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阮委员在该处,亦有郭秀才可证。当日有一丈书姓彭、一个牵绳姓林。现在小的有皮箱一个内衣服、并五张契据,在潘委员处。兹蒙讯,求明察就是。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供

  〔值〕缮游干

  ●第一四一领状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一—四

  铺民郭振春具领状,保人证在外候讯

  具领状铺民郭振春〔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郭武祥一名,〔保外〕候讯,随传随到,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附卷。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广籍代、书林本戳记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廿贰日具领状人郭振春(画押)

  ●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名单承粮总差

  计开:

  陈乌鳅吕木

  杨神

  〔堂谕〕陈乌秋并非总理,该役岂有不知,勒令带丈,显系图索。且该役二人供词各异,大有不实不尽,薄予责惩逐革,以为滋事者戒。陈乌秋取保开释。此谕。

  〔光绪〕十三年捌月十二日讯(正堂方)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原被告口供

  据陈乌鲫(鳅)供:年五十五岁,原籍惠安县,现住隙仔庄,父母俱故,有妻子,耕种为活。小的之父,前充总理已故,有十余年。总理系蔡文承充,随同委员履丈。缘因小的初七早,往山挑草,这杨神们,到小的家中,欲行图索,与妻口角,向委员称小的抗丈,致蒙提案;察悉小的业已报丈,不加深究,取保释回安业,沾恩就是。

  据杨神供称:于初七日下午,往告这陈乌鰤(鳅)插界报丈,同其口角。兹蒙提讯,察悉索勒不遂属实。当堂笞责,不加深究。沾恩就是。

  据吕木供称:充当粮差帮伙,随同委员履丈。于初七早,往告这陈乌鰤(鳅)插界报丈,经其妻称,伊夫外出。至午后,这杨神同其妻口角,回明委员。兹蒙提讯,察悉索勒不遂属实,当堂笞责,不加深究,求恩典就是。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供

  值缮陈炳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

  北路右营副总府翁,移送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移请新竹县提究

  移文  钤记  北路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光绪十四年四月日到

  特授福建台湾北路右营副总府翁为移送讯办事。本年四月初四日,据城汛把总郑飞熊禀称:「本年肆月初二日,据竹堑站书林春发、头目郑聚龙等报称:『肆月初一日戌刻,接收大湖〔口〕站递到:台北府雷,发台湾府程公文壹角,加粘牌单;艋舺参〔府〕周,发台镇中协林公文壹角,又发台镇署包封壹个;台北抚署,发武毅右军朱禀封壹件;新竹县,发彰化县李公文壹角,又发大甲司公文壹角;北右营,发镇宪万公文壹角,又发后垄汛杨千总公文壹角,又发吞霄汛颜外委公文壹角,又发大〔甲〕汛张守备公文壹角,又发嘉志阁汛林额外公文壹角。以上公文计九角、包封壹个、禀封壹件。登时派兵〔吴瑞启漏〕夜飞递后垄站。讵该兵不知作何,私雇民人王传代递。是夜王传行至中港,时近三更,闯入娼家,〔扭殴滋端〕。时王传惧咎,带逃公文,不知去向。

  迨至次日,未见前站〔收条〕,随着头目郑〔聚龙抵往〕,沿途查访无踪』等情。据此,把总当经饬派干兵分路〔查寻〕,至今参天,渺无踪迹。理合将玩兵吴瑞启壹名,抗误要公,具文禀送,伏乞察办施行,须至禀者」等情。计禀送兵丁吴瑞启壹名到敝府。据此,当经饬派弁兵,分路追寻,并出示悬赏,各去后;除禀请本镇宪暨咨邮政局示遵外,理合备文移送。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迅饬差,协同弁兵,四处购获王传到案,追出公文各〔件〕,讯究、详办,实为公便。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兵丁吴瑞启壹名

  右移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调署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拾肆年肆月初肆日

  钤记  北路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第一四五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二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之提讯

  名单兵承吕祥差值役

  计开:

  兵丁吴瑞启

  〔光绪十四年〕肆月十三日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被告口供

  据吴瑞启