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讯

  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一五七)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一五八)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原被告口供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五九)

  北路右营副总府翁,移送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移请新竹县提究

  第一四五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一(一六○)

  站名吴瑞启遗失公文之提讯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一六一)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被告口供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一六二)

  新竹知县方,将站兵吴瑞启之口供,禀送邮政总局并请示

  第一四八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一六四)

  新竹知县方,对北右营游府翁,移知讯问站兵吴瑞启之情形

  第一四九详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六(一六五)

  台湾邮政总局,详请台湾巡抚刘,如何处理公文遗失事件

  第一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七(一六六)

  台湾邮政总局,奉巡抚刘批示,转饬新竹县遵办

  第一五一红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八(一六七)

  新竹城绅士林汝梅等五人,禀请新竹县转详,宽免站兵吴瑞启就地正法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一六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请新竹县查情,网开一面

  第一五三详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七○)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

  第一五四斩决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二(一七二)

  站兵吴瑞启斩决

  第一五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三(一七二)

  福建台湾巡抚刘,饬新竹县即将站兵正法

  第一五六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四(一七三)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县令方,禀巡抚刘:监提犯兵正法日期,及查讯滋事情形

  第一五七甲简文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二○(一七五)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之简文

  第一五七乙批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二三-二一(一七六)

  台湾邮政总局,对新竹知县详之批示

  第一五八呈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二八(一七七)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控北右营字识翁林钰,勒索未遂,陷害伊子,请新竹知县方讯办

  第一五九手摹结状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二九(一七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及其抱告吴氆郎,具摹结称其所呈控属实

  第一六○移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三二三-三○(一七九)

  新竹知县方,移请北右营游府翁,查覆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所控是否属实

  第一六一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三三(一八一)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处理兵丁滋闹经过,并请示销案

  第一六二简由及批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三-三四、三五(一八二)

  行营中军周、北右营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之简由,及巡抚刘批示

  第一六三移光绪十四年五月三日一一三二三-三六(一八四)

  行营中军周,录巡抚刘批,移会新竹县

  第一六四催呈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二(一八五)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催讯办其子被陷害事件

  第一六五移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三(一八六)

  北右营翁,移覆新竹知县方:吴郑清听讼棍唆使诬控,请予讯办

  第一六六谕光绪十七年二月五日一一三二四-二(一八九)

  新竹知县沈,饬前粮总书吕洲,将其任内应解府、道册费缴存

  第一六七告示光绪十八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二五-二(一九○)

  台北知府陈,示禁对保、保长、乡长、街正、总理、业户、董事、庄正设馆收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