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間。夫純粹謂之精,自然謂之真,至誠謂之信。故至誠為之用,粹精謂之體,體用玄合則謂之自然,所謂道法自然也。吾何以知其自然之真哉?以其上自往古,下及來今,道之為名,常在不去耳。以其常在不去,是故能閱眾甫。眾甫者,謂觀閱眾物之某甫者耳。吾何以知眾物之名可閱乎?以此眾物之名非常名,故其名隨世而遷滅。唯道之常名不去,故能閱可名之名耳。夫唯知道之名者,乃可以撫運應務,雖萬物日作於前,而我故無為而治也。
經:曲則全,枉則直,窪則盈,弊則新,少則得,多則惑。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不自見,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長。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與之争。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故誠全而歸之。
傳:曲成而不遺則事全,枉己以伸物則理直。少其欲則事自復,故窪則盈;靜其濁則理自清,故弊則新;事歸於理,故少則得;理乖於事,故多則惑。聖人知道之紀,抱道之子,以理會事,以事會理,事理冥會,故可以為天下法則也。不自見而弊人,則事自明;不自是而非人,則理自彰;不自伐其才則事歸於實,故治有功;不自矜其能則理得其當,故道可長。夫唯順道之理,不與物争,則天下之事莫不從己。故能曲成萬物而不遺微隱,乃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徒言哉。誠能曲而成之,則天下全而歸之矣。
經:希言自然。飄風不終朝,驟雨不終日。孰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於人乎?故從事於道者,道者同於道,德者同於德,失者同於失。同於道者,道亦得之;同於德者,德亦得之;同於失者,失亦得之。故信不足,有不信。
傳:老氏將行不言之教,以契自然之理,故標而目之。經曰:聽之不聞名曰希。然則希言猶不言也。仲尼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又曰:天不言而信。此天道之自然也。夫自然之理,道之常也。若四時之運,天地之常,是以能恒久不已,終則復始。夫飄風暴雨,非天地之常也,是以其發作也勃焉,其霽止也忽焉。夫以天地之廣大,猶不能久為此,則况於人世,其能久於非常乎?道德既隱,仁義不行,曲禮煩刑,不得已而為之耳。而惑者不能知禮,以時為大刑,期於無刑之指,乃欲執其一方,謂可行於百世,斯過矣。噫,飄風暴雨有時而息,四時之常未始有極,自然之理,不可易也。故從事於道,體道者也。法乎自然,不失常道,故道亦得之,則同於道矣。從事於德,用德者也。雖失常道,未失常德,故德亦得之,則同於德矣。從事於失者,既失於道德,又失於仁義,故失亦得之,則同於失矣。《記》曰:為善不同,同歸於治;為惡不同,同歸於亂。蓋近是矣。於乎信不足有不信,斯不得已而為之。苟得已而猶為之,誠亦惑之甚也。
經: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見者不明,自是者不彰,自伐者無功,自矜者不長。其於道也,曰餘食贅行。物或惡之,故有道者不處。
傳:跂於利者不可以立於常道,跨於欲者不可以行於常名。欲利之本不忘,而曰我可以為治,無由也。故自見而蔽人,則事不明;自是而非人,則理不彰;自伐其才,則治無功;自矜其能,則道不長。此四者與跂跨同病,皆不足以致治。以道論之,若棄餘之食不足致飽,負贅之行亦孔之醜,凡物猶或惡之,有道者焉可以處也。
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遠,遠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故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傳:《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則知混成之物,生於天地之先也。寂兮無兆,獨立於萬化之外而其體不改;寥兮無狀,周行於萬物之內而其用不殆。故能生成品類,為萬事之主。《中庸》曰:其為物也不貳,則其生物也不測。是以太極為大衍之始,混成為天下之母焉。其體不可以名得,故不知其名。其用不可謂無名,故字之曰道。夫字因名立,名因用生,既與之為字,則知其有名矣。尋其名未知所謂,究其用見其極大,因強名其用謂之為大焉。於其用則名為大矣,於其體則實已逝矣。名去實其遠乎?曰其去不遠,在知其反。以名反實,以事反理,大施於家國,小施於身心,不能反躬則天理滅矣。故《記》曰:道不遠人,人自遠道,而遠人不可以為道。又曰:道也者,不可斯須離,可離非道。故始所謂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者,無名之道也。末所謂逝曰遠,遠曰反者,有名之道也。故舉域中之四大而王者居其一焉,以明王者參天地之道,而贊萬物之化育也。於乎域中之云者,明道非六合之外也。故為人之主者,叉法地之靜,以為體能靜矣;然後法天之動,以為用能動矣;然後法道之無為無不為。既能無為無不為矣,然後能法自然而然,而天下莫知所以然也。
經:重為輕根,靜為躁君。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輜重。雖有榮觀,燕處超然。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輕則失本,躁則失君。
傳: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故重能為輕之本也。天下之動貞夫一,故靜能為躁之主也。夫行邁之人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