脉不和。阳脉不和。则气留之。气留之。则阳脉盛矣。邪在五脏。则阴脉不和。阴脉不和。则血留
之。血留之。则阴脉盛矣。阴气太盛。则阳气不得相营也。故曰格。阳气太盛。则阴气不得相营也。故曰关。阴阳俱盛。
不得相营也。故曰关格。关格者。不得尽其命而死矣。
丁曰。内外不相济。是为关格。故知死矣。杨曰。人之所有者。气与血也。气为阳。血为阴。阴阳俱盛。或俱虚。
或更盛。或更虚。皆为病也。
经言气独行于五脏。不营于六腑者。何也。然气之所行也。如水之流不得息也。故阴脉营于五脏。阳脉营于六腑。
如环之无端。莫知其纪。终而复始。其不覆溢。人气内温于脏腑。外濡于腠理。
丁曰。诸阴不足。阳入乘之。为覆。诸阳不足。阴出乘之。为溢也。此者是气之独行也。杨曰。覆溢者。谓上鱼入
尺也。若不如此。当行不止。故云终而复始焉。



<目录>卷之三

<篇名>脏腑度数第六(凡十首)

属性:三十八难曰。脏唯有五腑独有六者。何也。然。所以腑有六者。谓三焦也。有原气之别焉。主持诸气有名而无形。
其经属手少阳。此外腑也。故言腑有六焉。
丁曰。其言五脏六腑者。谓五脏应地之五行。其六腑应天之六气。其言天之六气。谓三焦为相火。属手少阳。故言
腑独有六也。杨曰。三焦无内腑。惟有经脉名手少阳。故曰。外腑也。
三十九难曰。经言腑有五。脏有六者。何也。然。六腑者。正有五腑也。然五脏亦有六脏者。谓肾有两脏也。其左
为肾。右为命门。命门者。谓精神之所舍也。男子以藏精。女子以系胞。其气与肾通。故言脏有六也。腑有五者。何也。
然。五脏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属于五脏。故言腑有五焉。
丁曰。五脏正有五腑。今曰三焦。是为一腑。配心包络为脏。即脏腑皆有六焉。其二经俱是相火。相行君命。故曰
命门也。杨曰。五脏六腑皆五。有五六之数。或俱五。或俱六。或一五。或一六。并应天地之数也。若以正脏腑言之。
则脏腑俱有五也。脏五以应地之五岳。腑五以应天之五星。若以俱六言之、则脏六以应六律。腑六以应干数。若以脏五
腑六言之。则脏五以应五行。腑六以法六气。若以腑五脏六言之。则脏六以法六阴。腑五以法五常。所以脏腑俱五者。
手心主非脏。三焦非腑也。脏腑俱六者。合手心主及三焦也。其余例可知也。虞曰。天以六气司下。地以五行奉上。天
地交泰。五六之数而成也。人法三才。所以脏腑以法五六之数。谓人头圆象天。足方象地。以脏腑五六之数以象人。则
三才备矣。十一之数。相因而成。故不离于五六也。汉书云。五六乃天地之中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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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卷之四

属性:四十难曰。经言肝主色。
虞曰。肝、木也。木之华萼。敷布五色。故主色也。
心主臭。
虞曰。心火也。火之化物。五臭出焉。是故五臭心独主之也。
脾主味。
虞曰。脾、土也。土甘。甘受味。故主味。礼云。甘受和味。此义也。
肺主声。
虞曰。肺金也。金击之有声。故五音皆出于肺也。
肾主液。
虞曰。肾、水也。水流湿。主液也。
鼻者肺之候。而反知香臭。耳者、肾之候。而反闻声。其意何也。然。肺者、西方金也。金生于巳。巳者、南方火
也。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肾者北方水也。水生于申。申者、西方金。金者肺。肺主声。故令耳闻声。
杨曰。五行有相因成事。有当体成事者。至如肺肾二脏。相因成也。其余三脏。自成之也。
四十一难曰。肝独有两叶。以何应也。然。肝者、东方木也。木者、春也。
虞曰。在五常木法春。应仁。故云木者春也。人之仁发用也。
万物始生。其尚幼小。
虞曰。肝、木足厥阴。配胆木足少阳。少阳之至。乍大乍小。乍短乍长。故云幼少。
意无所亲。
虞曰。木者、应春法仁。施恩无求报。不以亲而施化育。故曰意无所亲。
去太阴尚近。
虞曰。十二经相注。足厥阴还复注手太阴。故曰。去太阴尚近也。
离太阳不远。
虞曰。本经言足厥阴少阳木。生手太阳少阴火。故云离太阳不远。则此义也。
犹有两心。
虞曰。犹如也。如有两心者。谓注于太阴。有畏金之心。生于太阳。有生火之心。故云犹有两心。
故有两叶。亦应木叶也。
杨曰。肝者据大叶言之。则是两叶也。若据小叶言之。则多叶矣。解在后章。丁曰。经言肝者、东方木也。应春万
物之所生。其尚幼小。然始生者。非长生也。谓木初受气。是言幼少也。意无所亲者。谓以失其父未识其母。故曰意无
所亲也。去太阴尚近太阴是七月。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