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赡」是。从黄本改。
刘向之奏议。
《校证》:「何云:『向』字疑误。」《义证》:「《训故》:『此段叙东汉不宜有刘向,且向前已见,此向字恐误。』何焯批:『向字疑误。』」范注:「《汉书刘向传》:『向自见得信于上,故常显讼宗室,讥刺王氏及在位大臣;其言多痛切,发于至诚。』『旨切调缓』,向文确评。」按何疑是。
多俊才而不课学。
范注:「案《史通杂说下》引『俊才』作『役才』,是。」《校证》:「『役』原作『俊』,今从《史通杂说下》引改。」《校释》:「按《史通杂说下》引作『役才』,是也。」《补正》:「按『俊』字于义不属,当是『役』之形误。《左传》成公二年:『以役王命。』杜注:『役,事也。』此当作『役』,而训为事,始合。《史通杂说下》篇:『昔刘勰有云:自卿渊已前,多役才而不课学;向雄已后,颇引书以助文。』是所见本未误。当据改。」《考异》:「按:从『役』是。」按此作「役」是。从《校证》改。
雄向已后。
《校证》:「『雄向』《史通》作『向雄』。」《考异》:「按:王校改是。」按此毋须改。
子侄虑详而力缓。
「侄」,黄本作「桓」。《汇校》:「按:『侄』字误,当作『桓』。子桓,曹丕字。」按《三国志文帝纪》:「文皇帝讳丕,字子桓,……天资文藻,下笔成章,博闻强识,才蓺兼该。」此作「桓」是。从黄本改。
雷同一响。
《校证》:「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日本刊本『响』作『人』。」按《礼记曲礼》:「毋雷同。」注:「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应者。」《文选》卷四十三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或怀疾妬,不考情实,雷同相从,随声是非。」李善注:「《礼记》曰:无雷同。」此作「响」义长。
仲宣溢才。
《校证》:「徐云:『溢字误,疑作清。』又云:『疑异才。』」《考异》:「按:溢才犹才溢也,『溢』字不误。如王校疑作『清』作『异』,何不可疑作俊、作茂,作逸、雅、瑰……等字均可,将不胜其改矣。王校非。」按此作「溢」通。《三国志崔琰传》裴注引司马彪《九州岛春秋》曰:「(孔)融在北海,自以智能优赡,溢才命世,当时豪俊皆不能及。」《类聚》卷六十五引梁沈约《奉和竟陵王郡县名诗》曰:「西都富轩冕,南宫溢才彦。」
徐干以赋论摽美。
「摽」,黄本作「标」。
刘邵赵都。
「邵」,黄本作「劭」。《校证》:「『劭』,冯本、汪本作『邵』。」《补正》:「『劭』,元本、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王批本、梅本、谢钞本、汇编本、张松孙本作『邵』;《子苑》、《文通》二五引同。《秘书本》作『卲』(原作邵,据《校注》改);《历代赋话续集》十四引同。按『邵』字是。已详《事类》篇『刘劭赵都赋』条。」《汇校》:「按:作『劭』是。」按此当以《魏志》为正,说见上。从黄本改。
则百壹摽其志。
「摽」,黄本作「标」。
嵇康师心以遣论。
范校:「铃木云:梅本校『遣』疑作『造』。」《校证》:「『遣』,梅云:『疑作造。』」《校注》:「按『遣』字自通,无烦它改。」《补正》:「按《哀吊》篇『以辞遣哀』,《声律》篇『故余声易遣』,其『遣』字义与此同,是『遣』字不误,何必改作!《子苑》引亦作『遣』。」《考异》:「按:『遣』字不误,字义为长。」
奕奕清畅。
「奕奕」,范注本作「弈弈」,范校:「铃木云:嘉靖本、梅本、冈本作『奕奕』。」《义证》作「奕奕」,并引《斟诠》云:「奕奕,闲雅姣美之貌。《诗商颂那》:『万舞有奕。』传:『奕奕然闲也。』又《诗鲁颂閟宫》:『新庙奕奕,奚斯所作。』笺:『奕奕,姣美也。』」按《说文》大部:「奕,大也,从大,亦声。《诗》曰:奕奕梁山。」《诗大雅韩奕》:「奕奕梁山,维禹甸之。」毛传:「奕奕,大貌。」《小雅巧言》:「奕奕寝庙。」毛传:「奕奕,大貌。」又《商颂那》:「万舞有奕。」毛传:「奕奕然闲也。」朱熹集传:「奕奕然有次序也。」《诗鲁颂閟宫》:「新庙奕奕,奚斯所作。」郑笺:「奕奕,姣美也。」《说文》廾部:「弈,围棊也。」《方言》卷二:「奕,偞容也。自关而西凡美容谓之奕,或谓之偞。宋卫曰偞,陈楚汝颍之间谓之奕。」卷五:「围棋谓之弈。自关而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弈、奕音同义别,然古书多混用。《后汉书祭祀志下》:「《月令》有『先荐寝庙』,《诗》称『寝庙弈弈』,言相通也。」《仪礼》卷二十四贾公彦疏引郑注云:「五寝,五庙之寝。天子七庙,唯祧无寝,《诗》云:『寝庙奕奕。』相连之貌。」又《郡国志一》:「夏阳有梁山。」李贤注:「《诗》云:『弈弈梁山。』在县西北。」《文选》卷二十四陆机《赠冯文罴迁斥丘令》:「弈弈冯生,哲问允迪。」李善注:「《方言》曰:自关而西,凡美容谓之弈弈。」均二字相通之证。此作「奕奕」为是。
左思立才。
「立」,黄本作「奇」。《义证》:「『奇』,元刻本、弘治本、冯校本作『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