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薩婆多。執佛化身。以為真佛。地前亦迷。故曰遂執。離相寂然。絕諸戲論。故曰。精微永絕○有人疑曰。三身不異。不似相宗之所談也。今會曰。非是言相。即唯是攝相歸性而已。故法華玄贊曰。應化非真佛。亦非說法者。推功歸本。即法身也。
【科】彌陀經等。勸念佛名觀相。求生淨土者。但以凡夫障重。法身幽微。法體難緣。且教念佛。觀形禮讚。障斷福生。願行相資。求生淨土。擬逢化佛。以作不退良緣。
准觀經云。具足身相。猶為難緣。故曰。非是凡夫心力所及。何況極妙之真身乎。觀佛身形。觀經所說。禮拜讚。歎論文所勸也。故有等言○西方身土。論其報化。諸師異解。今師所判。亦非一准。佛土章云。西方通於報化二土。述記中。指云他受用。此中判曰。化身化土。各述一義耳。
【科】所以上代通人。咸依此教。觀形念號。求見化身。冀命終時。親來接引。遂感彌陀化主。降念相迎。報盡乘華。即生彼國。
廣見古今者。名為通人也。且安樂集。列六大德曰。並是二諦神鏡。斯乃佛法綱維。皆共詳審大乘。歎歸淨土。如曇鸞法師。臨命終時。寺傍左右。道俗皆見。幡華映院。盡聞異香。音樂迎接。遂往生也。餘之大德。臨命終時。皆有徵詳。蓋其通人歟。
【科】初心後境。理契無違。念號觀形。並非邪道。豈得獨懷一執。不悟聖心。異說紛紜。令他致惑。
念觀俱正。故曰並非。紛紜。亂貌。非特損自。亦至謬他。亂想之過。甚哉。
【科】尋斯要決。皂白足分。猶預既無。歸心妙業。勿生亂想。反墮三途。眾苦迫傷。悔之何及。
准觀經云。諸惡所歸。自然迫促。當斯之時。悔復何及。
【科】第二。佛藏經云。若有比丘。見有佛法僧戒可取者。是魔眷屬。非我弟子。我非彼師。非我攝受。
此經十品說。都不出此意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