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胀时色白如饭。平塌不起者死。若此者。乃毒盛血枯。不可认
以为虚寒之候。 至如可畏之证。附列于后。如不食。或多渴寒颤困倦。脾虚也。戛齿噤牙。肾
经热甚也。烦躁体热摇头。肝热生风也。 吐逆泄泻。乳食不化。便脓血者。脾胃虚寒。毒入大
肠也。 疮作黑坑。内无脓血者。肾热脾虚也。 大小便涩。口渴者。心肺热也。 喘急痰盛者
。肺热甚也。 以上可畏之证。内犯一二。用药得效者生。不效者死。若犯三四证。必无生理也。



<目录>卷十二\婴儿门下

<篇名>诸证

属性:头疼可治目闭初起不治八九日无事十三四日凶咳嗽无事。气急初起无事八九日凶。摇头初起虽凶
可治。八九日后。不治。 声哑。初起难治。七八日可治。痂落后凶。兼喘急不治。或哭泣声哑。
色泽者可治。色晦者不治。喉痛。初起可治。痂落后凶。 语。初起重。痂落后凶。 心胸痛
不治。腹疼。初起无事。痂落后凶。 腰痛。初起及痘中凶。十四日后无事。项不能举。天柱折。
虽结痂干靥。二十日外必凶。 十指冷。脾虚者可治。毒盛者不治。手足摇不治。 手足痛。初
起凶。八九日无事。 足冷过膝不治。 眼耳出血不治。 鼻衄无事。 吐血。鲜红可治。紫黑
不治。 尿血不治。 大便血可治。 吐黄水。腹不疼无事。腹疼者凶。 吐清水无事。 吐浓
痰无事。 吐臭痰不治。 错喉。初热凶。灌浆时不妨。 寒颤。初起不治。七八日后亦不可治。
切牙。初起不治。起长时凶。七八日后可治。泄泻清白。寒也。可治。 泄泻黑水。脏腑坏也
不治。吐蛔。初起吐一二条无事。多则凶。十四五日吐出即死。便出多者亦凶。 燥渴。结痂后
凶。 不食。结痂后凶。余毒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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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看法

属性:朱济川曰。医以认证为要。凡一入门。必先知其家贫富何如。时月炎冷何如。儿之禀赋何如
。形色善恶何如。脉诊微盛何如。肌肤老嫩何如。痘出稀密何如。部位顺逆何如。气血虚实何如。
表里寒热何如。声音清浊何如。口舌燥润何如。睡卧安否何如。举止动静何如。饮食多少何如。
二便坚利何如。又有凶中藏吉。吉中藏凶。不可不辨。审此数者。随宜而治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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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用药

属性:痘疮者血蕴也。治宜活血为主。故紫草、红花不可少。红甚便滑则忌。山楂散血消积。胃虚
不能食则忌。甘草解毒和中。中满则忌。陈皮健脾行气。自汗则忌。大腹皮利水治胀。发散则忌。
牛蒡子疏风润色。滑窍通肌。泄泻则忌。木通疏利膀胱。溺多则忌。诃子、乌梅止泻渴敛汗。便
实则忌。参、术扶元益胃。血燥毒盛则忌。升麻、葛根升发开提。痘密汗多。毒盛里实则忌。羌
活、白芷败毒追脓。气虚则忌。归、芎活血补血。血热黑烂则忌。芍药、地黄凉血助阴。血寒不
发则忌。辰砂定神除热却烦。灰白不发则忌。糯米暖胃实脾。气滞则忌。防风散风解热。气喘则
忌。木香调气散寒。止腹痛泻青。斑黑燥渴则忌。浓朴温胃治胀。烦渴则忌。细辛发散上行通肺。
燥热则忌。柴胡发表透热。气升则忌。前胡除痰治嗽。便泄则忌。半夏消痰止嗽。燥渴则忌。麻
黄、紫苏散表逐寒。表虚则忌。姜、桂助血温中。血热妄行。干红焦紫则忌。附子回阳补元。治
虚寒厥冷。烦乱则忌。大黄荡涤实热。胃虚食少则忌。人牙起发肾邪陷伏。血热毒陷则忌。山栀
降火下行。气虚便溏则忌。犀角凉血止衄。时值行浆则忌。牡丹皮行血归经。痘前多汗则忌。肉
豆蔻健脾止泻。便实则忌。桔梗开郁发导。用下则忌。蝉蜕驱风散毒。表虚汗脱则忌。枳壳宽胸
下气。气虚下陷则忌。胡荽、乳香时焚开窍。血热毒盛。烦渴衄汗则忌。黄柏、绿豆、生甘草等
分煎膏。预先涂目眶。或胭脂涂眼眶耳前。使痘不侵目。出后则忌。一发热起。便以丝瓜近蒂三
寸。连子烧灰存性。加辰砂酒服。可使痘稀。见点则忌。每年端午日服之。服久可使不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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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禁忌

属性:痘疮自初出至收靥时。脏腑俱虚。外邪易触。饮食易伤。必须避风寒。调饮食。日用胡荽、红
枣、大黄、乳香焚之。若血热毒盛。禁烧胡荽、红枣之属。恐变烦渴焦痒之患。如煎油炒豆杀牲腥
血。硫黄、脑、麝诸香。葱、蒜粪秽之气。房事淫气。异服生人。及锣钹金器之声。俱宜避之。
勿令洗面。恐生水损眼故也。眼鼻勿动其痂。则无眼吊鼻 之患。行坐勿令太早。免致腰酸脚痛
之虞。能食者。与鲫鱼、白鲞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