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按此见卷五十八。范注:「此文缺佚,故未见『观衅』之语。」「衅」,隙也。周注:「《晋书桓温传》:『石季龙死,温欲率众北征。』观衅,当指看到后赵石季龙死后发生内乱。」
〔三〕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锺司徒檄蜀,桓司马檄胡,锺会雅而桓激。司徒文称武侯曰孔明,称姜维曰伯约而不名,以蜀为汉裔,非开罪于魏之比,魏拥立不正,故能喻蜀以祸福,不能责蜀以大义,用笔颇擅去取之能。石勒荼毒中原,天人同愤,桓温斥曰『胡贼』,非嫚骂也。勒非蜀汉之比,故行文虽激,不害于正。」
      周注:「《檄蜀文》,锺会有灭蜀的信心,所以话说得强劲有力。……从檄中可以看出双方的形势。再像桓温《檄胡文》:『每惟国难,不遑启处,抚剑北顾,慨叹盈怀。』这里写出奔赴国难的激越心情,显示战争的正义性。」
      以上为第二段,标举檄文之代表作品。
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一〕,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二〕,标蓍龟于前验〔三〕,悬鞶鉴于已然〔四〕,虽本国信,实参兵诈〔五〕。谲诡以驰旨,炜晔以腾说〔六〕,凡此众条,莫之或违者也〔七〕。
〔一〕 《斟诠》:「休明,美善而清明也。《左氏宣公三年传》:『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对曰: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史记秦始皇本纪》:『大义休明,乐于后世。』」
〔二〕 「审」,审察。「角」,较量。
      《春觉斋论文流别论》十:「盖不斥人之罪案,不见己师之出于有名,不张己之兵威,莫望壮士之进而杀敌;且证以天时,审以人事,辨兴亡之理,论强弱之势,此檄文之要领也。」
〔三〕 《斟诠》:「蓍所以筮,龟所以卜。……《易系辞》云:『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此句意谓利用以前的经验,来标示预卜的吉凶。
〔四〕 《校证》:「《玉海》『悬』作『垂』。」按「垂」字义胜。
      《左传》庄公二十一年:「郑伯之享王也,王以后之鞶鉴与之。」杜注:「鞶带而以鉴为饰也。」此句意谓以已然之事来垂示鉴戒。
〔五〕 「国信」,国家的威信。《校注》:「《孙子军争》篇:『故兵以诈立。』」
〔六〕 「谲诡以驰旨」,用诡谲的方式来驰说意旨。《文赋》:「说炜晔而谲诳。」「炜晔」,光盛貌。此处有夸饰之意。
      范注:「《御览》五百九十七引李充《翰林论》:『盟檄发于师旅。』又引充《起居诫》曰:『檄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壮则军容弱。』《一切经音义》十:『檄书者,所以罪责当伐者也。又陈彼之恶,说此之德,晓慰百姓之书也。』」
      周注:「檄文当本于《吕相绝秦》,所谓『述此休明』,『叙彼苛虐』,『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虽本国信,实参兵诈』,这些,在《吕相绝秦》里都已具备了。那篇贬低秦国对晋国的帮助,夸大晋国对秦国的好处,强调诸侯的背离秦国,和晋国交好等都是。」
〔七〕 《校证》:「『莫之或违者也』,原作『莫或违之者也』,今从《御览》、徐校本乙正。」《校注》:「按《御览》所引是。《哀吊》篇『莫之或继也』,句法与此相同,可证。」《论语子路》篇:「如其善而莫之违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违也,不几乎一言而丧邦乎!」此彦和所本。
      《注订》:「众条,总上列诸说:一、『述此休明』,二、『叙彼苛虐』,三、『天时』,四、『人事』,五、『强弱』,六、『权势』,七、『标蓍龟』,八、『悬鞶鉴』;然总归之『兵诈』二字,是檄之用,故曰『莫或违之』也。」
      《玉海》卷二○三引西山先生(真德秀)曰:「檄贵铺陈利害,感动人意。」纪评:「此一段语扼要领。」
      《文镜秘府论论文体六事》,其四说:「魁张奇伟,阐耀威灵,纵气凌人,扬声骇物,宏壮之道也。……叙宏壮则诏檄振其响,诏陈王命,檄叙军容,宏则可以及远,壮则可以威物。……宏壮之失也诞。……制伤迂阔,辞多诡异,诞则成焉。(宏壮者,亦须准量事类,可得施言,不可漫为迂阔,虚陈诡异也。)」这一段话虽然是用诏檄两体来说明宏壮的风格,实际上这类风格可能对于檄更适用一些。但是《檄移》篇认为檄「实参兵诈」,可以「谲诡以驰旨」,而《文镜秘府论》则认为「辞多诡异」则成荒诞,因此不赞成「虚陈诡异」,二者似乎有点分歧。其实这里所说的「谲诡」,也有一定的限制,就是不能完全脱离事实,也就是《夸饰》篇所说的「夸而有节,饰而不诬」。
故其植义扬辞〔一〕,务在刚健〔二〕,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三〕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四〕,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五〕。若曲趣密巧,无所取材矣〔六〕。又州郡征吏,亦称为檄〔七〕,固明举之义也〔八〕。
〔一〕 「植义」,立义,即安排内容。「扬」,传播。
〔二〕 李充《起居诫》:「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