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除兼太阳发热证可以温阳微汗外,决不可强用发汗之法治之。
必动其血:如果强发其汗必然会形成各部出血证,因为汗为血之液,发汗药多辛温之品,所以不得其汗必动其血。
下厥上竭:下厥是指阳亡于下的厥证而言,上竭是指阴竭于上的出血而言。
难治:下厥当用热药,上竭当用凉药,相反相妨故为难治。
[评按]
各病的治法都必须根据古人多年来的经验,有成方者必须结合具体症状选用成方,有成法者也必须结合具体症状选用成法,既无成方又无成法者也可以触类引申以研究新的治法,这样即便不见效也绝无害处。如果无原则地随便用药,鲜有不损人者。本节强发汗之法,正是随便乱用药的典型事例,学者应当引以为戒。
295.少阴病,恶寒身蜷而利,手足厥冷者,不治。
[解说]

恶寒:阳气不足之证。
身蜷而利:阳虚寒甚之证。
手足逆冷:真阳已败之证。
不治:是因纯阴无阳之故。
[评按]
舒驰远说:此证尚未汗出息高,急投四逆加人参或可不死。我认为年龄体质及发现阴寒证的时间都有关系,在用药上宁重勿轻,并宜频频服之,使脉象逐渐恢复,以防止脉暴出的危险。
296.少阴病,吐利躁烦,四逆者死。
[解说]
吐利:是肠胃寒盛之证。
躁烦:躁系手足躁扰不安,为阳气欲离,属肾;烦系心中烦乱不耐嘈杂,为阳气无依。余详本证。
四逆:是手冷过肘,足冷过膝,乃阳亡之证。
[评按]
此系阳虚欲脱之候,故属死证,但在未死之前仍宜设法挽救,不可坐以待毙。要尽医者之责任,但必须预先告知病者亲属,以免误会。
297.少阴病,下利止而头眩,时时自冒者死。
[解说]
下利止:是阴竭于下,不是阳气有回复之机。
头眩:阴竭于下,阳无所附,浮越于上,故头眩。
时时自冒:冒是神识昏冒,由于阳浮于上,神气散乱之故。
[评按]
本节之死,是由于阴竭于下,阳脱于上之故。
298.少阴病,四逆恶寒而身蜷,脉不至,不烦而躁者死。
[解说]
四逆:手冷过肘、足冷过膝的阴盛阳亡之证。
恶寒身蜷:是怕冷得厉害,身体蜷缩为一团。
脉不至:由于阴寒过盛,血脉不能畅行四肢,所谓真阳败绝之证。
不烦而躁:阳盛则烦,阴盛则躁,不烦而躁者,有阴无阳也。
[评按]
本节之死是有阴无阳之故。
299.少阴病,六七日,息高者死。
[解说]
息高:是仅能呼气而不吸气之证,乃肾气下绝,肺气上脱之故.
[评按]
本节致死之由是肾中生气已绝的缘故。
300.少阴病。脉微细沉,但欲卧,汗出不烦,自欲吐,至五六日自利,复烦躁不得卧寐者死。
[解说]
脉微细沉:是少阴病之本脉。
但欲卧:是少阴病之本证。但较寐证轻。
汗出不烦:汗出是阳气外亡,不烦是内无热象。
自欲吐:是阴寒上逆。
至五六日自利:日期迁延较多,病势有所发展,故由吐而利。
复烦躁:是加上心中烦乱、手足躁扰不安之证。
不得卧寐:是因烦躁而发展为不能卧、不能睡之证。
[评按]

本证初起及时治疗是可以治愈的,但因迁延日久,病势发展又速,致阴盛阳脱,正不胜邪,虽有良医也是无可奈何。古人说:“病要早治。”正是指此证而言。
301.少阴病,始得之,反发热,脉沉者,麻黄细辛附子汤主之。
[解说]
始得之:是开始发现的少阴病。
反发热:少阴病开始时本不应该有发热证,今反有之。
脉沉者:是脉微细而兼沉,不然如何知是少阴病。
[评按]
本病系“寒邪直中少阴之证”,这是从“始得之”三字体会出来的。根据实践,凡是一开始即发现三阴经之证,除了过食生冷之外,都属于寒邪直中之证。
再者,本病还应该兼有恶寒和不喜冷性饮食等症,这样对于本方的用法方不致有误,否则便属于少阴热证,误用之危亡立至。
302.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无里证,故微发汗也。
[解说]
得之二三日:这是不用细辛而用甘草之关键,因为始得者宜于速治,稍久者宜于缓治。
微发汗:表寒轻之证都宜微汗。
无里证:凡阳虚本是里证,所谓无里证者,是说明有比较突出的发热、恶寒、无汗之表证也。
[评按]
本节之病要和上节之病互相体会方能运用适宜,免致错误。
303.少阴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烦,不得卧,黄连阿胶汤主之。
[解说]
二三日以上:这是从时间上让人辨e是否阴虚有热的一种方法。过去我对这句话是不太注意的,往往一见心烦不卧就用此方。有一次我自己患本病很重,自己不能处方,中西药用了好多,效果均不太大。最后,一个朋友坚持主张服用此方,数剂后,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