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能知之矣;惟误服参附峻厉之药,而
即死者,则病家之所甘心,必不归咎于医。故医者虽自知其误,必不以此为戒,而易其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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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药石性同用异论

属性:一药有一药之性情功效,其药能治某病,古方中用之以治某病,此显而易见者。然一药
不止
一方用之,他方用之亦效,何也?盖药之功用,不止一端。在北方,则取其此长;在彼方,
则取其彼长。真知其功效之实,自能曲中病情,而得其力。迨至后世,一药所治之病愈多而
亦效者,盖古人尚未尽知之,后人屡试而后知,所以历代本草所注药性,较之《神农本经》
所注功用增益数倍,盖以此也。但其中有当有不当,不若《神农本草》字字精切耳。又同一
热药,而附子之热,与干姜之热,迥乎不同;同一寒药,而石膏之寒,与黄连之寒,迥乎不
同。一或误用,祸害立至。盖古人用药之法,并不专取其寒热温凉补泻之性也。或取其气,
或取其味,或取其色,或取其形,或取其所生之方,或取嗜好之偏,其药似与病情之寒热温
凉补泻若不相关,而投之反有神效。古方中如此者,不可枚举。学人必将《神农本草》字字
求其精义之所在,而参以仲景诸方,则圣人之精理自能洞晓。而已之立方,亦必有奇思妙想
,深入病机,而天下无难治之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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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劫剂论

属性:世有奸医,利人之财,取效于一时,罔顾人之生死者,谓之劫剂。劫剂者,以重药夺截
邪气
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时即出,必渐消渐托而后尽焉。今欲一日见效,势必用猫厣之
药,与邪相争;或用峻补之药,遏抑邪气。药猛 厉,则邪气暂伏,而正亦伤;药峻补,则
正气骤发,而邪内陷。一时似乎有效,及至药力尽,而邪复来,元气已大坏矣。如病者身热
甚,不散其热,而以沉寒之药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以香燥御之。泻痢甚,不去其积
,而以收敛之药塞之之类,此峻厉之法也。若邪盛而投以大剂参附,一时阳气大旺,病气必
潜藏,自然神气略定,越一二日,元气与邪气相并,反助邪而肆其毒,为祸尤烈,此峻补之
法也。此等害人之术,奸医以此欺人而骗财者十之五。庸医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
五。为医者可不自省,病家亦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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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制药论

属性:制药之法,古方甚少,而最详于宋之雷 ,今世所传《雷公炮炙论》是也。后世制药之
法,
日我一日,内中亦有至无理者,固不可从;若其微妙之处,实有精义存焉。凡物气浓力大者
,无有不偏,偏则有利必有害。欲取其利,而去其害,则用法以制之,则药性之偏者醇矣。
其制之义又各不同,或以相反为制,或以相资为制,或以相恶为制,或以相畏为制,或以相
喜为制。而制法又复不同,或制其形,或制其性,或制其味,或制其质,此皆巧于用药之法
也。古方制药无多,其立方之法,配合气性,如桂枝汤中用白芍,亦即有相制之理,故不必
每药制之也。若后世好奇眩异之人,必求贵重怪僻之物,其制法大费工本,以神其说。此乃
好奇尚异之人造作,以欺诳富贵人之法,不足凭也。惟平和而有理者,为可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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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人参论

属性:天下之害人,者杀其身,未必破其家。破其家,未必杀其身。先破人之家,而后杀其身
者,
人参也。夫人参用之而当,实能补养元气,拯救危险。然不可谓天下之死人皆能生之也。其
为物,气盛而力浓,不论风寒暑湿、痰火郁结皆能补塞。故病患如果邪去正衰,用之固宜。
或邪微而正亦惫,或邪深而正气怯弱,不能逐之于外,则于除邪药中投之,以为驱邪之助。
然又必审其轻重而后用之,自然有扶危定倾之功。乃不察其有邪无邪,是虚是实,又佐以纯
补温热之品,将邪气尽行补住。轻者邪气永不复出,重者即死矣。夫医者之所以遇疾即用,
。而病家服之死而无悔者,何也?盖愚人之心,皆以价贵为良药,价贱为劣药。而常人之情
,无不好补而恶攻。故服参而死,即使明知其误,然以为服人参而死,则医者之力已竭,而
人子之心已尽,此命数使然,可以无恨矣。若服攻削之药而死,即使用药不误,病实难治,
而医者之罪,已不可胜诛矣。故人参者,乃医家邀功避罪之圣药也。病家如此,医家如此,
而害人无穷矣!更有骇者,或以用人参为冠冕,或以用人参为有力量;又因其贵重,深信以
为必能挽回造化,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