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杨子云以「鴈集」与「凫飞」对文也。善必与薛同,则与五臣亦无异,传写讹「奋」耳。二本校语,但据所见而为之。凡如此例者,全书不少,详见每条下。
  注「奋迅声也」 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字。案:无者最是。详袁、茶陵所载五臣济注有「沸卉砰訇,鸟奋迅声」之语,既不得于「奋」字读断,亦不得移作上句之解。尤不察所见正文「奋」为「集」之误,乃割取五臣增多薛注以实之,斯误甚矣。
  注「贾逵国语曰」 何校「语」下添「注」字,陈同,是也。各本皆脱。
  注「猗重较兮」 袁本、茶陵本「猗」作「倚」,是也。
  注「马冠也又髦」 案:「又」当作「叉」。各本皆讹。
  注「弧旌枉矢以象牙饰」 案:「牙饰」当作「弧也」。各本皆误。
  载猃●獢 案:「●」当作「猲」。茶陵本作「猲」,校语云五臣作「●」。袁本作「●」,用五臣也。二本注中字,善「猲」,五臣「●」,皆不误。袁但正文失着校语。尤注中上二字「猲」,末一字幷改为「●」,歧出,非也。「猲」、「●」同字。凡善、五臣之异,不必其字不可通也。各还所本来,而同字亦较然分别矣。全书例如此。
  注「同制也」 何校「同」改「周」,陈同,是也。各本皆讹。
  注「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初河南人也」 袁本、茶陵本此十五字作「虞初者洛阳人明此医术」十字。
  注「以方士侍郎」 袁本、茶陵本无此五字。
  注「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袁本、茶陵本「小」上有「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八字,无「流」字、「于」字。案:此节注,初同二本,后尤修改也。
  注「毛苌曰鬣」 案:「苌」当作「长」。各本皆讹。以四字为一句也。
  注「犹拔扈」 袁本、茶陵本「扈」下有「也」字,是也。「拔」疑「跋」之误,正文作「拔」,下云「拔」与「跋」古字通,似善引笺作「跋」也。否则正文作「跋」,为与五臣无异。乃与此注相应耳。
  注「趣向也」 案:「趣」当作「趋」。各本皆误。
  注「弧旌枉矢以象牙饰」 案:「牙饰」当作「弧也」。各本皆误。
  载猃●獢 案:「●」当作「猲」。茶陵本作「猲」,校语云五臣作「●」。袁本作「●」,用五臣也。二本注中字,善「猲」,五臣「●」,皆不误。袁但正文失着校语。尤注中上二字「猲」,末一字幷改为「●」,歧出,非也。「猲」、「●」同字。凡善、五臣之异,不必其字不可通也。各还所本来,而同字亦较然分别矣。全书例如此。
  注「同制也」 何校「同」改「周」,陈同,是也。各本皆讹。
  注「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初河南人也」 袁本、茶陵本此十五字作「虞初者洛阳人明此医术」十字。
  注「以方士侍郎」 袁本、茶陵本无此五字。
  注「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 袁本、茶陵本「小」上有「周说九百四十三篇」八字,无「流」字、「于」字。案:此节注,初同二本,后尤修改也。
  注「毛苌曰鬣」 案:「苌」当作「长」。各本皆讹。以四字为一句也。
  注「犹拔扈」 袁本、茶陵本「扈」下有「也」字,是也。「拔」疑「跋」之误,正文作「拔」,下云「拔」与「跋」古字通,似善引笺作「跋」也。否则正文作「跋」,为与五臣无异。乃与此注相应耳。
  注「趣向也」 案:「趣」当作「趋」。各本皆误。
  白日未及移其晷 袁本、茶陵本无「其」字。案:此尤衍。
  注「翚翚飞也」 茶陵本不重「翚」字,袁本与此同。案:似重者是。
  注「括箭括之御弦者」 陈云「御」当作「衔」。案:「之」字不当有。各本皆误。
  注「鹰青胫者善曰」 袁本无「曰」字,茶陵本与此同。案:袁本最是。「善」字属上读,以五字为一句,下文注「象鼻赤者怒」句例正同。自此下尽「不远而获」,皆薛注也。尤、茶陵甚误。
  注「战国策」下至「天下之骏狗也」 案:依善例,当作「韩卢已见上文」,此十七字不当有。各本皆误。此类不尽出。
  注「礼记曰犬」下至「谓若韩卢宋鹊之属」 袁本、茶陵本无此四十二字。
  朱鬕●髽 案:「●」当作「●」。广韵十三祭「●,露髻」,卽出此。善注引通俗文「露髻曰●」及善音「作计切」也。各本所见,皆传写误。
  注「虎亦食人」 案:「亦」当作「爪」。各本皆误。
  注「其乐只且辞也」 袁本、茶陵本重「且」字,是也。
  注「杜预左氏传曰」 何校「传」下添「注」字,是也。各本皆脱。
  注「空减无也」 袁本、茶陵本「减」作「灭」,下同。案:此尤改之也。
  皇恩溥洪德施又注「皇皇帝普博施也」 茶陵本正文下校语云善无此二句。袁本有,无校语。尤初亦无,后修改添入注七字。袁、茶陵皆无。案:善魏都赋注引西京赋曰「皇恩溥」似无者,但传写脱其注七字,未审何出也。
  注「●日多也」 案:「日」字不当有。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