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曰:此極言其禮之至也。夫鷂初嗚,咸盥漱者,几民之行也。成身成名者,君子之事也。推而至於天道不已,至誠無息。蓋父子之道,天道也。天以至善加於父,而後及於其子。是父子之性,即天性也。君子盡性與天地參,則盡父之道。盡父之道,天道不外是矣。是真能事親如事天,事天如事親,二者一而二,二而一也。故既曰孝子,又曰仁人,如是而後為父子之禮之至。而倡履著茶,應唯敬對,非所論矣。
又曰:《中庸》論天道不已,文王純於天道,亦不已。又曰: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其說皆本孔子對哀公之言而然。此聖神功化之極,至德淵微之妙。宜乎哀公愚冥而自失,聞言而勿罪也。可嘆哉。
孟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錄曰:愚觀成周之制,而有以窺見無違之旨也。夫文王之為世子,朝于王季曰三,武王率而行之,不敢有加,此生事之禮也。父為大夫,子為士,葬以大夫,祭以士,此死葬之禮也。父為士,子為大夫,葬以士,祭以大夫,此祭之禮也。及其衰也,大夫用禮樂,陪臣執國命,而生事不以禮矣。視桓楹而設撥,歌雍詩以徹撰,而葬祭不以禮矣。然豈下而遷之,故其言如此。又曰:其令天下吏民,今到出臨三日,皆釋服自當給喪事。
服臨者,皆無胱經帶,毋過三寸,毋布車及兵器,毋發哭臨官殿中。嗚呼。此久以薄為其道之說,而不知父母之喪,自始至終哀傷慘怛,出於自然,非有所矯得造作而為之者。帝既深明於彼,未見於此。加以景帝天資近薄,而竇后亦好黃老言,由上至下,由君至臣,皆以其說為,至當不易之道,萬世難變之法。
於是斷然行之,人帷不審其故,徒歸罪於景帝,不知當時景帝於心無所不安,設有孟子者出於其時,與之深論性善之本原,而後及於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三代共之之論,則雖有遺詔在上,景帝亦鈴有所不安於心,萬一或能改之。嗚呼。是安可及哉。故愚備錄之,以見聖賢之與異端關乎世道之切。
漢河問惠王,獻王之曾孫也。兩京藩臣多驕放其名德者,唯獻王而惠王能脩。獻王之行母薨,喪服盡禮。一及帝下詔書褒揚之,曰:河問王良喪大后,服終三年,以為宗室儀表,增封萬戶。
錄曰:惠王,景帝之元孫也。漢至此以日易月,几四世矣。惠王獨能行之,終漢之世,所僅見也。錄之。
弘道錄卷之三十一竟
弘道錄卷之三十二
禮
父子之禮
《晉史》:文帝崩,國內服三日。武帝亦遵漢魏之典,既葬除喪,然猶深衣素冠,降席撒膳。太宰司馬孚等奏曰:臣聞禮典軌度,豐殺隨時,虞夏商周,咸不相襲。大晉紹承漢魏,有革有因,期於足以興化而已,故未得皆返太素,同規上古也。陛下既已俯遵漢魏降喪之典,以濟時務,而躬踴大孝,情過乎哀,雖武丁行之於殷世,曾閔履之於布衣,未足以瑜。方今荊蠻未夷,庶政未入,萬機事殷,動勞神慮。
臣等以為陛下宜動御府易服,內者改造,大官復膳,如舊制。詔曰:每感念幽冥,而不得終直絰於草土,以存此痛,昆當食稻衣錦,誠詭然激切其心,非所以相解也。朕本諸虛家,傳禮來久,何止一旦便易此情於所天。相從已多,可試省孔子答宰我之言,無事紛絃也。言及悲殺,奈何。奈何。孚等重奏:今者干戈未戢,武事未偃,萬機至重,天下至眾。陛下以萬乘之尊,履布衣之禮,服麓席稟,水飲蔬食,殷憂內盈,毀悴外表。
然而躬勤萬機,坐以待旦,降心接下,反不遑食,所以勞力者如斯之甚。是以臣等悚息不寧,誠懼神氣用損,以疚大事。惟陛下察納愚欽,以慰皇太后之心。又詔曰:重覽奏議,益以悲剝,不能自勝。三年之喪,自古達禮,誠聖人稱情立哀,明恕而行也。神靈日遠,無所訊告,雖薄於情,食旨服美,所不堪也。不宜反覆,重傷其心,言用斷絕。帝遂以此禮終三年。
錄曰:按文帝之喪,國內服三日者,未禪代之典也。武帝亦遵漢魏,既葬除喪者,已禪代之制也。然而不過深衣素冠,降席撇膳,則帝所存者亦如心喪耳。初未嘗斬哀三年也,而孚等何倦倦若是乎。蓋方是時,清議不行,縱酒昏酣,輕蔑禮法,親死不悲,一日一有如帝者悲哀之情、痛戚之意,雖未純乎古禮,已足以傾駭國之觀瞻矣。又曰:孔子抑宰予之問,蓋禮莫大於朝廷,莫重於禪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