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擒二人,由冷格里解来。
是日,乌巴海往追逃人,因未於边界寻觅踪迹,而宿於家中,故治以罪销功银十五两矣。
希汉萨满曾来销沙金巴彦功银五十两。经复审,改销二十两,免销三十两。
二十三日,汗曰:“四贝勒之东珠,备办八份以下,三份以上。费杨古阿哥、斋桑古阿哥、济尔哈朗阿哥、多铎阿哥、岳托阿哥、硕托阿哥六贝勒之东珠,备办六份以下,二份以上。另为随侍福晋之妇人及屯中妇人备办有披肩之衣,帽、包头。”
是日,都堂致驻青苔峪豁托寨萨书曰:“依据青苔峪地方之二人来告,有三屯之三户人与毛文龙所遣之张怀密通谋叛等语。一屯萌磐驿,乃其人名景天彦,一屯达塔峪,其人名王百求又一屯桦皮峪,其人名曹留全。著驻青苔峪之豁托寨萨等率兵,将该三屯之三人及毛文龙所遣之人,皆查拿解来。”
二十三日,戍守广宁之大臣总兵官戴木布,及副将刚古里、副将伊荪、副将孟坦、代理副将博尔晋、代理副将雅希禅、游击茂海、游击哈尔古吉、游击鄂诺依、游击多诺依、游击克里等到来。
第四十八册 天命八年三月至四月
二十四日,汗之皂隶①李世功,因擒获奸细,即著陞为守备。
宽甸之赵游击,杀毛文龙所遣之曹都司,擒拿曹都司同来之人解来,著赏赵游击银一百两,并赐其子孙世袭网替。赵游击属下之中军佟文明,著陞为备御,赏银二十两。
张德玉因向郎游击讦发奸细,著陞为游击职。
名王元皎之人因擒获奸细,著陞为备御。
刘吉宽首告双山备御苗宜庄私通毛文龙,革苗备御之职,陞刘吉宽为备御。
北吉寨地方名王宗魁之人,知北吉寨谋叛,,以二次告於草河备御苏世登,而苏世登未查,致使北吉寨人逃遁。故将苏世登兄弟执而杀之遂陞王宗魁为备御。
沙厂备御王子登,查获毛文龙遣来离间之奸细,陞王子登为游击。擒获奸细之把总张秉仪,著陞为千总。协助张秉仪之一人,著赏银十两。
李都司奏报名张子敬之人发觉并擒获毛文龙所差之奸细一人。故授张子敬为备御。汤山守堡唐英元以擒获毛文龙之奸细解送前来,故著陞为备御。
岫岩备御乔邦魁与毛文龙密谋,被乔邦魁家人首告,将乔邦魁之宗族尽杀之,并将乔邦魁之妻及家产,尽给其首告之仆人。汗曰:“外地之小人,经常擒获奸细送来,而我处岂有奸细不来之理乎?尔等众官员,半为明帝判以死罪监於牢狱之人,半被废黜之人。且皆系获於阵,加以豢养之人也。我举之为官,予以豢养之尔等若念养育之恩,为何未将毛文龙所差之奸细查出一人?为何不查逃叛暴乱者?若不为汗效力,豢养尔等何益?凡见逃叛即来告者,凡知奸细即执送者,仍照前人之例举之为官,记功赐赏。若闻逃叛而不报,见奸细来而不擒之,被人首告,即照苏世登、乔邦魁处治。”
古尔布什额驸之姊及妻,塔布囊僧格之妻和塔布囊莽古之妻及母、拉布西喜之母、妻及姊,哈拉克钦福晋,塔布囊奥巴之妻等十人各赐以金项图一个、金佛一尊、金耳坠二对。
二十四日,前往戍守镇江之参将尤德赫、备御阿布泰归来。
汗曰:“我势强之地,能管束者多,我危难之地,能管束者少矣。汗取辽东城时所举之众臣,知我兵退,无人出而管束,皆逃避於家中。唯布三独出管束,更番遣兵。於我危难之地,布三能独身承当管理,故记大功,赐布三一等总兵官之职,授为旗主,子孙世世获死罪者,免予抵命,获贪赃罪者,不夺其财,免其二千四百一十两之罪。凡如布三能於我危难之地承当管理者,我与诸贝勒将予以信赖之。若蒙汗与诸贝勒之信赖,亦如布三记大功,死罪不杀,贪赃罪免罚。”将此谕书於八贝勒以下,至游击以上之挂文,悬挂之。又缮写黄敕书,盖印赐与布三。
汗致书广宁:“著先查城内坚固之处,毁之,尽焚其房屋,前日焚而未尽之屋,次日再行焚之以尽。剥城门铁以火焚之,粮食运毕,概令退还。”
二十五日,都堂谕曰:“高家仲等,因织蟒缎、绸缎及制金線而举用,并全给以妻、奴、衣、食。又为耕田以供粮食柴薪,一等者各赐男丁五人,二等者各赐男丁四人,三等者各赐男丁三人,由馀丁中拨给之。今凡有能工蟒缎、绸缎、金線、纸张、精美闪缎、碗、盘等一切有用之物者,即行自报,经验者确实能者,亦如高家仲等,举而养之。”
札齐巴来销去舒沙兰二十五两之功。
前往纳丹佛哷之兴嘉至。
二十六日,传书谕曰:“接管海州仓、沈阳仓粮之众官员,著尔等秉公办理应徵之粮。所徵之粮,勿庸存储,即行散放之。倘尔等因徵银钱,减徵粮食,而不足散放,将如之何也哉?”
绰霍诺依同永顺牛录属下之人,往岫岩催徵官粮。岫岩汉人执之缚绑,载车叛逃。见我兵驻守森严,竟杀其人,汉人退回登山。与其人同往之伙伴,执乡屯之汉人,刺耳鼻,取口供②。供出之杀人者业已登山。为查杀人之汉人,杀其十人。
二十七日,萨木哈来销去叶克舒二十五两之功。
二十七日,销去哈哈纳九十两之功。
二十八日,汗降书谕曰:“汉人官员,各所分管之汉人若有馈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