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异同斯见。而舍人论文不贵繁缛之旨,亦缘此而愈显。」

      朱星:「至于陈思、潘岳比作钥,陆机、左思比作瑟,是说前两人用的正声,后两人有方音。正是下文的『士衡多楚,……失黄锺之正响』。」

〔八〕 《札记》:「『宫商大和』至『可以类见』。按此谓能自然合节与不能自然合节者之分。曹潘能自然合节者也,陆左不能自然合节者也。纪评未憭。」

      以上为第三段,举例说明自然音律和人工音律的区别。

又诗人综韵〔一〕,率多清切〔二〕,《楚辞》辞楚〔三〕,故讹韵实繁〔四〕。及张华论韵,谓士衡多楚〔五〕,《文赋》亦称取足不易〔六〕,可谓衔灵均之声余〔七〕,失黄锺之正响也〔八〕。

〔一〕 《札记》:「此诗人对下《楚辞》而言,则指《三百篇》之诗人。」《易系辞》:「错综其数。」疏:「综谓综聚。」

〔二〕 《文选》刘桢《赠徐干》诗:「拘限清切禁,中情无由限。」五臣刘良注:「清切,犹严切也。」「切」谓切合,「清切」,清晰准确。

〔三〕 「《楚辞》辞楚」,是刘氏已知屈宋之作杂陈方言,其音多楚,故读之不协也。杨慎批:「伟长饶齐气,士衡多楚声。」

〔四〕 「讹韵」,即不切之韵。

      《日知录》卷五《乐章》:「古之诗大抵出于中原诸国,其人有先王之风,讽诵之教,其心和,其辞不侈,而音节之间,往往合于自然之律。《楚辞》以下,即已不必尽谐。」原注:「《文心雕龙》言:《楚辞》『讹韵实繁』。」

      陈钟凡《中国韵文通论》第三章《诗骚之比较》曾引此数语而申论之云:「此其所辨,两者音韵之异同,非音律之差别也。」

〔五〕 范注:「陆云《与兄平原书》:『张公语云云:兄文故自楚,须作文,为思昔所识文。』观云诸书中论韵者,如:『李氏云雪与列韵,曹便复不用;人亦复云,曹不可用者,音自难得正。』(所云李氏,岂即李登与?曹或指陈思王也。)又如:『彻与察皆不与日韵,思惟不能得,愿赐此一字。』又如:『音楚,愿兄便定之。』观此诸语,知当时无标准韵书,故得正韵颇不易也。」

〔六〕 「取足」,原作「知楚」。《札记》:「案《文赋》云:『
亮功多而累寡,故取足而不易。』彦和盖引其言以明士衡多楚,不以张公之言而变。『知楚』二字乃涉上文而讹。」《校证》:「案黄说是。『知楚』二字即『取足』形近之讹,今据改。」李善注这两句话说:「言其功既多为累盖寡,故以取足而不改易其文。」庄适注:「
本文推广其意,谓文中虽明知有楚音,而以功多累寡之故,因以取足而不易之。」

      许文雨《文赋》讲疏:「谓取足于此(指言以足志,文以足言),而不另易者,盖申上『极无两致,尽不可易』之旨。理极言尽,故曰『取足』。无两致,不可益,故曰『不易』。」沈岩校本:「何云:知楚不易,今《文赋》无此语。」

      《缀补》:「案今本《文赋》有『亮功多而累寡,故取足而不易』二句,与彦和所引不符。或记忆偶失,或今本《文赋》有脱文。」

〔七〕 《校注》:「按『声余』当乙,始能与正响相对。上文『余声易遣』亦与『遗响难契』对。」

〔八〕 黄锺、大吕之音,古代认为是正声。

      朱星:「刘勰误会《楚辞》非正响,又多讹韵,只有《
诗经》纔是正声雅音。其实《楚辞》用韵与《诗经》用韵全同,清古音学家已证明此事。」

      纪批:「此一段又言韵不可参以方音。」

      《日知录》卷二十九《方音》:「《荀子》每言『案』,《楚辞》每言『羌』,皆方音。刘勰《文心雕龙》云:『张华论韵,谓士衡多楚,可谓衔灵均之声余,失黄锺之正响也。』」

凡切韵之动〔一〕,势若转圜〔二〕,讹音之作,甚于枘方〔三〕,免乎枘方,则无大过矣〔四〕。

〔一〕 《札记》:「此言文中用韵,取其谐调,若杂以方音,反成诘诎。」范注:「自陆法言撰《切韵》,方言虽歧,而诗文用韵,无不正矣。」

      《注订》:「切韵者,切合用韵之意。与陆法言《切韵》无关,范注误。」

      《校注》:「按此承上文『诗人综韵,率多清切』二句,非谓讲求反切之切韵。」《文镜秘府论论对》:「若言不对,语必徒申;韵而不切,烦词枉费。」《斟诠》:「切韵,谓声韵之平仄谐调也。」

〔二〕 《汉书梅福传》:「昔高祖纳善若不及,从谏如转圜。」注:「转圜,言其顺也。」

      铃木云:「『圜』,《玉海》作『圆』。张之象本、两京本均作『圆』。『圜』『圆』通。」

      《南史王弘传》附《王筠传》载沈约转述谢朓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