性而有三因。
若有眾生未稟權教者來至汝所先當語云汝無始來唯有煩惱業苦而已即此全是理性三因由未發心未曾加行故性緣了同名正因故云眾生皆有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