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凡避水楼上者皆死,朝命福建路监司赈之。
  淳祐十二年六月辛丑,大水冒城郭,漂没室庐,死者甚众。是日严、信、衢、婺、台、处、建、剑、邵九郡皆大水,人民死者万数余。清吏奏曰:“唐五行志,取财过度,则阴失其节,而水入仓库。国课所入,未免争直取赢,而商贾告病,此水之所由应也。汉关中大水翼奉以为亲舅后之故。今宜少抑宦官戚畹,庶可以回天意。”帝即日命学士院,降诏罪己。命诸军计院师舆等,往建、邵、南剑等郡赈恤,仍蠲九郡苗米。







  至正四年,夏秋大疫。
  六年八月已巳,灾毁官舍民居八百余家,死者五人。







  永乐十四年,夏淫雨,七月既望,大水入城。城中地势唯灵佑庙最高,水没正殿,仅余鸱吻1。波浪澎湃,民居物产,荡然无存。溺死人数,不可胜计。
  宣德六年,四月水涨,漂流民居。
  成化十一年,自四月不雨,至十二月赤地弥望,人民艰食。秋大疫。
  成化二十一年,淫雨,自三月至闰四月,溪水泛涌,高十余丈。舟楫由城上往来,经旬少退。五月初水再作,视前加丈许,越五日渐退。损田稼,坏室庐。濒溪民居,物产漂荡尤甚!
  十一月己未夜,广丰仓火廒八间,延及预备仓,米谷文牍尽毁。
  三十二年八月甲戍夜灾,毁四鹤、西水二城门楼,并公署民庐佛寺凡千余区。
  弘治十一年七月望,县吏舍灾,毁县治,及儒学、城隍庙、民居,直抵四鹤门,计千余区。守道王琳檄知县陆嵩赈恤。
  十二年正月,大雨连绵,至四月终方止。境内山多崩颓,田遭冲荡,庐舍桥梁漂流,人遭覆压有死者。自五月不雨,至於十二月禾稼薄收,民多饥馑。守巡藩臬闻於朝,命有司赈恤。死者之家,人给米一石。先是有诏,已免民税十二。至是又免四分,是为十之六。
  正德四年八月,灾毁公署、民庐、佛寺七百余区,有司赈之。
  十二年九月,灾毁卫署城楼军民屋宇,自通衢以及军营,凡九千五百区,有司赈之。
  嘉靖四年二月,雨雹。
  十一年,彗星见西方。
  十四年五月十四夜,西溪大水逆流,东溪水浸至八角楼板不没者三尺,坏民庐甚众。
  二十四年十月十七日夜,有星自西流,大如斗,坠地声闻百里。是岁大疫,死者万计。
  二十七年六月三十日夜,县东南吉溪等乡,北连建安,凡百余里,大水骤至,平衢荡为湖陂,深逾寻丈2,水中光耀照目。近溪民庐漂没,不可胜计,溺死者众。
  三十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夜,灾毁官署民居数千间,自东北街至西南街,经晨不灭,有司赈之。
  三十四年五月初二日,溪水暴涨,傍岸圩3地多崩。邑令张焘作洚水4赋云:“六月既晦,斗建西方。洚水暴至,居民孔伤。仓卒中夜,荡荡怀襄5寝者方梦,水惊卧床。呱呱子女,乃恋爷娘。牵裳负握,沦胥以亡。亦有逝者,陟陂高冈。返视旧址、宛在中央。朱楼华栋,鱼游上梁。尔家我室,彻彼北墙。埘无鸡犬,栖去牛羊。巨石转壑,危峰堕江。芄芄禾黍,砂砾其场。万亩一顷,漫无四疆。瞿瞿父老,相对凄惶。百有余载,罕觏此殃。予也弗职,弭召灾祥。寤言不寐,食也徬徨。嗟尔众庶,自涤肺肠。凡以告我,以匡弗臧。吉凶消息,天道之常。顺时养晦,惟吾自强。循吏有传,善人有章。庶几交警,以对上苍。”
  三十五年夏,大饥,斗米至七十馀钱。秋大疫,死者无数。知府彭澄发仓谷赈之。是年眚6为灾,民间讹言,有海骝精,状如萤,着人衣裙必死。城中并各乡,家击金鼓,如防盗贼,彻夜不眠。有道士数人,鬻符於市,曰:“此足以治怪也。”有司疑即彼所为,捕之,将处以法,道士逸去,怪亦息。

  【注】
  1.鸱吻:古建筑屋脊上的一种装饰。
  2.寻丈:八尺为寻。
  3.圩:河边地。史记?河渠书:“故尽河圩弃地。”
  4.洚水:即洪水。
  5.怀襄:围绕。书?尧典:“荡荡怀山襄陵。”
  6.眚:目病生翳。

  隆庆三年十二月,灾毁左三巷坊,军民庐四百余家,及延福门,剑浦驿。有司赈之。
  六年正月二十日,灾毁天河边坊,军民庐二百二十余家。
  万历元年六月二十九日午时,郡儒学对山,五色云见,移时不散,是年登科者三人。
  二年八月初四日,自未至申,地震有声。
  闰十二月十二日,灾毁铁像堂坊,军民庐三百余家,及延福门城楼。有司赈之。
  三年五月初五日,大水入城二丈余,漂流西郊外及水南、水东等处,民居二百余家,溺死者不可胜计。是年大饥,有司赈之。
  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灾毁西门四鹤桥坊,民居一百余家,拆毁城楼,并县学官舍一座。
  六年五月,大水入城丈余,漂流民居数十家。巡抚刘思问祷於城隍,是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