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得自占,岁入得粟六十余万。群牧司复视其□□□□□□□奏言:为政,夺民膏腴为不牧之地,非仁厚之意,诏以还民。庆历初,范宗杰奏榷解州盐,官自置场,列置县所鬻之。转盐诸郡,吏承其役。破产者不可胜数。□□□□□□议者皆言其非。诏公往视,且经画之。公请复通商旧法,迄今为便。又奏罢秦陇所斜谷造船材木数十万,□□□所赋建河竹木亦数十万。□□□□□□□□□□□司专得天下逋负。公承诏,除数十年追胥未入者,总一千二百万。公虽甚疾恶,至人有□□推以恕心,故其□严而无□□□□□□□□君子□□□□□□□□□前朝名臣,既没,其嗣亦陨。公少为筠所知,及亲近恳请以筠族孙,为其嗣之后,丐还田宅。从之。公言治乱兴衰之迹,与人论辨□□□□□□□□□□□□□□□□□。公守法持正,敢任事□凛凛然有不可夺之节,盖孔子所谓大臣者欤!前后奏议为十五卷,皆授据古谊,究□时病,□德者之言。公曾祖□□□□□□□□□□□□氏追封荥际郡太夫人。祖讳士通,赠太子少傅。祖妣宣氏,追封冯翊郡太夫人。皇考讳令仪,赠至太保。皇妣张氏,追封□阳郡太夫人。初娶□□□□□□□□□□□郡夫人。子,太常寺太祝,先公卒。诞,五岁儿也。天子念公之忠录诞为太常寺太祝,及官其族子若孙。□□□□□女适陕州硖石县主簿王向,一女适国子监主簿文效。以公之,朝命效为保信军节度推官,俾护丧归。即以嘉癸卯八月癸酉日,葬公于合肥县公城乡公城里。铭曰:□□□□公□□□□□□□德行□躬。竭力于亲,尽瘁于君。峻节高志。人或曲随,我直其为。人或善容,我抗其辞。自始及终,言行必壹。□□□□□□□□□□□□□□□□□□□□□□□□□公忧国□□,视民哀恫。念虑所至,声乎无穷。维仁能力,维义能果。大奸必摧,不顾细琐。大义□发,每□□□□□□□□□□□□□□□□□□□□□□□□□止,能大其职,弗克远图,昊穹胡啬。维公逝没。圣主咨嗟。多赐秩物,厚抚其家。都人感怆,及乎□□为臣□□□□□□□□□□□□□□万□□□。惟令名之皎洁,与淮水而悠长。
  
  九、北宋董氏墓志铭
  
  北宋董氏墓志铭,石质,一合。志盖与志石大小相等,均长113 厘米,宽85 厘米,厚10 厘米。志盖盝顶,中部阴刻4 行篆字:“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12 字。出土时碎为7 块,并有明显的打击伤痕。志铭楷书,刻字24 行,满行35 字,共840 余字,少数字迹模糊不清。志文记载了“熙宁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可见董氏为包拯之妻,死于包拯之后。
  
  北宋董氏墓志,1973 年4 月出土于合肥大兴集双圩大队黄泥坎生产队东北部包氏家族墓群。根据墓志碎损情况判断,包拯夫妇墓早年曾遭破坏。董氏墓志1979 年曾被定为三级文物,1994 年5 月国家文物委员会专家鉴定组鉴定为一级文物。现藏安徽省博物馆。藏品号:2:22673。
  
  附:宋故永康郡夫人董氏墓志铭
  
  朝奉郎、守太常少卿、直龙图阁、知广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事、□□提点□□□公□□□□□□兵马都钤辖、兼本路安抚管句经略司公事、轻车都尉、赐紫金鱼袋张田撰。
  
  朝奉郎、守殿中丞、监庐州酒务、骑都尉、赐绯鱼袋钱勰书。
  
  外甥将仕郎、守海州怀仁县令文勋篆盖
  
  熙宁元年夏四月十有一日,故枢密副使、赠礼部尚书、孝肃包公之妃、永康郡夫人董氏,以疾终。享年六十有八。其年十一月二十有八日,衬于尚书之茔。先期其婿常州团练判官文效状其事,谓田辱孝肃之遇厚,宜为之志。不敢辞,而书云:董氏之先,源浚流洁,良史着于春秋,大儒尊于西汉,厥后文武耀,世有显人。至夫人之曾大父希颜,始占数于洛。艺祖有天下,以军功累宁州刺史,大门廷浚,内殿崇班。父浩,鄂州武昌令。夫人早归孝肃公,公初中进士甲科拜棘,平得大邑,以亲不乐去州里,即弃官归养。夫人佐公,承颜主馈,内克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亡声伎珍怪之玩,素风泊然。嘉末,仁宗自用孝肃为枢密副使,夫人以恩进永康郡,当入谢,椒涂见未被命服,叹曰:“此见包拯不邀阴幸也。”亟白赐之。孝肃薨,夫人扶丧归肥川。已葬,屏居阖廷,肃然若严,官府召老生笃行者,教子于外舍,未尝少假温色,期必能复门户。暇或阅佛书以适性理。包之中外亲,不足者,随宜之,非义相干,一丝不与也。初孝肃薨,有素丑公之正者,甘辞致唁,因丐为之志。夫人谢曰:“已诿吴奎矣”。既而谓家人云:“彼之文不足罔公而惑后世,不如却之之愈也。”此又识有出人远甚。二子:长曰,早卒;次曰绶,大理评事。二女:一适硖石县主簿王向;一适文效,皆士族佳器。妻崔氏者,□幼卒,且无子。孝肃与夫人意其盛少,将俾还宗。崔闻,泣拜堂下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