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又不可不知者也。有腹满痛。由脾
不胜水。水与气搏皮肉之间。腹中漉漉有声。小半夏茯苓汤加桂枝。下利腹满。身疼痛。先温其理。
四逆汤。后攻其表。桂枝汤。发汗后。腹满。当温。浓朴半夏生姜人参汤。吐后腹满。当下。少
与调胃承气汤。下后腹满。宜栀子浓朴汤。腹胀满者。阴阳不和也。桔梗半夏汤。
张介宾曰。若小腹硬痛。小水自利。大便黑。身目黄者。属蓄血痛。亦用寒剂加行血药。下尽
黑物自愈。凡伤寒腹中痛甚。但将凉水一盏与饮之。若痛稍可者。属热痛。当用凉药清之。以上皆
实热症也。必脉来沉实有力方是此症。若微
弱者。仍当审察从缓治之。若饮水愈痛。此为寒痛。急用温药和之。和之不已。而或四肢厥冷。呕
吐泻利者。急用热药救之。但须详脉之有力无力。方为良法耳。
朱 曰。有胃脘之阳不散。致腹中痛者。须知之也。



<目录>卷十二

<篇名>呕

属性:【纲】仲景曰。阳明病。胁下硬满。不大便而呕。舌上白苔者。可与小柴胡汤。上焦得通。津
液得下。胃气因和。身 然而汗出。解也。
【目】柯琴曰。伤寒则呕逆。中风则干呕。凡伤寒中风。无麻黄桂枝症。但见喜呕一症。虽发
热者。便可用柴胡汤。不必寒热往来而始用也。发热而呕。则人参当去。即桂枝非所宜矣。或目赤耳聋
胸满而烦者。用柴胡去参、夏。加栝蒌之法。脉弦细而头痛发热者。从柴胡去参加桂之法。
鳌按。邪正相争。故喜呕。然不曰呕而曰喜呕。则非真呕可知。此与苦满苦字。不欲饮食不欲
字。皆病情之得于内者。所贵在无形以揣之者也。
【纲】仲景曰。伤寒呕多。虽有阳明症。不可攻之。
【目】赵嗣真曰。呕者。水气在上焦也。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气因和矣。胃气和。故不呕
矣。
【纲】仲景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肢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外症未去者。柴
胡桂枝汤主之。
【目】赵嗣真曰。此症以内外俱虚。故特用轻剂和解之。不得以他药与也。
【纲】仲景曰。本太阳病不解。转入少阳者。胁下硬满。干呕。不能食。往来寒热。尚未吐下。
脉弦细者。与小柴胡汤。若已吐
下发汗温针。谵语。柴胡症罢。此为坏病。知犯何逆。以法治之。太阳中风。下利呕逆。表解者。
可攻之。其人 汗出。发作有时。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汗出。不恶寒
者。此表解里未和也。十枣汤。
【目】张元素曰。或云。干呕胁痛。小柴胡十枣皆有之。一和解。一攻伐。何也。盖小柴胡。
病在半表里。外有寒热往来。内有干呕诸症。所以不可攻下。宜和解以散表里之邪。十枣症。外无
寒热。人 汗出。此表已解也。但头痛。心下痞。硬满。引胁下痛。干呕短气者。邪热内蓄而有
伏饮。是里未和也。故与十枣以下热逐饮。以上二症。宜从表症以决之。(要法)有表症而干呕胁
痛者。乃柴胡症也。无表症而干呕胁痛者。十枣症也。
【纲】仲景曰。伤寒五六日。呕而发热者。柴胡症具。而以他药下之。若心下满而硬痛者。此
为结胸也。大陷胸汤主之。但满而不痛者。为痞。柴胡不中与之。宜半夏泻心汤。
【目】黄仲理曰。此则柴胡汤之坏症也。
【纲】仲景曰。伤寒十三日。下之。胸胁满而呕。日晡所发潮热。已而微利。此本柴胡症。下
之而不得利。今反利者。知医以丸药下之。非其治也。潮热者。实也。先宜小柴胡以解外。后以柴
胡加芒硝汤主之。
【目】魏荔彤曰。伤寒至十三日。则过经不解明矣。胸胁满而呕。本为少阳症也。但日晡所发
潮热。已而微利。则又类阳明矣。何也。邪在少阳无利法。邪在阳明成胃实。有下之而不得利者。
今反利。是症虽在少阳。而阳明有邪未尽。此当以和解者治少阳。以泄下者治阳明如前法矣。医者
用非其法。以丸药下之。故于潮热已时微利。利而潮热仍不已也。仲师恐人误认为虚而无热。直指之
曰。潮热者实也。谓此热为实。邪在阳明。不同于虚而不烦之治也。此实。指热之虚实而言。非言
胃已成实之实。所以仍主小柴胡汤。正以胃不成实。邪已半在少阳。故仍从前法。半治少阳。半治
阳明而少变之也。先宜柴胡以解外。使邪在少阳者。从表外而上透也。后加芒硝以涤内。使邪在阳
明者。从里以
下泄也。此就少阳症中。兼治阳明胃中余热。为太阳病过经不解。阳明有热者言之也。阳明有热。
而不大下之。乃于柴胡汤中用芒硝。则非胃实大下之故也。
鳌按。此应是少阳阳明并病。胸胁满而呕。邪在少阳表里之间也。发潮热。里可攻也。微下利。
便未硬也。此时若以大柴胡分解表邪。荡涤里实。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