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裳楚楚:《说文》“楚”作“□”,音同,采鱻色也。
彼其之子:《左传》“其”作“已”,《表记》作“记”。按古有“{己其}”字,彼也,当作“{己其}”。今江西、湖南人称彼为“{己其}”,其字如此,音纪。
其仪一兮:《礼·缁衣》“兮”作“也”。
觱发:《说文》“觱”作“{冫毕}”,“发”作“冹”,音方勿切。今按“觱”字从咸,不合六书,当从“或”,或作“□”,特难以下笔耳。或可省从“或”作“□”。
七月鸣鶪:赵岐《孟子》注“鶪”作“鴂”。今按“鶪”音古阒切,伯劳也;“鴂”古穴切,寜鴂也。伯劳以五月无声,详《楚辞》“百草为之不芳”,则七月所鸣者“鴂”也。赵注为长,旧注“鶪”作“决”音者非是。
献豜于公:郑司农众《周礼》注“豜”作“肩”,四岁豕也。
六月食郁及薁:《说文》“薁”作“蒮”,山韭也,音余六切。
称彼兕觥,万寿无疆:《月令》郑注“觥”作“觵”,“万寿”作“受福”。许慎说“觵”俗从“灮”,经典不应用俗字。“我姑酌彼兕觥”,亦当作“觵”。
迨天之未阴雨:《说文》“迨”作“□”,音同。古无“迨”字,徐铉以为有之。
今女下民:孟子“女”作“此”。
蜎蜎者蠋:《说文》“蠋”作“蜀”。蜀字本从虫,不宜更加虫字。
鹳鸣于垤:《说文》“鹳”作“雚”。老雚,知雨之鸟,本不从鸟。别有“鹳”鸟,似鹊,尾短,射之衔矢射人,音呼官切。
载疐其尾:《说文》“疐”作“踬”。
駪駪征夫:《说苑》“駪”作“莘”。
鄂不韡韡:《说文》“鄂”作“蕚”。
外御其务:《左传》“务”正作“侮”,不借用“务”。
饮酒之饫《说文》“饫”作“□”,音义同。
“和乐且湛”:《中庸》“湛”作“耽”。
“伐木许许”:《说文》“许”作“所”,“所所”,伐木声。
“有酒湑我”:李善《文选》注“湑”作“醑”。
“坎坎舞我”:《说文》“坎”作“竷”,音同“坎”。“竷”,舞也,乐有章故从章,今作“坎卦”之“坎”,于义无取。
“吉蠲为饎”:《士虞礼》郑注及《周礼》注“蠲”皆作“圭”。“圭”亦洁也,《仪礼》“圭为而洁荐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