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牌一对。

  肃静、回避牌各一对。

  大锣、掌号各一对。

  火牌、兵权各一对。

  角路一对。

  节棍一对。

  朱棍一对。

  天听一对。

  箭斗一对。

  金瓜一对。

  钱枪一对。

  龙头一对。

  提炉一对。

  清道一对。

  巡视一对。

  飞龙一对。

  飞虎一对。

  掌扇一枝。

  凉伞一枝。

  乌、红帽各一对。

  吹手六名。

  后勇八名。

  红、彩(注)衣刽子手二对。

  以上应派执事六十四名。

  印敕、顶马各一对。典吏办。头役借马。

  (注)彩字,似系「绿」之讹,参阅第二七五、二七七号。

  ●第二七三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备派散役,至迎接之期,赍所需用物件伺候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为特饬拨办事。照得新任镇宪不日按临,所有执事,应赴前途迎接,合行饬拨。为此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立即遵照粘单内开各件执事,备派班内散役各正身,至期赍赴前途,伺候迎接新任镇宪驾临。并选派干役四名,沿途督率,毋许参差、错落。倘有遗失、损坏,定惟该役是问。毋得违延干咎。火速、火速。

  计粘单一纸。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第二七四分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

  淡水分府周,饬对保头役,协同澚甲预备渡船、竹筏,伺候总镇驾临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注)为饬吊事。照得新任镇宪,不日按临,凡经过溪河渡船、竹筏,亟应预备伺候,合行饬吊。为此单,仰对保头役王泰、蔡标,立协澚甲,多备渡船、竹筏,务须洗刷洁净,在于该管保内经过渡头处所,伺候宪驾,毋得临时延误,致干重究。火速、火速。

  计发封条道

  一、分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注)以上,原稿仅写:「前衔」。

  ●第二七五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物,以便迎接总镇之用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注)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速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四对,刽子首额眉、红绿衣帽各二付,克日随单,禀缴赴辕,以凭派拨执事,伺候迎接新任镇宪,事毕给还。倘敢不遵,许即禀究。该差等均毋玩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注)以上,原稿仅写:「前衔」。

  ●第二七六移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一七○二--五

  台湾知府蒋,移知淡水分府周:台湾镇按临巡阅,理番厅备造屯番名册送查,至期听候点验

  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三日到  私记 

  移文  印  福建台湾府印署台湾府正堂蒋为转移事。本年十月二十一日,蒙本道宪定札开:「本年十月十五日,准镇台林咨开:『为照台湾镇每年冬间,例应巡查营伍地方,南至凤山、水底藔北至淡水、噶玛兰,无论冲僻营汛,均须一律按汛校阅兵丁,点验屯番等因,历经遵办在案。

  兹本年冬季,例应巡阅。本镇定于于十月二十二日,循例由郡起程,先往南路,巡阅事毕,即回郡城,将镇道两标及城守安平各营阅看后,再赴北路一带,巡查地方,考阅营伍,查点屯番。所有沿途,经过各屯所,均应由理番各厅,预饬各屯番弁、通土,备造名册,转送本镇,顺途查点。其南北路各厅、县,已获盗劫各案重犯,如有应行就地勘办枭示者,应须委员随同前往,覆讯定拟,以便本镇督同提讯勘办。合就咨会,请烦查照,希即转行南北路理番各厅,预将各社番弁,备造屯番名册,先行送查,并饬番弁,带领屯番,携执腰牌,在于经过社口,听候本镇点验。所有应带委员,即请酌委妥干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