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敢于对统治者大声斥责。如《硕鼠》是人民群众愤怒的呼声。《何草不黄》是征人愤怒的呼声,这种『蓄愤斥言』的诗歌,发展到杜甫、白居易,便达到了高度。而这种理论,发展到李贽,更达到了高峰。」(《中山大学学报》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情采》篇:「风雅之兴,志思蓄愤,而吟咏情性以讽其上。此为情而造文也。」如曹植《赠白马王彪》诗:「鸱枭鸣衡轭,豺狼当路衢。」借鸱枭豺狼,来比喻离间他们兄弟的小人,加以严厉的咒诅,就是「比则蓄愤以斥言」的一种显例。

      李贽《杂说》:「且夫世之真能文者,比其初皆非有意于为文也。其胸中有如许无状可怪之事,其喉间有如许欲吐而不敢吐之物,其口头又时时有许多欲语而莫可所以告语之处,蓄极积久,势不能遏。一旦见景生情,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千载。」(《李氏焚书》卷三)这是说明为什么要「蓄愤斥言」。

〔七〕 《校证》:「『寄』原作『记』,王惟俭本、徐校本、梅六次本、张松孙本作『托』,张之象本作『寄』。案作『寄』是,『寄』以音近讹为『记』,『记』又以形近改为『托』耳。」《校注》:「按『记讽』不辞,『寄』字亦误。当作『托』为是。此云『托讽』,下云『托喻』,其意一也。《汉书叙传》下《司马相如传述》:『
寓言淫丽,托风(颜注:「风读曰讽。」)终始。』《文选》颜延之《五君咏》:『寓辞类托讽。』并以托讽连文。(《史通序传》篇亦有:「或托讽以见其情」语)训故本作『托』,未误,当据改。」「环譬」,回环譬喻,而不直言。

      《诗大序》孔疏:「赋云铺陈今之政教善恶,其言通正变,兼美刺也。……其实美刺俱有比兴者也。」(《毛诗正义》卷一)郭绍虞王文生《论比兴》:「孔颖达的意思是说,在文学创作中,往往是赋、比、兴三法同时并用,并不象郑玄所说只有刺诗用比,颂诗用兴。郑玄的机械分类,显然不符合文艺创作的实际。」

      沈岩录何焯旁批:「二语亦兼采康成之意,然不以美刺分,便圆活不滞。」

      何焯《钝吟杂录》评:「千古区分比兴二字,莫善于《
文心雕龙》。《比兴》篇云:『比者,附也;兴者,起也。……比则蓄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较之康成,尤圆通不滞。」(卷四)

      黄海章《续文心短论》:「『兴则环譬以托讽』,即委婉譬喻,以寄其讽刺之思。和『蓄愤斥言』的表现手法有所不同。他以『比显而兴隐』,所以讽刺之意就要隐约以求,如《黄鸟》之诗,是对三良的哀悼,也是对秦穆公用贤人来殉葬的讽刺。刘勰指出兴的讽刺作用,来反对南朝风云月露之词,是有着进步意义的。」

      王运熙《谈中国古代文论中的比兴说》:「刘勰又云:『比则畜愤以斥言,兴则环譬以托讽。』把比兴同诗的内容联系起来,似乎同郑玄之说相近,实则不然。刘勰这两句话不是在为比兴意义下解说,而是在讲了意义后进一步指出比兴可以发生的作用。『畜愤斥言』,可以是比发生的作用,但诗中的比不一定都是『畜愤斥言』,《比兴》篇中所举比的例子,如《诗经》中的『金锡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就不是什么『畜愤斥言』,至于所举辞赋中的一些例子,就更是纯属表现技巧的范围了。所以……刘勰对比兴意义的解释属于郑众、孔颖达、朱熹这一派。」(《文艺论丛》第四辑)

      按:当内心蓄积了愤激之情的时候,用比喻直斥统治者,如「硕鼠硕鼠,勿食我黍」就是。下面说:「兴之托喻,婉而成章。」可见刘勰认为兴可以起譬喻的作用,不过这种譬喻是利用委婉回环的方式,来寄托讽刺之情。象《焦仲卿妻》就是利用「孔雀东南飞」来寄托对婚姻悲剧的讽刺的。可惜刘勰在《比兴》篇所举起兴的例子没能说明问题。

      朱星《文心雕龙的修辞论》:「刘氏分析很好,但用词上有些地方容易引人误会。如兴之托喻环譬,好似与比无别。其实兴也有些比义,但主要不在比上,所以当说二者都是双线条的,有主有从:比则被喻者是主,而喻是从;兴则被兴者是主,兴是从。」

      又:「比兴所不同者,比则主从不同物而同德性,兴则主从不同物又不同德性。比则主从关系密,兴则主从关系疏;比则主从对面相照,兴则主从前后相随,从作前导;比明显容易懂,兴隐不易为人注意。其实比兴界限很清楚。如『关关雎鸠』引起男女相恋,雎鸠也有一些比义。『蒹葭苍苍』,引起怀念伊人,蒹葭则毫无比义。这是兴。……刘氏对兴未加分析(其实也可分为二种:一种是纯粹的,如「蒹葭苍苍」,一种是兴而兼比的,如「关关雎鸠」)。」

〔八〕 斯波六郎:「《周易随》彖:『随时之义大矣哉。』」诗人根据《周易》的凡事随时变化并非一律的教义,修辞有着运用比兴的两种不同的主观要求,有时用比,有时用兴,完全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