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中特立志科,佥典吏之稍明文法者,以充其选,而且立为成法,俾如法以纪载,略如案牍之有公式焉,则无妄作聪明之弊矣。积数十年之久,则访能文学而通史裁者,笔削以成书,所谓待其人而后行也。” 推章氏之论,以为中朝之史官,曾州县典吏之不若,史官不能理撰述之业,而典吏则能举记注之职,中朝虽有起居注官,以纪帝王之言动,然仅能记其一鳞一爪,而不能举忠实之史职,以较古代之左史右史,则相去远甚,而州县令史之案牍,直同汉代之计书,可上之太史丞相,以备载笔者之要删,故因州县之案牍,而立志科,畀为令史典吏者,以当记注之任,其上焉者,记注在中朝;其次焉者,记注在地方之司府,其下焉者,记注在州县,合此数级之记注,以备一代之要删,于是记注有成法,不期而与古人冥合矣。此章氏之所日夜筹维,而仍不得申其所见者也,可胜叹哉,可胜叹哉。
依前所述,制成一表,以明史官制度之沿革。至汉以后之史官,多以他职兼典,非复古人世守之制,其有称史官及太史公者,乃援古以自泽,非其官号 ,且其重要诸家,已略且于各章,故不复别为制表。修史宜略人所详,又有繁中求简之法,盖谓是也。

历代史官制度沿革表

历代 史官 历官 附考
 

附列国史官 太史,小史,内史,外史。
左史,右史,御史。
太史令。
女史。 太史
冯相氏
保章氏 周代以前从略。
列国史官俱从周制。
女史见《列女传》及《史通》。
 
秦 太史令。 太史令 秦有太史令胡母敬,或谓为专掌天文之官。
 
汉 太史令。
禁中起居注。
王莽柱下五史。 太史令 汉武帝以前,或王莽以前。史官与历官合而为一。
 
后汉 兰台令史。
东观著作。
起居注。 太史令隶于太常下同 自此史官与歷官分为二职。兰台、东观,俱为修史之所,而以他官兼典,未正其名。明帝、献帝俱有起居注,前汉有禁中起居注,而后汉明德马后亦撰明帝起居注。或谓为女官所掌,同于古之女史。
 
 三国 魏置著作郎,兼起居注。
蜀有东观令。东观郎,当修史之任。吴有左国史,右国史,东观令。 魏太史令高堂隆、蜀史官、吴太史令丁孚 《册府元龟》谓魏有佐著作郎。蜀后主传见史官之名,即掌星历者,疑即太史令。

附十六国 著作郎一人,谓之大著作,佐著作郎八人,隶于秘书省。下同。
著作兼掌起居。
前赵有左国史、著作。
后赵有著作。
其余诸国多置著作。
南凉有国纪祭酒、撰录时事。
太史令  元帝建武元年置史官。
宋 著作郎一人。
著作佐郎八人。
兼修起居注,齐、梁、陈俱同。 太史令
   
南齐 著作郎。
著作佐郎。
修史学士。 太史令 《册府元龟》谓南齐置史官。
 
梁 著作郎。
著作佐郎。
撰史学士。 太史令
   
历代 史官 历官 附考
陈 著作郎。
著作佐郎。
撰史学士。
撰史著士。 太史令 撰史著士见《陈书 张见正传》。
 
 后魏 著作郎二人。
著作佐郎四人。
起居注令史。
修起居注二人。 太史令
太史博士  后魏曾置修史局
 
北齐 史馆、监修国史。
著作郎二人。
著作佐郎八人。
起居省。 太史 《唐六典》谓北齐有文林馆学士,掌著述。
 
北周 监修国史。
著作上士(郎)。
著作中士(佐郎)。
外史掌起居。 无考 历官当同于魏齐。
 
隋 (一)史馆 监修国史。
(二)著作曹 著作郎二人。 著作佐郎八人。
(三)起居注 起居舍人二人。 太史曹令二人 著作、太史两曹,俱隶祕书。
 
唐 (一)史馆 监修国史。 史官(无常员,以他官兼之)。 修撰。 直馆。
(二)著作局(掌撰述) 著作郎。 著作佐郎。
(三)起居注 起居郎,一称左史,隶门下省。 起居舍人。一称右史,隶中书省。
(四)时政记 由宰相自撰。始于 武后长寿中。 司天台太史令,后改司天监 著作局,司天台,俱隶秘书省,如隋制。
 
五代 略如唐制。
晋宰相刘昫,赵莹,监修《唐书》。史馆修撰贾纬。
著作郎。
著作佐郎孙晟。
起居郎贾纬。 司天台监  
 
历代 史官 历官 附考
宋 (一)史馆 国史院、实录院。 提举国史。 监修国史。 提举实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