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之事。
表邪内入。则可下矣。非言治湿可下也。
风湿相搏。一身尽疼痛。
按朱氏曰。以见此证宜桂枝加术汤。而非麻黄汤之任。值天阴两句。更示人因时变通意。此说不必。盖此条示
风湿取汗之例。不宜拟定一方。
此事难知曰。服解药而去沉困。只头痛目闷。是知湿去而风不去。则欲解也。若风去而湿不去则不解。何以然。
风则高。湿则下而入里也。按此说不了。
湿家病。身疼发热。面黄而喘。
成氏曰。病有浅深。证有中外。此则湿邪浅者也。何以言之。湿家不云关节烦疼。而云身上疼痛。是湿气不流
关节。而外客肌表也。不云发热身似熏黄。复云发热面黄而喘。是湿不干于脾。而薄于上焦也。阴受湿气。则湿邪
为深。今头痛鼻塞而烦。是湿客于阳。而不客于阴也。湿家之脉当沉细。为湿气内流。脉大者阳也。则湿不内流。
而外在表也。又以自能饮食。胸腹别无满痞。为腹中和无病。知其湿气微浅。内药鼻中。以宣泄头中寒湿。
按本事方。载有本证治验二则。并用瓜蒂散。宜参。
湿家身烦疼。可与麻黄加术汤。
按此条。乃证以方略者也。今就其方考之。是风湿之属表实者。发热恶寒无汗。其脉浮紧。可推而知矣。故以
麻黄汤。发散郁邪。加术以驱表湿。此方之术。宜用苍术。非逐里湿也。盖仲景分风湿太阳病。以为三等。亦犹风
寒之例。又黎居士简易方。以此证为寒湿。恐不然。
\x麻黄加术汤方\x(类聚。甘草一两。)
病者一身尽疼。发热日晡所剧者。
按发热日晡所剧者。以湿为阴邪。故得阴时而加甚也。盖此证。湿邪滞着稍深。而其表则实。故于麻黄汤中。
增损以治之。亦犹伤寒有葛根汤之例。
风湿。脉浮身重。汗出恶风者。
按此风湿之表虚者。亦犹桂枝汤之例。故嫌麻黄之峻。其不用阳旦者。岂以芍药之涩乎。防己黄 汤。注家以
为实卫渗湿之剂。此殊不然。防己。皮水有防己茯苓汤。而陶隐居曰。是疗风水家要药尔。然则亦是系逐表湿之品。
黄。但黄 建中汤治里虚。其他如黄 桂枝五物汤。乌头汤。 芍桂酒汤。桂枝加黄 汤。皆用治湿着。盖托阳
排结。于濡滞之邪。适然相对矣。术之驱外湿。既如前述。况方后曰。服后当如虫行皮中。曰。令微汗瘥。则知此
方为风湿家解肌之治。而非渗利之剂也明矣。
\x防己黄 汤方\x(方后如冰。赵原刻。作犹冰。)
伤寒八九日。风湿相搏。
〔周〕伤寒至八九日。亦云久矣。既不传经。复不入腑者。因风湿持之也。
按风湿相搏句。当与八九日字易位看。金鉴本于沈氏。以为风湿之病。得之伤寒八九日。非是。
\x白术附子汤方\x
〔朱〕如冒状者。正气鼓动。水气亦随而动。正邪相搏。未得遽胜之象。所谓与术附并走也。
按此方亦系于发表。既详之伤寒论述义中。兹不复赘。
风湿相搏。骨节疼烦。
〔鉴〕汗出短气。恶风不欲去衣。皆风邪壅盛也。小便不利。湿内蓄也。〔尤〕此亦湿胜阳微之证。其治亦不
出助阳散湿之法。云得微汗则解者。非正发汗也。阳复而阴自解耳。
按伤寒表证。大端有二。曰太阳病。曰少阴病直中。顾湿家亦不过如此。盖其太阳证治。麻黄加术汤等条。是
已。如前条及此条。俱系表虚寒证。虽湿邪持久。犹是少阴直中之类。而桂枝附子汤。术附汤。甘草附子汤。亦犹
麻黄附子细辛甘草二汤。及附子汤之例矣。尤氏于治湿诸方有总义。殊欠核当。仍不录。
\x甘草附子汤方\x
圣济。附子汤。治中风四肢挛急。身体沉重。骨节烦疼。
即本方。姜枣同煎。
百一选方。史氏白术散。治腰痛。
于本方。去甘草。加芍药。
太阳中 。发热恶寒。(按数下之数字。非误即衍。)
〔赵〕注虽已解过治之失。于当救之道则未明。(按注。言成氏。)予尝思之。此证属阴阳俱虚。脉弦细者。阳
虚也。芤迟者。阴虚也。所以温针复损其阴。汗之复损其阳。此证惟宜甘药补正。以解其热尔。即灵枢所谓。阴阳
俱不足。补阳则阴竭。补阴则阳脱。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刚剂。
按柯氏曰。弦细芤迟。不得连读。言中暑夹寒之脉。或微弱。或弦细。或芤迟。皆是虚脉。盖细与芤不并见。
柯说为是。然此证虽阴阳俱虚。而暑邪 缘。津液乏燥。且热证亦见迟脉。则谓之夹寒。恐不为当。
活人书曰。问中暑何故洒然毛耸恶寒。答曰。经云。四时八风之中人也。因有寒暑。寒则皮肤急腠理闭。暑则
皮肤缓腠理开。开则洒然寒。闭则热而闷。近人多不明中暑。或作热病法治之。复用温热药。必致发黄斑出。更为
蓄血。尤宜戒之。
按先兄曰。郑玄易通卦验注。太阳脉。起足少指端。至前两板齿。云岐子伤寒保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