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六年,又分东光县于今县东二十二里新郭城,再置今安陵故县是也,大业二年废,唐武德四年复立。贞观十七年,废观州,与蓚县同隶德州。永隆二年移于柏杜桥,即今理。福城。唐元和二年,横海军节度使郑权奏:“德州安德县,渡黄河,南邻齐州临邑县,有灌家口草市,顷者成德军于市北十里筑城,名福城,城縁隔黄河与齐州临邑县对岸,又居安德、平原、平昌三县界,疆境阔远,易动难安,请于此置县,以归化为名。”诏从之,今废为镇。

棣州
棣州。乐安郡,今理厌次县。《禹贡》兖州之域,《郡国志》云:“本青州界”。星分危宿四度。春秋时属齐,赐太公履北至于无棣是也。秦并天下,为齐郡。汉为平原、渤海、千乘三郡地。后汉为平原郡、乐安国地。晋又为乐安、乐陵二国之地。宋并乐安为乐陵郡 ,后魏又分乐陵为二郡。隋开皇中,于郡理置厌次县,属渤海郡,又于阳信县置棣州,大业二年州废,县隶沧州,仍自饶安县移沧州,于阳信县为理。唐武德四年,置棣州,领阳信、乐陵、滳河、厌次四县,治阳信。八年,并入沧州。贞观十七年,复置棣州于乐陵县,领厌次、滳河、阳信三县,又割淄州之蒲台隶焉,而乐陵属沧州。天寳元年改为乐安郡,干元元年复为棣州。
元领县五,今三:厌次。滳河。阳信。二县割出:蒲台。渤海。以上二县入濵州。
州境:东西三百四十九里。南北一百四十二里。
四至八到:西南至东京一千一百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四百三十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二百九十里。东至滨州八十里。西至德州二百里。南至淄州一百八十里。北至沧州二百七十里。东南至青州二百四十里。西南至齐州二百五十里。东北至滨州渤海县界四十里。西北至沧州二百三十 里。
戸:唐开元戸:二万五千五百四十五。皇朝戸:主一万五千六百八十五,客四万四百九十三。
风俗:与沧州同。
人物:东方朔。平原厌次人。
土产:贡绢。地出丝、蚕。

厌次县。旧一十二乡,今四乡。本汉富平县也,属平原郡。后汉明帝更名厌次,则厌次前已废矣。相传秦皇东游厌气,至碣石,次舍于此,因为名。曹魏属乐陵国,晋乐陵理于此。泰始元年封石苞为公,后魏又徙厌次,理马岭城,即今阳信县东马岭城也。高齐天保七年省,隋开皇十七年于此复置,属沧州。唐武德四年属棣州。邵城,《郡国志》云:“后为厌次城是也”。有东方朔冢存,即晋邵纉屯兵此城,石虎擒之,因名邵平城,后即单呼邵城。黄河,在县南三里。滳河,在县四 十里,通海故关。在县四 十里。
滳河县。西南六十里。旧十乡,今三乡。本汉朸县也,属平原郡,后汉省。隋开皇十六年,于朸故城置滳河县,以县南滳河为名,属沧州,改属棣州。唐贞观元年,改隶德州,十七年还棣州。马颊枯河,在县北二十里。滳河,在县北十五里。汉成帝鸿嘉四年河水泛溢为害,河堤都尉许商凿北河通海,故以商字为名,后人加水焉,按《水经注》:“滳河水从县界流径富平故城北,分为二,东水谓之长聚沟,北水为百泊渎,东北俱注于海。”黄河。在县南十八里。
阳信县。北六十里,旧十乡,今六乡。本汉旧县也,属渤海郡。县在河曲之中,魏属乐陵国。晋东海王越斩汲桑于此,后魏属乐陵郡。隋开皇三年罢郡,属沧州,十七年于阳信置棣州。唐武德六年省州,以县属沧州。后唐同光三年,割属棣州。瑗城,汉县,故城在今县东北五里,一名运城,后汉省,废城存。富平故城,汉县,废城在今县东三十里,富平故城是也,今名邵城。按《十六国春秋》云:“内黄人邵缵自号冀州刺史,屯富平城,为石季龙所擒。”即此城也,城中有铁柱,兼有神祠。千乘、博昌,皆汉之县名,有废城,俱在邑界。钩盘河。在县北四十里,即九河之一也。

滨州
滨州。今理渤海县。本瞻国军,周显德三年三月升为州,仍割棣州之渤海、蒲台两县属焉。
今领县二:渤海。蒲台。
州境:东西二百二十里。南北一百三十八里。
四至八到:西南至东京一千一百二十一里。西南至西京一千六百九十里。西南至长安二千三百八十里。东至海一百八十里。西至棣州界四十里。南至淄州一百九十七里。北至沧州界八十里。东南至青州界一百八十里。西南至棣州八十里。东北至沧州界七十里。西北至沧州界二百六十里。
戸:旧戸:载棣州籍。皇朝管户:主九千一百八十五。
风俗:同棣州。
人物:无。
土产:同棣州。

渤海县。旧十乡,今五乡。本汉蒲台县地,唐垂拱四年,分置渤海县,以在渤海之滨为名。天寳五年,以地土咸卤,自旧县西移四十里,就李丘村置,即今理。大海,在县东一百六十里。旧黄河。在县西北六十里。景福二年后,河水移道,今枯。
蒲台县。东南五十里,旧一十二乡,今四乡。本汉湿沃县,属千乘国。《续汉书志》无湿沃县。宋复置湿沃县,属乐陵郡。隋开皇三年改属沧州。十六年改为蒲台县,取县北蒲台为名,隋末废。唐武德三年重置,八年,改属淄州,贞观十七年置棣州,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