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十二、《草堂诗话》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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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案:此《乌衣巷诗》。
②《诗林》一引至此,《舆地志》云云作另一节。
③《草堂诗话》有“是也”二字。
④《草堂诗话》无“载《乌衣传》”四字,直录原文。

四二、虾蟇陵
《琵琶行》云:“家在虾蟇陵下住。”予按《国史补》云:“旧说董仲舒墓门下,人至皆下马,故谓之下马陵,语讹为虾蟇陵。”故东坡诗云:“只鸡敢忘乔公语,下马聊寻董相坟”,又《谢徐朝奉启》云:“过而下马,空瞻董相之陵”,盖用此事。郭氏《佩觽》亦尝论此云:“长安董仲舒墓名曰下马陵,今转语为虾蟇陵。事出《黄①京纪》。白氏《琵琶行》,盖徇俗之过也。”予谓世俗讹谬极多。古乐府有《相府莲》者,其后讹而为《想夫怜》;药名有“补骨脂”者,其后讹而为“破故纸”,亦岂下马陵之类欤?(《丛话》后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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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黄”,宋本《丛话》作“两”。

四三、月中斫桂
义山诗:“莫羡仙家有上真,仙家暂谪亦千春。月中桂树高多少?试问西河斫树①人。”②按《酉阳杂俎》云:“旧传月中有桂树,〔有蟾蜍,故异书言月桂〕③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斫之,树创随合。人姓吴名刚,西河人,学仙有过,谪令伐树。”〔故宋子京《嘲月诗》亦云:“吴生斫钝西河斧,无奈婆娑又满轮。”〕④《缃素杂记》尝论吴生斫桂事,引李贺《箜篌引》云:“吴质不眠倚桂树。”⑤李贺谓之吴质。段成式谓之吴刚,未详其义。⑥窃意《箜篌引》所谓吴质,非吴刚也,恐别是一事,魏有吴季重亦名质。(《丛话》后十四、《玉屑》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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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诗林》“树”作“桂”。
②案:此同《学彭道士参寥诗》。《诗林》作《月桂诗》。
③《诗林》无“有蟾蜍”至此数语。
④《诗林》无“故宋子京”至此数语。
⑤案《长吉集》有二《箜篌引》,此《李凭箜篌引》中句。
⑥《诗林》二引至此。

四四、一抔土
《前汉张释之传》云:“假如愚民取长陵一抔土,而①陛下何以加其法乎?”颜《注》云:“抔音步侯切,②谓以手掬之也。其字从手。不忍言毁撤,故止云取土耳。今学者读为杯勺之杯,非也。杯,非应盛土之物也。”郭氏《佩觽》〔论杯、抔二字〕③云:“杯,奔来切,杯勺也。④抔,步侯切,手掬也,亦古文裒字。”骆宾王为《徐敬业檄武后》云:“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正用《汉史》语。〔比见僧惠洪集中有诗云:“人生如逆旅,岁月苦逼催。安知贤与愚,同作土一抔。”其说盖误矣。李义山诗:“耳闻明主提⑤三尺,眼见愚民盗一抔。千古腐儒骑瘦马,灞陵斜日重回头。”如此押韵,乃知前辈造语之工,而用字之不谬也。惠洪尝作《冷斋夜话》,云:“诗至李义山为文章一厄。”但未识其出处耳。〕⑥或谓《广韵》、《集韵》上平声,并出一抔字,铺放⑦切,手掬也。意与步侯切者颇同。惠洪虽诞妄,必不读抔为杯勺之杯,但其诗泛使土一抔,不正用《汉书》长陵事,故作铺放切读耳,未知其果然否?(《丛话》后十四)


案:胡仔曰:“此绝句乃唐彦谦《过长陵诗》。严有翼误以为李义山,仍引《冷斋夜话》,云‘李义山为文章一厄’语为证,此不细考之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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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诗林》无“而”字。
②《诗林》“切”作“反”。
③《诗林》无“论杯、抔二字”五字。
④《诗林》无“杯勺也”数字。
⑤《诗林》作唐彦谦诗,“提”作“诗”。
⑥《诗林》无“比见僧惠洪集中”至此数语。
⑦《诗林》“放”作“枚”。

四五、金鸡宜赦
李华《含元殿赋》云:“揭金鸡于太清,炫晨阳于正色。”李庾《西都赋》云:“建金鸡于仗内,耸修竿而揭起。”王建《宫辞》云:“楼前立仗看宣赦,万岁声长再拜①齐。日照紫②盘高百尺,飞仙争上取金鸡。”李太白诗云:“全鸡忽放赦,大辟得宽赊。”③又云:“我愁远谪夜郎去,何日金鸡放赦回。”④肆赦树金鸡,不知起于何代。《唐百官志》云:“赦日立金鸡于仗南,有鸡黄金饰首,衔绛幡,承以彩盘,维以绛绳,五坊小儿得鸡者,官以钱赎,或取绛幡而已。”《事物纪原》载此,谓金鸡起于有唐。按杨文公《谈苑》云:“杜镐言《关东风俗传》云:宋孝王问司天膺之,后魏北齐树金鸡事,膺之曰:海中星占云,天鸡星动为有赦,盖王者以天鸡为度。《隋书刑法志》云,北齐赦日,武库设金鸡,及鼓于阙门右,挝鼓千声,宣赦,建金鸡。或云起于西凉吕光,究其旨盖西方主兑,兑为泽,鸡者巽之神,巽为号令,合是二物,制其形,揭为长竿,使众人睹之也。”⑤据《谈苑》所云,皆十六国时事,而《纪原》以为起于唐,亦误矣。又按《秦京杂记》云:“大赦设金鸡,口衔胜,宣政衙鼓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