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二同州夏阳县“贞观八年废西韩州,以县属同州,乾元三年改为夏阳县。”夏阳县称之为河西属同州只有在贞观八年到乾元三年之间。又本卷有中桥,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府河南县“中桥,咸亨三年造……。”通灵陂,《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同州朝邑县:“通灵陂,……开元初,姜师度为刺史,引洛水及堰黄河以灌之,种稻田二千余顷。” 《新唐书·地理志》、《旧唐书·姜师度传》作开元七年。孝义桥,《新唐书·地理志》河南府偃师县:“天宝七载,尹韦济以北坡道迂,自县东山下开新道通孝义桥。”虽未记孝义桥设置年代。但孝义桥作为交通要道应起于此时。据此,文书的撰写当在天宝七年以后,又天宝十五年发生了安史之乱,东西京失守,至德二年九月收复京师,十月收复东京,次年二月改元乾元,故至德、乾元年间,兵灾未断,两京被劫掠,唐王朝忙于平叛,不可能有暇订制度。所以《水部式》当为开元天宝年间制度。仁井田陞认为其制作年代为开元十三年以后的开元年间,王永兴《敦煌写本唐开元水部校释》同意此说,(《敦煌吐鲁番文献研究论集》第三辑、《中国法制史》第三部第一九章。)并录文考释。
[校注]
  (1)《汉书·地理志》曰:“后十六岁,太始二年,赵中大夫白公复奏穿渠。引泾水,首起谷口,尾入栎阳,注渭中,袤二百里,溉田四千五百余顷,因名曰白渠。”白渠受泾入渭,故曰泾渭白渠,至唐宋沿用不废。
  (2)《新唐书·地理志》京兆府高陵县:“古有白渠,宝历元年,令刘仁师请更水道,渠成,名刘公,堰曰彭城。”
  (3)《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府泾阳县:“中白渠,首受太白渠,东流入高陵县界。”
(4)清渠,史籍不载。
(5)当作“太白渠。《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府泾阳县:“太白渠,在县东十里。”
(6)《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京兆府泾阳县:“南白渠,首受中白渠水,东南流,亦入高陵县界。”《宋史·河渠志》:“三白渠,在京兆泾阳县。”又曰:“其三白渠溉泾阳,栎阳、高陵、云阳、三原、富平六县田三千八百五十顷,此渠衣食之源也,望令增筑堤堰,以固护之。”三白渠当指太白、中白、南白渠。
(7)北白渠,史籍不载。
(8)龙首,即龙首堰。《长安志》九唐京城三永嘉坊条:“坊南龙首渠,一名浐水渠,隋开皇三年开,自东南龙首堰下支,分浐水北流,至长乐坡西北分为二渠,东渠北流入苑,西渠曲而西南流,经通化门南流入城,经此坊又西南流,经兴庆宫入西,流经胜业坊、崇仁坊、景龙观,又西入皇城,经少府监南,屈而北流,又经都水监,太仆寺内坊之西,又北流入城桥下。”龙首渠分浐水而成,引浐入渠口的斗门堰称龙首堰。又唐同州澄城县有龙首渠,据《汉书·沟洫志》严熊奏修:“自征引洛水至商颜山下,……往往为井,井下相通引水。……井渠之生自此始。穿渠得龙骨,故名曰龙首渠。”《元和郡县图志》亦有载。泾堰,设置于泾水上的斗门堰。《唐会要》卷八九云:“大历四年五月十五日敕,泾堰监先废,宜令即置。”升原堰,在岐州陈仓县。《册府元龟》卷四九七邦计部河渠二:“咸亨三年于歧州陈仓县东南开渠引渭水入升原渠,通船木栰京故城。”《新唐书·地理志》凤翔府虢县:“又西北有升原渠,引汧水至咸阳,垂拱初运歧、陇水入京诚。”宝鸡县:“东有渠引渭水入升原渠,通长安故城,咸通三年开。”渭水入升原渠的斗门堰当即升原堰。五门、六门堰:《册府元龟》卷四九七邦计部河渠二,大历十二年京兆尹黎干“又奏请修六门堰。许之。”《新唐书·百官志》河渠署:“兴城、五门、六门、龙首、泾堰、滋陧,凡六堰,皆有丞一人,从九品下。”
  (9)《新唐书·地理志》京兆府蓝田县:“武德六年,宁民(即蓝田)令颜咏(此字待查)引南山水入京城。”新开渠当凿于此时。
  (10)河西节度使所统凉、甘、肃、瓜、沙、伊、西等州称河西诸州。
(11)《新唐书·李袭誉传》:“扬州,江吴大都会,俗喜商贾,不事农。袭誉为引雷陂水,筑勾城塘,溉田八百顷,以尽地利,民多归本,……。”《新唐书·地理志》又曰:“有爱敬水门,贞元四年,节度使杜亚自江都西循蜀冈之右,引陂趋城隅以通漕,溉夹陂田。宝历二年,漕渠浅,输不及期盐铁使王播自七里港引渠东注官河,以便漕运。”《元和郡县图志阙卷逸文》卷二扬州江都县:“合渎渠,在县东二里,本吴所掘邗沟江、淮之水路也。今谓之官河,亦谓之山阳浊。”
(12)扬州有四府,《新唐书·地理志》:扬州“有府四,曰江平、新林、方山、邗江。”
(13)中桥,在唐河南府河南县。《元和郡县图志》卷五“中桥,咸亨三年造,累石为脚,如天津桥之制。”
(14)《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府河南县:“天津桥,在县北四里。隋炀帝大业元年初造此桥,以架洛水,用大缆维舟,皆以铁锁钩链之。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