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笾豆 四百个。【旧存二百,知县何守成新置二百,共四百。今存一百六十八个。】
  竹系笾豆 七十六个。【内损三十五个。】
  簠簋 三十九个。【内坏五个。】
  铁锅 三口。【知县何守成置。】
  灯笼 三个。【俱失围。】
  单烛架 一对。
  满堂红 一对。
  斋戒牌 一座。
  盥洗盆 一个。【知县何守成置。今无。】
  牲盘 二个。
  启圣祠之木香炉三个(校注——原文“启圣祠 木香炉三个”,现增“之”字,以示所属。)
  书籍【乙卯年破城全失】
  《拾叁经注疏》共四十四本。
  《通鑑纲目》二十本。
  绵纸《易经》六本,今少一本。
  绵纸《诗经》一部四本。
  绵纸《书经》一部四本。
  绵纸《春秋》一部十本。
  绵纸《礼记》一部八本。
  《易经大全》一部八本。
  《春秋大全》一部十二本。
  《礼记大全》八本,失一本。
  东西《汉书》一部四十本,少五本。
  《唐书》一部三十八本,少一本。
  《五代史》一部八本。
  《性理大全》十二本。
  《资治通鑑》六本。
  《少微通鑑》六本,少一本。
  《大诰》一本。
  《韩柳文》十本。
  《诸司职掌》三本。
  《东莱博议》二本。
  《迎恩录》二本。
  《朱子成书》四本。
  《洪武正韵》六本。
  《止斋论》一本。
  《五伦书》十本。
  《射礼仪注》一本。
  《正俗编》二本。
  《乡饮图》一轴。
  《医书》五本。
  《楚辞》一本。
  《悬镜》三本。
  《史记》二本。
  《路史》十四本。
  《四书直解》一部。
  射器【万历三年《志》载,俱无。】
  鹿中【五十根】,楅,丰,侯布【带架】,筹,樽,勺,爵,笾,豆,洗盥【带架】,水罍,乏,旌,弓,决,矢,朴,磬,瑟,笙,鼓,漆桌,油屏。
  卧碑
  国朝顺治九年,礼部复颁《卧碑条约》八款,发刻学宫:
  “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知(校注:“知”,同“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记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结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官司,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预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告。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提调官治罪。”
  社 学 【附】
  一在漳南道左。前厅三间,后厅三间。【旧废。】
  一在东北卧龙山麓布政司后,匾曰“龙冈社学”。【万历乙未年,改建关帝庙。】
  一在文昌祠东。【顺治八年,邑人熊兴麟、生员郑孙绶、张士美、沈墀、孔天眷、丘鼎山、周历象、吴晋等,佥呈巡道赵映乘建。】
  书 院 【附】
  绿筠书院 在县南一里许,滨河挂榜山尾。正堂三间,架楼于上。诸生时有肄业于此者。大门三间,右抵山,左抵路,前空地丈余,后空田一坵。【按,旧《志》载:“买民廖积富田税二秤,大小三坵,用价银贰两伍钱,贴过官米银贰两,共肆两伍钱;买民郑冒田叁秤,并贴过官米共用价银四两。有契存案。以上俱知县谢良任创置。但书院虽设榜山之尾,术者尤嫌其低下。知县何守成复令地方及居民郑冒家,遍植松木数千株于山之上,后日畅茂,庶可补此山之阙,护书院之右。后之职兹土者,岁时当令地方严加看守,毋使小民旦夕而伐之可也。”载万历三年志。后知县许堂重修,近废,基存。】
  吴公书院 在西郊外,知县吴殿邦建。【今废。】
  岳公书院 旧平西驿地。嵩社门人陈钧奏、吴利见、陈英之、吴云芝、丘天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