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港公馆在县西南二十五里竹南堡中港土城内,为「厅志」公廨一十二处之一。今废。规制及创建年月无考(参「厅志」)。

  斗换坪汛外委署在县南二十七里竹南堡斗换坪。「厅志」云:『斗换坪外委署一座,兵房八间。道光十年,同知李嗣邺添建』。按今废(参「厅志」)。

  杨梅坜公馆在县东北三十七里竹北堡杨梅坜,为「厅志」公廨一十二处之一。今废。规制及创建年月无考(参「厅志」)。

  仓廒

  旧淡水厅仓廒在竹堑。「府志」云:计一十二间。「厅志」云:嘉庆二十二年,同知薛志亮兴修。道光十一年,同知李嗣邺重修,计一十六间。按今废。

  按「厅志」卷三「建置志」「仓廒」引「嘉义县志」云:『半线庄仓三间,康熙五十四年知县周锺瑄建,贮半线至竹堑兵米。淡水仓三间,五十五年周锺瑄建,贮淡水至南嵌兵米。雍正二年,半线仓归彰化县、淡水仓归淡水厅』。又引新修「通志」云:『淡水厅常平仓六处,计六十一间。乾隆五十六年,同知袁秉义领项修,额贮谷二万石』。按此云六处,与「府志」所载不符。再查堑城之仓仅一所,在厅署左。乃「府志」既云仓廒四所之一在竹堑,计一十一间;又云监仓二所,一在厅署内计五间,一在竹堑城计六间。彼此间数恐有重复错误,案牍已无可稽,姑阙疑焉(以上「厅志」)。今按旧厅只有署左仓廒一所,今废;余俱无考。

  ——以上旧淡水厅仓廒,参「府志」、「厅志」。

  竹堑义仓在县城南门内。屋十八间。同治六年,署同知严金清谕业户林恒茂、郑永承、吴顺记、李陵茂、郑恒升、郑吉利、郑同利、翁贞记、陈振合、何锦泉、陈沙记、郑利源、恒隆号等捐建。并设立明善堂,附以义塾,具兴养立教之意(互见「竹堑堡碑碣」(上)。明善堂各碑)。六年九月兴工、七年四月告竣,计费银二千九百七十二圆二角有案(查此案卷,于淡、新分〔治〕时提归台北,县中今无底案可稽。光绪十六年三月,署知县张廷檊谕饬粮税总书朱明前赴台北府、淡水县两衙门专雇书手钞录此案到县。内开:『竹堑城内,严前淡厅捐榖一千石、林恒茂捐榖二千五百石、郑永承捐榖一千五百石、郊行吴顺记捐谷四千石,共捐榖九千石。内已收谷三千五百三十七石,除建造仓廒一座计工料费用折变谷三千零三十六石八斗外,实存谷五百石零二斗,全数存仓,系仓正林恒茂经理;未收榖五千四百六十三石等由。嗣据林恒茂禀复,认储七百零二斗。卷中储谷数目略有不符,恐系书手钞写之讹)。

  按「厅志」卷三「建置志」「仓廒」:『道光十七年,同知娄云创设义仓,未置廒座,捐榖即由捐户收储,业经奏桨。后经同知史密、丁曰健屡催欠谷未〔缴〕。同治六年,同知严金清复倡捐廉银一千圆,购榖一千石;并绅商业户所捐,共谷四万九千石。详请具奏,另拨捐谷三千六百零石为义塾经费。乃于堑城、艋舺二处各设明善堂为义仓,竹堑义仓购金姓屋改造。据此,则捐榖乃始于娄云,而创建仓廒则始于严金清也』(参「厅志」)。

  ——以上竹堑义仓,参「厅志」。

  南兴内外庄义仓在县南三十二里竹堑堡北埔等庄。同治六年,署同知严金清谕派董事江大宾、姜荣华、黄德福、彭三贵、范阿贵等捐榖五百五十石,又续捐谷八十五石,共计谷六百三十五石。全数收齐,分由各捐户存储;递年粜旧换新,以备青黄不接。各户均出具仓收附案。仓廒未建(陈穆凤分储谷五十四石,黄德福——即今大隘赤柯坪庄监生黄廷亮分储谷一百六十八石,范阿贵——即今鸡油岽庄范清汉分储谷一百四十三石,彭道水——即今埔尾庄彭捷和分储谷一百六十一石,姜荣华——即今北埔庄姜绍祖分储谷一百零九石:共计实存谷六百三十五石。以下各庄义仓谷数,并据光绪十六年三月钞案及各户禀复案据登载)。

  九芎林等六庄义仓在县东。各庄或十里、或二十里,至二十五里,皆属竹堑堡。同治六年,署同知严金清谕派董事詹国和、林希贤、林蔚华、罗在田、刘嵩山、曾清机、吴殿邦、彭德业、郑家茂等捐谷四百石,又续捐谷一百七十一石五斗,共计谷五百七十一石五斗。全数收齐,分由各捐户存储;递年粜旧换新,以备青黄不接。各户均出具仓收附案。仓廒未建(六张犁庄郑家茂分储谷一百六十二石,树杞林庄彭殿华分储谷一百六十二石,九芎林庄曾清机公号曾捷胜——即今监生曾云中分储谷八十一石,王和庄罗在田分储谷六十六石,九芎林庄陈福成分储谷六十石,生员魏缵唐、廪生刘耀藜储谷四十石:共计实谷五百七十一石。光绪十六年七月,据各户禀复郑家茂认储谷一百二十八石,林其回等五户认储谷二十四石,彭殿华认储谷七十三石,彭明兰认储谷八十五石,曾清机认储谷八十一石,罗在田认储谷六十六石,陈福成认储谷六十石,魏缵唐、刘耀藜认储谷四十石:共计实存谷五百五十七石。核计原储数目,计短少谷一十四石)。

  中港头份等庄义仓在县西南二十五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