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外开沟,北及东西沟相接;南一面无沟,与房里庄毗连。咸丰五年,绅民捐建。同治元年、戴逆作乱,匪党沿途劫掠;绅士蔡锡畴倡首捐资,督率民夫增高城堡、补葺竹围、凿深沟道、沟底密排钉桶,按户抽丁轮流守御,卒获保全。光绪二年遭回禄灾,街衢遂废;城堡圮、围竹枯、沟道塞,经其地者不胜有今昔之感焉。

  隘藔

  火焰山隘民隘。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山下有溪,即房里溪发源处。原设隘丁八名,后裁撤焉。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八里。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在火焰山隘之北。始设隘丁六名,继设八名,后裁撤焉。

  谨按台湾一岛,本系土番生聚之区;迨至王朝开垦,始有生、熟番之名:其归化而结社平洋者为熟番,未归化而僻处山林者为生番。嗣后生齿日繁、土地日辟,近山者遂不免有生番滋扰之苦;于是乎设隘御之。隘有官隘、民隘之别;官隘由官主裁,民隘由民自办。每隘有丁,每丁有粮;各设一隘首理其事。前之隘在浅山,今则愈进愈深,已在大湖内山之内矣。因地不在苑里堡管下,故略陈其大概。

  廨署

  前白沙墩营署一座(今圯)。通霄营署一座(今圯)。房里营署一座(今圯)。房里课馆一座(今圯)。通霄课馆一座(尚存)。

  今办务署苑里街之西。本李氏之宅,改设。司令部署借苑里北之慈和宫。守备署借苑里街尾郑氏之宅。警察署借苑里北势郑氏之宅。

  宪兵屯所在通霄街,本前课馆,改。警察出张所在白沙墩庄天后宫。

  谨按苑里堡,前隶淡水厅、继隶新竹县,后又隶苗栗县;所有衙门,皆在各厅、县之内,堡中营署置之不问,实有疏防苟安之失。今既分疆建署,东山、西海,房里溪尽南、沙墩溪尽北,风土人情不无少异。

  仓廒

  仓廒者,官之设以贮谷而济兵粮也。苑里堡向无此举;惟同治六年,淡水厅严金清亲到该地,谕各绅商、业户捐谷,共鸠八百余石,佥议创立明善堂;设义仓,而附以义塾。时因未置廒座,所捐之谷暂交殷户收储。此事,前经报明在案,具兴养、立教意也。无如世风不古,每遇青黄不接之时,告籴者聚而请、收储者置罔闻;既不见夫义仓,又乌问乎义垫?明善堂之举,于是乎有名而无实。至于各番社之社仓、社学,亦皆鲸吞公项,废而不修;教化凌夷,每况愈下。为民牧者,尚其顾名思义,逐款究追,建义仓、立义塾、查社仓、开社学,以成前贤开刱之功,其裨益岂浅鲜哉!兹姑列社仓之名于左:

  一、苑里社(久废)

  一、房里社(久废)

  一、猫盂社(久废)

  一、日北社(久废)

  一、通霄社(久废)

  铺递

  猫盂铺北距通霄十里。铺兵三名。久废。

  通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今亦废。

  谨按前之铺递,即今之邮便局,为国家最要之端。今苑里既设办务署、守备队、警察署、宪兵屯所各官衙,而邮便局竟不之设;其自新竹来者,必迂回于苗栗而葫芦墩、而大甲,吾知传送之时刻虽比铺递为捷,究不若自置一局之尤便也。查苗栗已设邮便局,而管下后垄又设一局;似可截长补短,移后垄邮便局于苑里。其迟速可否,明眼人当有以裁而定焉。

  街里

  苑里堡辖内三街、四十二庄:

  苑里街、北势庄(在苑里西北,与街毗连)、瓦窑庄(距苑里街东二里)、水头庄(距苑里东二里)、客庄(又名永兴庄;距苑里东二里);以上设一街长。

  房里街(距苑里南二里)、西势庄(距苑里西南一里)、海口庄(距苑里西南三里)、苑里港庄(距苑里西北三里);以上设一街长。

  猫盂(后改描盂)庄(距苑里东三里)、山柑尾庄(距苑里东南五里)、社苓庄(距苑里东南八里)、山柑庄(距苑里东南十里)、公馆庄(距苑里东南十二里)、虎尾藔〔庄〕(距苑里东南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田藔庄(距苑里东六里)、旧社庄(距苑里东七里)、青埔庄(距苑里东七里)、芎蕉坑〔庄〕(距苑里东一十四里)、苑里坑〔庄〕(距苑里四里);以上设一庄长。

  山脚庄(距苑里东八里)、石头坑〔庄〕(距苑里东一十三里)、南势林〔庄〕(距苑里东一十五里)、水圳头〔庄〕(距苑里东一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顶五里牌〔庄〕(距苑里北三里)、六尺埔〔庄〕(距苑里北一里)、隘口藔〔庄〕(距苑里东北四里)、大坪顶〔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和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以上设一庄长。

  通霄街(距苑里北八里)、通霄湾〔庄〕(距苑里北十里)、梅树脚〔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势庄(距苑里北七里)、北势庄(距苑里北九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