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御览》『疑』作『拟』。按《宋书颜延之传》,延之《庭诰》云:『逮李陵众作,总杂不类,元是伪托,非尽陵制。』则『疑』读作『拟』,亦通。」锺嵘《
诗品序》:「逮汉李陵,始着五言之目矣。……自王、扬、枚、马之徒,诗赋竞爽,而吟咏靡闻。从李都尉迄班婕妤,将百年间,有妇人焉,一人而已。」他并不认为可疑。

      《文选》录李少卿与苏武诗三首,又苏子卿诗四首。七首中《玉台新咏》祗录苏武「结发为夫妻」一首,其余的都不录。而《艺文类聚》、《初学记》及《古文苑》所收的还有十首。大概唐朝所传的苏李诗,除《文选》中的七首以外,还有这十首。明冯惟讷《
古诗纪》则以前七首为原作,后十首为后人拟作。后十首中,李陵八首的末两首,《古文苑》祗录首次两联,下注「阙」字,可见唐时后半已经佚失。而明杨慎《升庵诗话》却有末首的全文,说是「见《修文殿御览》」。苏李诗的全部资料如此。

      苏轼《答刘沔书》:「李陵苏武赠别长安,而诗有江汉之语。……正齐梁间小儿所拟作,决非西汉人,而(萧)统不悟。」章樵《古文苑注》引苏轼云:「刘子玄辨《文选》所载李陵《与苏武书》非西汉文,盖齐梁间文士拟作者也。吾因悟陵与苏武赠答五言,亦后人所拟。」又云:「李陵苏武五言皆伪,而萧统不能辨。」后来洪迈《容斋随笔》、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也有类似的看法。按《
文选》卷三十载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八首,如果失去了作者的原名,后世一定认为曹氏兄弟和建安七子赠答的作品,苏李诗大概也是这一类的。关于这个问题,梁启超在《汉魏时代之美文》一篇中辨证得详明。近人马雍又撰《苏李诗制作时代考》,比较字法、句法、章法的体裁结构,推定苏李诗为魏晋人作(见《国文月刊》)。

      《训故》:「《汉书》:孝成班婕妤,帝初即位,选入后宫。始为少使,俄而大幸,为婕妤。后畏飞燕之谗,求供养太后长信宫。《文选》婕妤《怨歌行》。」

      严羽《沧浪诗话考证》:「班婕妤《怨歌行》,《文选》直作班姬之名,《乐府》以为颜延年作。」胡才甫《笺注》:「
按《乐府诗集相和歌辞楚调曲》,《怨歌行》仍题班婕妤,无颜延年作,不知沧浪所据何本。」

      《文选》李善注:「《歌录》曰:《怨歌行》古辞,然言古者有此曲而婕妤拟之。」

      按陆机《婕妤怨》:「奇情在玉阶,托意惟团扇。」明指此诗。纵然这首诗是后人拟作,也当在西晋以前,不可能出自颜延年的手笔。这里刘勰祗是说李陵、班婕妤的诗篇后代有人怀疑,他自己并没有肯定这些都是伪作。

按《召南行露》,始肇半章〔一〕,孺子《沧浪》,亦有全曲〔二〕;《暇豫》优歌,远见春秋〔三〕;《邪径》童谣,近在成世〔四〕;阅时取证〔五〕,则五言久矣〔六〕。

〔一〕 《诗经召南行露》第二章:「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本书《章句》篇:「五言见于周代,《行露》之章是也。」按《大雅绵》第九章通体五言。

〔二〕 《孟子离娄》篇载孺子之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按歌中虽然有「兮」字,而实际上是以清、缨,浊、足押韵,所以说是「全曲」五言。

〔三〕 《国语晋语》二:「优施乃饮里克酒,中饮,优施起舞曰:『暇豫之吾吾,不如鸟乌。人皆集于苑,己独集于枯。』」

〔四〕 梅注:「『邪径败良田,谗口乱善人。桂树花不实,黄爵巢其颠。昔为人所羡,今为人所怜。』《汉书五行志》曰:成帝时歌谣也。桂,赤色,汉家象。花不实,无继嗣也。王莽自谓黄象,黄爵巢其颠也。」除此以外,《汉书尹赏传》载成帝时长安中为尹赏作歌云:「安所求子死,桓东少年场。生时谅不谨,枯骨后何葬?」也是通体五言。

〔五〕 「阅」,经历。「阅时取证」,从历史的发展上来证明。唐写本「证」作「征」。

〔六〕 《诗品序》:「夏歌曰:『郁陶乎予心。』楚谣曰:『名余曰正则。』虽诗体未全,然是五言之滥觞也。逮汉李陵,始着五言之目矣。」

      《文镜秘府论论文意》引皎然《诗议》:「五言之作,《召南行露》,已有滥觞。汉武帝时,屡见全什,非本李少卿也。」

      《文体明辨序说》:「论者以为五言之源,生于『南风』,衍于《五子之歌》,流于三百五篇,而广于《离骚》,特其体未备耳。逮汉苏、李,始以成篇。」按刘勰所举,多是一鳞半爪,并非全体五言诗。成帝时童谣虽是通体五言,但不能算作「辞人遗翰」。刘氏之意大概是说西汉文士没有人作五言诗,至于五言歌谣,则行之久矣。

又《古诗》佳丽,或称枚叔〔一〕,其《孤竹》一篇,则傅毅之词,〔二〕比采而推〔三〕,两汉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