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至毕为阳,阳主昼;昂至尾为阴,阴主夜。故卫气之行,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一日
一夜,亦五十周于身有奇。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趾之
端;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足少阳,注小趾次趾之
间;其散者,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入五趾之
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上行阴分,复合于目,
故为一周。凡二十五周十分身之四,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
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为周。亦如行阳之二十五周有奇,而复合于目也。(娄全善曰∶阳气
出目,而下行于手足三阳,皆一时分道并注,非有先后次第也。《卫行篇》稍加裁节,及根据娄本改定。)娄全
善曰∶营气之行,自手太阴始,至足厥阴终,一周于身也。详其一周于身,外至身体四肢,内至五脏六腑,无
不周遍。故其五十周,无昼夜阴阳之殊。卫气之行则不然,昼但周行于身体四肢之外,不入脏腑之内,夜但周
行于脏腑之内,不出身体四肢之外,故必五十周,至平旦方与营大会于肺手太阴也。
《灵枢》又曰∶营出于中焦,卫出于下焦(《营卫生会
篇》)。又曰∶营卫者,精气也。血者,神气也。故血之与气者,异名而同类焉(同上)。《素问》曰,太阳常
多血少气,少阳常少血多气,阳明常多气多血,少阴常少血多气,厥阴常多血少气,太阴常多气少血,此天之
常数也(《血气形志篇》)。
《难经》曰∶经言脉有是动,有所生病。是动者气也,所生病者血也。邪在气,气为是动;邪在血,血为
所生病。气主 之,血主濡之也( ,熏蒸也。濡,湿润也。人身经络,气主 之而不闭,血主濡之而不枯,
始得周流而不息,不 不濡则病矣)。气留而不行者,气先病也;血滞而不濡者,血后病也。故先为是动,
后所生也(邪由外入,先气而后血,血根据气而升降,故气受邪,必传之于血。气留则寒,其脉浮涩;血滞则热,
其脉沉涩)。(《二十二难》篇文)



<目录>后编・枢要

<篇名>经络篇第五

属性:《素问》曰∶人有大谷十二分(肉之大会为谷。十二分者。十二经脉之部分也。),络脉十四(十二经之
络,并任督二脉之络,为十四也。按《难经》不言任督,而言阳跷,阴跷,与王注《素问》不同,又并脾之大
络,为十五。意者经以其起自于脾,故不及之欤),孙络三百六十五(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
三百六十五脉,并注于络,传注十二络脉,非独十四络也),小溪三百五十四,各少十二俞也(小络所会,
谓之小溪,本亦三百六十五,除十二俞,当三百五十三,今作四者误)。溪谷之会,以行营卫,以会大气(下
会,《甲乙经》作舍)。(合《五脏生成》、《征四失论》、《气穴论》三篇文)
《灵枢》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诸脉之浮而常见者,皆络脉也。不能经大节之
间,又因绝道而出入复合于皮中,故其会皆见于外。经脉伏行分肉之间,深而不见,其虚实以气口知之。其常
见者,唯足太阴脾经脉,过于外踝之上,无所隐耳。(隐括《脉度》、《经脉》两篇文。)(娄全善曰∶滑伯
仁着《十四经络发挥》,释经脉为曲,络脉为直;经为营,络为卫。故为手太阴脉,其支从腕后出次指端,交
于手阳明者,为手太阴络。手阳明脉,其支从列缺,上挟口鼻,交于足阳明者,为手阳明络。凡十二经之支脉,
伏行分肉者,皆释为络脉,与经言络脉,浮而常见,必行绝道,不经大节,及不当数者,不同一也。又谓足少
阳脉,走自锐 ,作三折;从目锐 至完骨为一折,自完骨至睛明为一折,自睛明至风府为一折,与经言起于
目内 ,上抵头角,下耳后,不言曲折者不同二也。又谓气行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十丈,适当寅时,
复会于手太阴,是以积于胸中,呼吸与营周相会之宗气牵合,误作昼行阳,夜行阴,与营五十周方会之卫气,
与经但言营卫,不及宗气者不同三也。乖舛经义,惑乱来学,予故表而出之)。又曰∶手之三阴,从脏走手(太
阴从中焦至出大指,及次指之端。少阴从心中至出小指之端。厥阴从胸中至出中指之端);手之三阳,从手走
头(阳明从大指次指之端,至上挟鼻孔。太阳从小指之端,至目内 。少阳从小指次指之端,至目锐 )。
足之三阳,从头走足(阳明从鼻至入中趾内间。太阳从目内 ,至小趾外侧端。少阳从目锐 ,至入小趾次趾
间),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