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鸡肝。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四、氐羌毒候

  氐羌毒者,犹是蛊毒之类。于氐羌界域得之,故名焉。然其发病之状,犹如中蛊毒,心腹刺痛,食人五脏,吐血利血,故是蛊之类也。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五、猫鬼候

  猫鬼者,云是老狸野物之精,变为鬼蜮,而根据附于人。人畜事之,犹如事蛊,以毒害人。其病状,心腹刺痛。食人腑脏,吐血利血而死。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六、野道候

  野道者,是无主之蛊也。人有畜事蛊,以毒害人,为恶既积,乃至死灭绝,其蛊则无所根据止,浮游由野道路之间,有犯害人者。其病发,犹是蛊之状。但以其于田野道路得之,故以谓之野道。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七、射工候

  江南有射工毒虫,一名短狐,一名蜮,常在山涧水内。此虫口内有横骨,状如角弓,其虫形正黑,状如大蜚,生齿发,而有雌雄,雄者口边两角,角端有桠,能屈伸。冬月并在土内蛰,其上气蒸休休,冬月有雪,落其上不凝。夏月在水内,人行水上,及以水洗浴,或因大雨潦时,仍逐水,便流入人家,或遇道上牛马等迹内即停住,其含沙射人影,便病。

  初得时,或如伤寒,或似中恶,或口不能语,或身体苦强,或恶寒壮热,四肢拘急,头痛,骨 屈伸,张口欠KT ,或清朝小苏,晡夕则剧。剧者不过三日,则齿间有血出,不即治,杀人。又云:初始证候,先寒热恶冷,欠KT ,筋急,头痛目疼,状如伤寒,亦如中尸,便不能语,朝旦小苏,晡夕轧剧,寒热闷乱是也。始得三四日可治,急者七日皆死,缓者二七日,远不过三七日皆死。

  其毒中人,初未有疮,但恶风 寒热,或如针刺。及其成疮,初如豆粒黑子,或如火烧,或如蠼 尿疮,皆肉内有穿空如大针孔也。其射中人头面尤急,腰以上去人心近者多死,中人腰以下者小宽,不治亦死;虽不死,皆百日内不可保瘥。

  又云:疮有数种,其一种,中人疮正黑如 子状,或周遍悉赤,衣被犯之,如有芒刺痛。其一种,作疮久即穿陷,或晡间寒热。其一种,如火炙人肉, 起作疮,此最急,数日杀人。其一种,突起如石疖状。俱能杀人,自有迟速耳。大都此病多令人寒热欠伸,张此虫冬月蛰在土内,人有识之者,取带之溪边行亦佳。若得此病毒,仍以为屑,渐服之。夏月在水中者,则不可用。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八、沙虱候

  山内水间有沙虱,其蛊甚细,不可见。人入水浴及汲水澡浴,此虫着身,及阴雨日行草间亦着人,便钻入皮里。其诊法,初得时,皮上正赤,如小豆黍粟,以手摩赤上,痛如刺。

  过三日之后,令百节强,疼痛,寒热,赤上发疮。此虫渐入至骨,则杀人。

  人在山涧洗浴竟,巾拭KT KT 如芒毛针刺,熟看见处,以竹簪挑拂去之。已深者,用针挑取虫子,正如疥虫,着爪上,映光方见行动也。挑不得,灸上三七壮,则虫死病除。若止两三处,不能为害,多处不可尽挑灸。挑灸其上而犹觉昏昏,是其已大深,便应须根据土俗作方术拂出之,并作诸药汤浴,皆得一二升,出都尽乃止。

  此七日内宜瘥,不尔则续有飞蛊来,人攻啖心脏便死。飞蛊白色,如韭叶大,长四五寸,初着腹胁,肿痛如刺,即破鸡 之,尽出食鸡,或得三四数过,与取尽乃止,兼取麝香、犀角护其内,作此治可瘥。勿谓小小,不速治,则杀人。

  彼土呼此病为呼 。(吴音沙作 。读如鸟长尾 音也。)言此虫能招呼沙虱入人体内,人行有得沙虱,还至即以火自灸燎令遍,则此虫自堕地也。

  卷之二十五 蛊毒病诸候(上凡九论)

  九、水毒候

  自三吴已东及南,诸山郡山县,有山谷溪源处,有水毒病,春秋辄得。一名中水,一名中溪,一名中洒(苏骇反),一名水中病,亦名溪温。今人中溪,以其病与射工诊候相似,通呼溪病。

  其实有异,有疮是射工,无疮是溪病。

  初得恶寒,头微痛,目匡疼,心内烦懊,四肢振 ,腰背骨节皆强,两膝疼,或吸吸热,但欲睡,旦醒暮剧,手足指逆冷至肘膝。二三日则复生虫,食下部,肛内有疮,不痒不痛,令人不觉,视之乃知。不即治,六七日下部便脓溃,虫上食五脏,热盛烦毒,注下不禁,八九日死。一云十余日死。

  水毒有阴阳,觉之急视下部。若有疮正赤如截肉者,为阳毒,最急;若疮如鳢鱼齿者,为阴毒,犹小缓。皆杀人,不过二十日。又云,水毒有雌雄,脉洪大而数者为阳,是雄溪,易治,宜先发汗及浴。脉沉细迟者为阴,是雌溪,难治。

  欲知审是中水者,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