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作《易》者,其知盗乎?《易》曰:‘负且乘,致冦至。’负也者,小人之事也;乘也者,君子之器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盗思夺之矣。上慢下暴,盗思伐之矣。慢藏诲盗,冶容诲淫。《易》曰:‘负且乘,致冦至。’盗之招也。”此又明寡过之义,当以任重为终,故曰:“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知此则可以保天下国家矣。
圣人虽立象以尽意,而意有不可以言尽,故繋辞焉以尽其言;而言又有不可以穷,故卦爻之辞亦举其大略耳。触类而长之,然后《易》之道明。故圣人举是数爻而广喻之以为教,使学者知其类而期于自得也。如“鸣鹤在阴,其子和之”,象以为“中心愿”焉,而繋辞乃推言行之动天地;“同人先号咷而后笑”,象以为“中直”尔,而繋辞乃有出处语黙、断金如兰之义。故所贵乎触类而长之者如此,学《易》者不可不知也。
子夏问巧笑倩兮,美目盻兮,素以为绚兮。而子曰:“绘事后素。”固已出于诗人之意外矣。子夏又云“礼后乎”,又出于仲尼之意外。故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盖六经俱然,不独诗也,而易象尤重,此圣人所以至于韦编三绝而不知老之将至也。
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案《朱子语类》云:“自‘大衍之数五十’至‘再扐而后挂’,便接‘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至‘可与佑神矣’为一节,是论大衍之数;自‘天一’至‘地十’,却连‘天数五’至‘而行鬼神也’为一节,是论河图五十五之数。今其文间断差错,不相连接,舛误甚明。”是朱子之时,节次已错。
今此本“天一”至“十二十”字移在第十章首,而“天数五”至“而行鬼神也”四十四字移在“再扐而后挂”之下,即朱子所见舛误之本也。
圣人既为卦爻以示教,而卦可以藏往而不可以知来,爻有变动,学者莫知所适,故作为大衍之法,质诸神明以求之,使天下后世有考焉。四时、十二月、二十四气与闰,是为一岁,天地之功成而万物之理备矣,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数具此矣。而蓍之数适合焉,是谓神物,故取而用之。分而为二以象两(阴阳),挂一以象三(冲气),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
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言“再扐而后挂”,则未扐不挂可知;言“挂而后言揲”,则挂亦揲可知)。凡分、揲无常数,惟意所欲,质诸鬼神之义也。
盖分而为二,先揲其左,后揲其右,皆扐其余数,谨其奇耦,然后挂而又四揲之,观其余以定阴阳焉:三者皆奇为老阳,皆耦为老阴,一奇为少阳,一耦为少阴。凡三揲而成六爻,是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每卦、每爻必具三才之义也。故曰:“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此不易之理也。后世以“三金”易之,盖得其遗法。
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五行之所以生成也。天数二十有五,地数三十,凡天地之数五十有五,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故乾坤之策取焉:干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参天之数;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两地之数;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乾坤之策,乾坤一爻共六十(?),此一候之数也,故三百六十日而七十二候具焉。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大衍之数所以五十也。
是故四营而成易(阴阳体也),十有八变而成卦(阴阳之气全)。八卦而小成,四时具矣;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万物之义备矣。天下之能事六龙战于野,其血黄。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后羿之事。用六,利永贞。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大而能终,伊周告归之事。
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徳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不刚不方,不足以配天;然行之有时,必主于顺而后可,往而不返,斯有至于龙战者矣。此君子所以当辨早也。“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易曰:‘履霜,坚冰至。’葢言顺也。”不辨故积习而不自知,辨者,察其善恶之谓。“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徳不孤。”“有敬以直内,然后可尽义以方外,不然,能免于疑乎?”“不孤之谓大。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则不疑其所行也。”谏诤辅拂,人臣所以塞责,何疑之有?“阴虽有羙,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无成而代有终也。”三公北面,执璧而面槐,义取于此。“天地变化,草木蕃;天地闭,贤人。”阴道胜,故易曰:“括囊,无咎无誉。”葢言谨也。非尽言之时。
“君子黄中通理”,逹权之谓。谨案:《御纂周易折中》引蔡氏清曰:“黄中非通则无以应乎外”,与逹权之义正合。原本作“逺权”,系传写之误,今改正。“正位居体,羙在其中,而畅于四支,发于事业,羙之至也。”功成治定,制礼作乐之谓。“阴疑于阳必战,为其嫌于无阳也,故称龙焉;犹未离其类也,故称血焉。”明其为贼之谓。“夫黄者,天地之杂也,天而地黄。”各正其分,用六所以大而能终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