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子本经》篇:『发号施令,天下莫不从风。』又《要略》篇:『发号施令,以时教期。』并作『令』。《赞》中『皇王施令』,亦可证。」《考异》:「按:从《御览》是。」按《易姤》象辞:「天下有风,姤。后以施命诰四方。」孔疏:「风行天下,则无物不遇,故为遇象后。以施命诰四方者,风行草偃,天之威令,故人君法此,以施教命诰于四方也。」《后汉书鲁恭传》:「恭上疏谏曰:案《易》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春秋繁露深察名号》篇:「古之圣人,謞而效天地,谓之号,鸣而施命,谓之名。」作「施命」亦通,毋需改。因赞中作「施令」则文内不得作「施命」,有是理欤。
魏文魏下诏。
黄本作「魏文帝下诏」。范校:「孙云:《御览》作『魏文以下』。」《校证》:「冯本『帝』误『魏』。」《汇校》:「按:作『魏文帝下诏』是,事见《魏志蒋济传》。」按《三国志魏书蒋济传》:「文帝即王位,……诏征南将军夏侯尚曰:『卿腹心重将,特当任使。恩施足死,惠爱可怀。作威作福,杀人活人。』尚以示济。济既至,帝问曰:『卿所闻见天下风教何如?』济对曰:『未有他善,但见亡国之语耳。』帝忿然作色而问其故,济具以答,因曰:『夫作威作福,《书》之明诫。天子无戏言,古人所慎。惟陛下察之!』于是帝意解,遣追取前诏。」从黄本改。
其万虑之一弊乎。
范注:「『弊』,当作『蔽』。」《义证》引《斟诠》云:「『弊』与『蔽』通。」《汇校》:「按:作『蔽』较胜。」按《韩非子奸劫弑臣》:「为奸利以弊人主。」王先慎注:「弊,读为蔽。」则二字实通,毋需改。
以温峤文清故中书。
黄本「故」下有「引入」二字,黄校:「元脱,朱按《御览》补。」《附校》:「『引入』二字有。」《校证》:「『引入』二字原脱,朱按《御览》补,梅本从之。王惟俭本此句作『故□□中书。』」《校注》:「按何本、谢钞本有『引入』二字。王批本『引入』二字品排刻。《史记高祖纪》:『吕公者,好相人。见高祖状貌,因重敬之,引入坐。』是『引入』二字正有所本也。」《考异》:「按:『引入中书』与史合。」《汇校》:「按:有『引入』二字文方贯。」范注:「明帝手诏以温峤为中书令云:『中书之职,酬对多方,斟酌礼宜,非唯文疏而已。非望士良才,何可妄居。卿既以令望,忠允之怀,着于周旋;且文清而旨远,宜居机密。今欲以卿为中书令,朝论亦咸以为宜。』」(《艺文类聚》四十八引檀道鸾《晋阳秋》。)按从《御览》、黄本补。
自斯以后。
《校证》:「《御览》『以』作『已』。」
体虑风流矣。
「虑」,黄本作「宪」,黄校:「元作『虑』,朱改。」范校:「孙云:《御览》作『宪』。」《校证》:「『宪』原作『虑』,梅据朱改,徐校同。按《御览》正作『宪』。《辨骚》篇:『体宪于三代。』」《校注》:「按朱盖据《御览》改,是也。何本、谢钞本正作『宪』,未误。」按从《御览》、黄本改。
夫王言崇秘。
《校注》:「『秘』,宋本、钞本、倪本、喜多本、鲍本《御览》引作『秘』;元本、弘治本、汪本、畲本、张本、两京本、王批本、胡本、梁本、尚古本、冈本、四库本同。按『秘』字《说文》所无,当以作『秘』为正。《说文》:『秘,神也。』」按《附校》所据宋本《御览》、《汇校》所据元本、黄本均作「秘」,《校证》、《义证》皆作「秘」。《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秘舞更奏,妙材骋伎。」薛注:「秘,言希见为奇也。」《广韵至韵:「秘,俗作秘。」毋需改。
所以百辟其形。
「形」,黄本作「刑」。《校证》:「冯本、汪本、畲本『刑』作『形』,误,徐校作『刑』。《诗周颂烈文》:『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汇校》:「『形』,《御览》作『刑』。……按:作『刑』是。」范注:「《周颂烈文》:『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郑注《礼记中庸》曰:『不显,言显也。辟,君也。言不显乎文王之德,百君尽刑之,谓诸侯法之也。』」按从《御览》、黄本改。
则义炳重离之辉。
《附校》:「『辉』作『晖』。」按《说文》:「晖,光也。」《说文》无辉字。辉同辉。「辉,光也。从火。」段注:「《小雅庭燎》传曰:辉,光也。日部曰:晖,光也。二字音义皆同,辉与光互训。……晖者日之光,辉者火之光。」《诗小雅庭燎》:「夜乡晨,庭燎有辉。」毛传:「辉,光也。」郑笺:「辉音晖。」《易未济》:「君子之光,其晖吉也。」《正义》:「言君子之德,光晖着见,然后乃得吉也。」二字实通,又按范注:「《易离卦》彖辞:『离,丽也。重明以丽乎正。』《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照于四方」者,象日也,则此处作「晖」义长。从《御览》改。
优文封策。
《校证》:「清谨轩钞本『优』误『变』。」
则气含风雨之润。
「风」,范校:「孙云:《御览》作『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