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证即今世俗所称痧证是也。阳
毒终属阳邪,故见面赤斑斑如锦文,唾脓血之热证;阴毒终属阴邪,故见面目青,身痛
如被杖之寒证。二证俱咽喉痛者,以此证乃,邪从口鼻而下入咽喉,故痛也。
【按】由此推之,凡邪所过之处无不痛也。故中此气之人,不止咽喉痛,身痛,甚至有
心腹绞痛,大满大胀,通身络脉青紫暴出,手足指甲色如靛叶,口噤牙紧,心中忙乱,死
在旦夕者。若谓必从皮毛而入,未有为病如是之速者也,是必从口鼻,而下入咽喉无疑。
况阴毒反去雄黄、蜀椒,必传写之讹。故治是证者,不必问其阴阳,但刺其尺泽、委中、
手中十指脉络暴出之处出血,轻则用刮痧法,随即服紫金锭,或吐、或下、或汗出而愈者
不少,若吐泻不止,厥逆冷汗,脉微欲绝,用炮附子。炮川乌、吴茱萸、丁香、生干姜、甘
草,虚者加人参救之,亦多得生。
【集注】王履曰∶仲景虽有阴毒之名,其叙证不过面目青,身痛咽痛而已,并不言阴
寒极盛之说。其升麻鳖甲汤,并不用大热药,是知仲景所论阴毒者,非阴寒之病,乃感天
地恶毒异气入于阴经,故曰阴毒耳!后人谓阴寒极盛之证,称为阴毒,引仲景所叙面目
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数语,却用附子散、止阳散等药。窃谓阴寒极盛之证,固可名为
阴毒,然终非仲景所以立名之本意。后人所叙阴毒,与仲景所叙阴毒,自是两般,岂可
混论。盖后人所叙阴毒,只是内伤冷物,或暴寒所中,或过服寒凉药,或内外俱伤于寒
而成耳!非天地恶毒异气所中者也。
李 曰∶赵献可云∶此阴阳二毒,是感天地疫疠非常之气,沿家传染,所谓时疫证
也。观方内“老小再服”可见。
\x升麻鳖甲汤方\x
升麻(二两) 当归(一两) 蜀椒(炒,去汗,二两) 甘草(二两) 鳖甲(炙,手掌
大一片) 雄黄(研,半两)
上六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顿服之;老小再服,取汗。



<目录>卷二

<篇名>疟病脉证并治第四

属性:师曰∶疟脉自弦,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弦小紧者下之瘥,弦迟者可温之,弦
紧者可发汗、针灸也,弦浮大者可吐之,弦数者风发也,以饮食消息止之。
【按】弦小紧者之“小”字,当是“沉”字,则有可下之理。弦紧者,当是“弦浮
紧”,则有可发汗之理。弦浮大者,当是“弦滑大”,则有可吐之理。且不遗本文疟脉自弦
之意。
【注】疟之为病,寒热也。三阴三阳皆有之,因其邪伏藏于半表半里之间,故属少阳,
脉自弦也。弦数者多热,弦迟者多寒,谓发作之时、多热为阳盛,多寒为阴盛也。夫伤
寒少阳病,则有汗、吐、下三法之禁,而疟亦属少阳,何以有汗、吐,下三法之宜?是
盖疟属杂病,不可不知也。初发脉弦兼沉紧者,主乎里也,可下之;兼迟者,主乎寒也,
可温之;兼浮紧者,主乎表也,可汗之;兼滑大者,主乎饮也,可吐之;兼数者,风发
也,即风热之谓也,可清之。若久发不止,则不可以此法治之,当以饮食撙节,调理消息
止之,盖初病以治邪为急,久病以养正为主也。其他瘅疟,即《内经》所谓但热不寒之
瘅疟也;温疟,即《内经》所言先伤于风,后伤于寒,热多寒少之温疟也;牝疟,即《内
经》所言先伤于寒,后伤于风,寒多热少之寒疟也;惟疟母一证,经所未载。然论诸疟,
未有详于《内经》者也。其文虽略有不同,必是脱简,然所出治法,亦未有过于仲景者也。
【集注】徐彬曰∶自者,谓感有风寒,而脉惟自弦也。于是脉既有一定之象,而兼数
为热,兼迟为寒,此其大纲也。
尤怡曰∶疟之舍固在半表半里之间,而人之藏则有偏多偏少之异,故其病有热多者,
有寒多者,有里多而可下者,有表多而可汗、可吐者,当各随其脉而施治也。
周扬俊曰∶人之疟证,由外邪之入,每伏于半表半里,人而与阴争则寒,出而与阳
争则热,故寒热往来。主少阳,谓兼他经证则有之,谓全不涉少阳,则无是理也。仲景
曰∶疟脉自眩,正以脉之数、迟、小、紧、浮、大皆未可定,要必兼弦,弦为少阳脉也。夫
邪犯少阳与卫气并居,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故邪得阳而外出,得阴而内薄,内外
相搏,是以日作。若气之舍深,内搏于阴,阳气独发,阴气内着,阴与阳争不得出,是以
间日而作也。然则偏阴多寒,偏阳多热,其为瘅、为温、为牝,莫不自少阳而造其极,补
偏救弊,必从少阳之界,使邪去而阴阳适,归于和而后愈也。
病疟以月,一日发,当以十五日愈;设不瘥,当月尽解。如其不瘥,当云何?师曰∶
此结为 瘕,名曰疟母,急治之,宜鳖甲煎。
【注】病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