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头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福兴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内湖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北势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枫树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乌眉坑〔庄〕(距苑里东北十六里)、通霄社(距苑里北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白沙墩〔庄〕(距苑里北二十三里)、新埔庄(距苑里北一十八里)、三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四里)、四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五里);以上设一庄长。

  右列各街庄,皆以人烟丛杂之区,表其名号。余如不成户数及离不相属者,其户既隶于近处之中,似毋庸分土名而另载。

  桥渡观音桥木桥。在顶五里牌庄南观音亭前。宽一尺四寸、长一丈二尺。浮桥土桥。在通霄溪。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社口桥土桥。在通霄番社口。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水尾桥木桥。在北势窝。宽一尺八寸、长一丈二尺。高桥木桥。在内湖。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林前桥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林尾桥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崎脚桥木桥。在扫帚崎脚。宽二尺、长三丈五尺。

  三窝桥土桥。在三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二丈八尺。四窝桥土桥。在四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三丈二尺。大板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中圳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五寸、长一丈。营口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二寸、长八尺。北河桥木桥。在房里北门口。宽八尺、长一丈二尺。西势桥木桥。在西势庄东北。宽一尺三寸、长一丈。圆墩桥木桥。在西势庄北。宽一尺八寸、长一丈六尺。大沟桥木桥。在西势庄南。宽一尺四寸、长一丈六尺。石桥仔桥木桥。在客庄西。本系石桥,后改为木。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五尺。永兴桥木桥。在客庄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六尺。番仔沟桥木桥。在猫盂庄口。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四尺。山仔脚桥木桥。在枕头山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二尺。

  房里溪渡在房里崁脚。置渡船一只。遇洪水横流,水道无定,必择水深势缓之处始可驾船。原系官渡,逐月向官给领工银;后废,乃对大甲街水郊户出办。历年正月至六月,每月领银一十八圆,谓之「大月」;七月至十二月,每月领银九圆,谓之「小月」。

  山柑尾渡民渡。在山柑尾庄外。遇有大水,居民设船以渡;来往者随量给金。早、晚两季,向各庄民支谷多少不等。

  谨按苑里堡溪流不一,小者宜桥,大者宜渡。堡内所置之桥,多属灌田水道,非若溪河之深广而难建也。若房里溪,则诚难于为力。天旱泉涸者无论矣;当春雨滂沱之际,横流泛滥,溪道支分;石走沙飞,莫穷深浅。不惟桥无可依,即船亦不得渡;必待水势稍平,择堀深而流缓者以为驾舟之所。而支派之小者,又必厉揭从事焉。至有不桥、不渡,或铺石磴、或为徒涉;此皆由物力未充、人功不逮,势使然耳。

  义冢螃蟹冢在苑里街尾。圆墩仔冢在苑里西势庄北。瓦窑冢在苑里瓦窑庄东。黄氏献。大湖冢在瓦窑山后。黄氏献。枕头冢在房里东外枕头山。房里社番献。

  印斗冢在猫盂庄北印斗山。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瑶献;立石碑,永禁牛羊践踏坟墓。

  牛埔冢上下两小冢,在社苓庄外。大墩冢在山柑庄外。破石冢在田藔庄北。马龄埔冢在山脚庄后。九殷勤冢在山脚庄后。鲤鱼冢在六尺埔庄前观音亭西畔。大牌冢在顶五里牌庄后。小牌冢在顶五里牌庄后。福德冢在通霄街外西畔。鬼仔窝冢在通霄北势庄。詹德枝献。山仔顶冢在通霄北势庄。林龟尚献。纱帽山冢在内湖纱帽山下。李光献。大排冢在白沙墩庄南。店仔窝冢在白沙墩庄东。

  谨按台湾义冢,或官自捐廉建置、或绅民鸠资买献、或富户自行禀充,听人掩葬尸骸,免给地价;划界勒碑,并禁牛羊践踏之害,诚义举也。后有慕义者推广此意,体天地好生之德,更设回生洞于近边。凡病客无依及贫民无告者,安置其中,雇人服事;愈则助资,没为归土。此与义冢之设并行不悖,亦救苦恤亡之大端也。吾愿乐善君子增施药饵,广给山埔,则所以惠生灵而泽枯骨者,其积德无疆、其获福正大也。

  水利

  苑里堡圳水源出内山罩兰,流入大溪;由牛相触至火焰山脚,筑一大陂。宽十余丈。分圳灌田,开列于左:

  一圳穿山挖洞,溉南势林口田;余流归入大圳。

  一圳灌溉山脚、青埔、旧社、古亭笨、田藔等庄田。然后流出印斗山脚溪,筑一小陂,分溉苑里坑及水头厝、瓦窑等庄田;归苑里小溪,转西北而出苑里港口。

  一圳南灌溪底、公馆、山柑、社苓、虎尾藔、田心仔、山柑尾等处田;归房里溪出口。

  一圳北灌猫盂庄田;转南引至枕头山脚筑陂分圳,灌溉以下之田。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房里、西势、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