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索贴刁难。
  一、每年定额之费俱有旧账可查,值年董事可照旧开发。此外如有别用,应由稽查集众议定,方准开销。
  一、书院账目,交各典铺轮掌。所有利息租钱,应归管账者收存。若有抗税,报知董事鸣官究追。值年董事若要开费,须向管账支取,随时报明登记。值年董事不得擅行收钱,私自开账。
  一、每年正月初间,旧董事将全年所用经费,着管数者逐一造摺报金门分县,由分县转详道宪存案;另抄一纸付稽查同核,然后榜于书院讲堂,凭众公核。如有混开等弊,值年稽查有失察之咎,与董事、管账三人分别赔偿。其接办之董事,定正月十五日即将账簿契据及用余之项,与新接管账者公同交收。
  一、院中所有置买椅棹器椇,皆填明一簿;至交账之日,将此簿、器椇移交。新董到院,逐一查点验清。如有遗失,董事与院丁分赔。
  一、原定官课、师课各八期,近因后塘诸乡续捐充入生息,每年添考师课一期,合共十七期,不得短考。
  一、董事出缺,由稽查传集各绅衿公议妥举,请官存案。
  一、嗣后若有存项,应配入典商生息或典买大街店业,不得擅买偏僻店厝。稽查、董事,亦不准擅自出借,以致利息亏欠,经费不敷。如违,着该稽查、董事罚赔。
  一、每年延聘山长,时值年稽查、董事集众妥议,由值年董事送关;如有官荐,亦须公议妥洽,然后送还。不得支耳干束修,粉饰从事。但现时束金无几,以致山长不能久住;俟经费宽裕,议加每月水可也。
  书院每年费用条目:
  一、山长束金每年一百二十圆(平七十九两二钱)。挑工并簥船钱一千文。下马饭、下马筵各开钱三千文,开馆、散馆俱办筵钱三千文。跟丁赏钱四千文、水火夫工钱二千文。
  一、值年董事簥仪及管账、院丁辛金计共三款,每年各支九圆六角(平六两三钱三分六厘)。
  一、春秋两次祭丁,俱开银一十四圆(平九两二钱四分)。
  一、祭文昌、魁星、朱子,俱开钱三千文。
  一、祭鲁王墓费钱四千文。
  一、书院奎阁油火钱每月共支六百文,全年共钱七千二百文。
  一、每期月课发榜额取生、监超等共六名,每名膏伙八百文;童生上取共六名,每名膏伙八百文;中取共六名,每名膏伙四百文。又新、旧生第一名各领赏给二百四十文,第二名、三名各领赏给一百六十文。合共每期给钱一十三千一百二十文。
  一、七月普渡费钱八百文。
  一、拾字纸工资,每月钱一千文,全年共钱一十二千文。
  一、科、岁考入泮贺仪各六十圆(平三十九两六钱)、五贡贺仪六十圆(平三十九两六钱),中举人贺仪一百圆(平六十六两)、进士贺仪一百二十圆。
  一、乡试卷资四十圆(平二十六两四钱)。
  一、值年监院簥仪四圆(平二两六钱四分)。
  一、分县礼房笔资六圆(平三两九钱六分),道礼房笔资四圆(平二两六钱四分)。
  石刻捐资姓名
  儒林郎吴献卿捐银四千圆(内交现银二千圆,又二千圆交缴典买店屋十六坎存帐)。州同吴学元捐修学舍建置器具共银四百圆。金门总镇府郭继青、阳江总镇府文应举、监生许德彝各捐银一百圆。署闽安协总府林廷福、林仁风、童双兴、邱源发、薛德裕、童金兴、李恒升、董林乡、后水头乡各捐银六十圆。礼部员外郎郑用锡捐银五十圆。古宁头乡捐银四十七圆。珠浦丛青轩许氏、薛德成、董和胜各捐银四十圆。又监生欧阳世长、黄光士各捐银三十圆。洪崇宪、颜日观各捐银二十四圆。盘山乡上保捐银二十二圆、下保捐银十八圆。监生蔡行猷、魏崇文、林贞烈、许允登、傅梓生各捐银二十圆。许源成捐银十四圆。乡宾刘希胜、庄从观、许文斌、洪尔祖各捐银十二圆。生员黄道衡、监生邱希功、黄鹤算、河图、诈萃轩、许源兴、薛允华各捐银十圆。监生许成凤、许振成、蔡简观、许广兴、林冰忠各捐银八圆。黄次观、陈汉观、协茂号、方燕享、傅夏老各捐银六圆。监生黄箴爵、集兴号、陈成兴、黄振源、周岱老、黄梧观、振泰号、郭利丰、林秋香、林阵观、吴正干、郭一壶、叶合兴、郭尚锦,林荫观、叶合顺各捐银四圆。平林聚奎社续捐银二十圆,徐家续献浦边园四坵、田一坵。
  附录
  附录
  浯洲在胜国为弟子员者,不知其几。然有书院而又有赡士之租,亦见有司者之加意也。闻之故老,当时书院有学官一员,以主其事;今址尚在,宜讲而兴之。
  盖浯在今时充员于黉宫者百有余人,而地瘠业薄,贫寒者多鲜有能造学而肄业者;加以风波之险,出入之际,往往难之。故有一年一至学者,亦有二、三年而一至者。苟于县学分教,请得一员常在书院,群一洲之书生而时授之业,则耳提面命之下,自有日就月将之益矣。且古者县令之于民,犹父兄之于子弟;循行劝课,皆常事也。至于读书而亲正句读,陈伦行而亲至其门,皆以其地之便故耳;今浯洲隔海,令长任满而去者,未尝一托足焉。而民风恬退,不喜华竞;虽有乡宾之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