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之事,有“禹本纪”为例,而又不能僭称经,故用本纪之名以拟经,此可意度而知之者也。《周礼》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而古人尝称史诵书(《左》襄十四年),而《汉书》亦著录《周书》七十一篇,故班氏以下称史曰书,而《史记》亦称详故事典制者曰八书。然古人概称记事之书曰志,义正同书,是班氏之易书为志,亦有未安,不如易志称记,取以相配,亦理之宜也。或易纪人之传为录,而称纪一事之本末者为传,以免记与本纪相溷,亦属允当。总之无论其名为何,皆取以释经之义,纪传一体创自司马氏,而班氏承之,后世奉为圭臬,异乎此者,则谓之杂史,此即二氏所建立之史法也。
若夫马、班二氏之史学,亦有可得而言者。《史记》之善叙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野,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即司马迁之史学也。《汉书》之叙事,不激诡,不抑抗,
瞻而不秽,详而有体,使读之者斖斖而不倦,即班固之史学也。左丘明之赞《春秋》曰,非圣人孰能修之,然其所举,乃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之五事。马班二氏作史之旨,不期而与孔子暗合,此即章学诚所谓史意也。刘知幾作《史通》以明史法,又备言史例之要。曾谓: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史通 序例》),所谓史例,即史法也。《春秋》之例,具于“五十凡”,而左氏明之。《史记》、《汉书》未明言有例,然《史记》有《自序》,《汉书》有《叙传》,而例即寓于自序、叙传之中。迁所谓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固所谓该万方,纬六经,函雅故,通古今,皆属言之有物,非好为大言者比,谓之史法也可。谓之史例也亦可。且即本书而细求之,亦非无例可寻,惜后人无仿杜预成式为《史记》、《汉书》作释例者,遂致古良史之美意,湮没而不彰,可慨也夫。是则史意也,史法也,史例也,皆二氏史学之可考见者也。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私家修史之始末
自马、班二氏出,已大畅私家修史之风,迨魏晋南北朝,以迄唐初,而私家修史尤盛,大别言之,可分五类:其一为后汉史、其二为三国史,其三为晋史、其四为十六国史、其五为南北朝史。凡此五类之史,初皆由多家纂集,最后勒定一编。然其源虽同,其流则异,如刘宋以前,后汉史有九家,自范晔《后汉书》成,而九家之书皆废。又如唐以前晋史有十八家,唐太宗官修之《晋书》成,而十八家之书皆废,陈寿《三国志》未成之前,三国之史,各有作者,不只一家,自陈书行,而诸家之书,日就湮废,正与汉晋二史同符,此之谓源亡流存,一例也。晋代之十六国,亦各有史,流传颇盛。后魏崔鸿本之,以作《十六国春秋》,诸国之史,既渐以湮废,而自宋以来,鸿之本书,亦不见著录,此之谓源流俱绝,二例也。南朝有宋、齐、梁、陈四书,北朝亦有魏、齐、周、隋。四书,李延寿因之以撰《南史》、《北史》,今则八书俱存,与南北史并列于正史,此之谓源流俱存,三例也。依此三例,衍而述之,大略具矣。
后汉史作者甚多,兹据《隋书》、《旧唐书》两《经籍志》,《新唐书 艺文志》,考得要略,列表明之:
书名
卷 数
著者
存亡
附 考

《东观汉记》
《隋》一百四十三《唐》一百二十七
汉 刘珍等

今有清代辑本二十四卷。

《后汉书》
《隋》一百三十《唐》一百三十三
吴谢承

有辑本。

《后汉记》
《隋》原百卷、存六十五《唐》一百
晋 薛莹

莹本吴人,后入晋,所作亦称《后汉书》,有辑本。

《续汉书》
《隋》八十三《唐》同
晋 司马彪
志三十卷未亡,附范晔之书以行,纪传亡,别有辑本。

《后汉书》
《唐》五十八
刘义庆

疑即撰《世说新语》之刘孝标,而两唐系于华峤之前,似为晋人,存疑待考。

《汉后书》
《隋》原九十七 存十七
《唐》三十一
晋 华峤
亡 有辑本,原作《后汉书》,据《晋书 华表传》及《史通 正史》本作《汉后书》。

《后汉书》
《隋》原一百二十二
存八十五《唐》一百又二
晋 谢沈

有辑本。

《后汉南记》
《隋》原五十五 存四十五《唐》五十八
晋张莹

两《唐书》仅称《汉南记》。

《后汉书》
《隋志》原一百 存九十五《唐志》一百又二
晋 袁山松

有辑本。

《后汉书》
《隋志》九十七《唐志》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