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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綱以高第為御史。明帝朝,遣八使巡行天下受命之部,而綱獨埋其車輪於洛陽都亭,曰:豺狼當道,安問狐狸。遂效奏大將軍梁冀、河南尹□,疑條其無君之心,十有五事。書奏,冀大怒,欲事以法。時廣陵賊張嬰眾數萬,殺刺史二千石,言報操,操義之。及羽殺顏良,拜書告辭,而奔劉備於袁軍,左右欲追之。操曰:彼各為其主,勿追也。
  錄曰:羽之刺顏良,其張良之擊始皇乎。惜乎,無以借著之,說告之者。夫良之不欲立六國後,即操之禽羽而破玄德也。良之為韓報仇,即羽之從備以興復漢室也。而英雄無用武之地,雖誓與共死,其徒死乎。果能以己之信義,致操之感動,與之共力滅袁而降表,以迎劉備,不其有庸乎。以是報效曹劉,庶幾兩得之也,而區區刺一顏良抑末矣。
  及曹操南擊劉表,表卒,子綜嗣,遂舉州降操。時劉備屯樊城,或勸攻綜,刑州可得。備曰:劉刑州托我以孤遺,'背信自濟,吾所不為。去過襄陽州,人多歸比,到當陽眾十餘萬,至不得行,日纔十餘里。或謂宜速行,保江陵。備曰:夫濟大事,必以人為本。今人歸吾,何忍棄去。操以江陵有軍,實恐備據之,乃將精兵,日夜行三百餘里,追及於當陽之長圾,備棄妻子走。
及法正為劉璋軍議校尉,與別駕張松忖璋不足有為,陰說備取益州,備疑未決,以問龐統,曰:益州土沃,財富可資大業。備曰:今指與吾為水火者,曹操也。操以急,吾以寬,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譎,吾以忠。每與操反,事乃可成。今以小利而失信義於天下,奈何。統曰:逆取順守,古人所貴。若事定之後,封以大國,何負於信失。今不取,終為人利耳。備始以為然。留亮及關羽守刻州,而自將步卒入益州。
  錄曰:照烈之取荊益,先儒論之多矣。果何所折衷乎。孔子曰:君子貞而不諒。孟子曰:嫂溺,授之以手者,權也。釋之者曰:貞正而固也,諒小信也。嫂溺大故也,手援小嫌也。以正律小,可以知義,以小較大,可以知權。自兩漢之興,不階尺土,然未有若昭烈之困者也;群雄並爭,盜據攘竊,亦未有若昭烈之時者也。何也。蓋立國叉有分土,若沛公已為漢王,劉秀已為蕭王,此公土也。既而得隴,尚猶望蜀,備何如哉。
今年奔徐州,明年敗下那,無尺寸之益,圖王者顧如是乎。至於表之據荊,焉之據益,非分土也,不過乘時攘竊之耳。蚓又皆不祿,然豈終為么孽之資,奸雄之糜乎。若乃臨亡之托,乃區區小信,非識時務俊傑之言也。故孔明一則曰:天以資將軍,將軍豈有意乎。又曰:益州險塞,天府之國,如是尚未喻耶,徒以授受之小嫌,而忘天下之大故。借使聲其違父棄命,亡國降虜,不孝之罪,莫此為大。
當時何得而辭,後世何得而議,又不懷劉璋資給之恩,而養虎遺息,抗吭扮背之說,俱可免矣。一時失於見幾,後終不能不取。故朱子曰:經權俱失。此之謂也。
弘道錄卷之四十八竟
弘道錄卷之四十九

君臣之信
  《晉書》:羊祐之鎮襄陽,緩懷遠近,甚得江漢心,與昊人開布大信,其降者後欲去,皆聽之。在軍嘗輕裘緩帶,身不被甲,鈴閣之下,侍衛不過十數人。專務以德信懷昊,每交兵,刻曰方戰,不為掩襲之計,將帥有欲進譎計者,輒飲以醇酒,使不得言。軍或出行昊境,刈穀為糧,皆計所侵,送絹償之。每會眾江沔游獵,若禽獸先為昊人所傷,而晉兵得之者,皆送還之。於是邊人悅服。與昊鎮軍大將軍陸抗對境,使命常通,抗遺枯酒。
枯飲之不疑,抗疾求藥於枯,枯以成藥與之,抗即服之。人多諫抗,抗曰:豈有酴人羊叔子哉。每告其邊戍曰:彼專為德,我專為暴,是不戰而自服也。咨保分界而已,無求細利。
  錄曰:召伯之布政甘棠,與羊祐之墮淚峴山,同乎,異乎。蓋微君子叉不能幽以燭之也。夫晉自滅蜀之後,未嘗一曰而忘于吳,張悌所謂彼之得志,我之憂也。而可為其所愚耶。遠則陳氏之厚施,近則呂蒙之示信,可以為殷鑒矣。為吳人者,自宜外薪嘗膽,復甲枕戈,以保祖宗之基業,尚猶不暇,乃曰:彼專為德,我專為暴,則是由于其衛中而不自知也。嗚呼。暴不可也,德豈誠哉。醇酒之醉未醒,伐吳之計屢上。
其曰:吳人更立賢主,則難圖也。吁,是果德耶,信耶。不過謀臣之略,以亂敵之所為而已。雖然視彼徒木立信,所過無不殘滅者,因為有問。向非祐,則預之功不立。枯,其人傑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